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教学计划
根据交通运输部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年第9号)、《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校制定此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
通过培训,使道路运输驾驶员了解我国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货物运输中的安全知识;掌握常见的基本常识;熟练使用货物运输应急预案。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力求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课程设置
1、道路运输法规、政策
2、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
3、道路货物运输防御性驾驶方法与不安全驾驶习惯纠正
4、道路货物运输知识
三、课时安排
四、教学内容
单元一道路运输法规、政策2学时
教学目标:
深入理解道路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掌握新制定(修订)法规对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要求。
教学内容:
1.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对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责任、权利、义务等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等法规、部门规章对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要求及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2.省级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规政策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关于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要求。
单元二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2学时
教学目标:
了解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职业特点,深入理解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
教学内容:
1.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职业特点;
2.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3.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职业道德包含的主要内容。
单元三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职业心理和生理健康2学时
教学目标:
了解驾驶员心理、生理健康与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的关系;掌握心理健康调节方法;了解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常见职业病及预防措施。
教学内容:
1.驾驶员心理、生理健康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2.影响心理、生理健康的主要因素;
3.心理健康调节方法;
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危害;
5.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常见职业病及其预防措施。
单元四道路货物运输车辆2学时
教学目标:
了解货运车辆新标准以及新技术、新设备的作用;掌握货运车辆维护周期及维护作业内容;掌握货运车辆常见故障识别;掌握车辆的安全检视项目、方法。
教学内容:
1.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要求和正确使用;
2.货运车辆的维护及相关备品、工具使用;
(1)日常维护的内容;
(2)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
(3)车辆备品、工具和消防器材的原理、配置及使用方法。
3.货运车辆常见故障的识别和描述以及常见故障排除;
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行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安全检查方法步骤和重点项目;
5.货运车辆知识及使用常识:
(1)气制动系统检查和使用;
(2)牵引车、(半)挂车连接、分离方法。
单元五道路货物运输危险源辨识应用3学时
教学目标:
掌握道路货物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的基本概念,能正确地辨识出道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源。
教学内容:
1.危险源辨识的基本概念;
2.驾驶员、其他交通参与人的不安全行为危险源辨识;
3.车辆、货物、装卸场所等不安全状态危险源辨识;
4.道路的不安全因素危险源辨识;
5.夜间、特殊天气及自然灾害等负面影响的危险源辨识。
单元六道路货物运输防御性驾驶方法与不安全驾驶习惯纠正6学时
教学目标:
结合典型案例掌握道路货物运输防御性驾驶方法;掌握常见的不安全驾驶行为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纠正不安全驾驶的习惯。
教学内容:
1.防御性驾驶的通用规则;
2.防御性驾驶方法:
(1)起步、直线行驶、跟车、超车、停车、倒车、掉头时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2)货运场站内及进出货运场站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3)高速公路、山区道路等不同道路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4)桥梁、隧道、交叉路口、城乡结合部等特殊路段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5)冰雪路面、积水路面、砂石路面、沉降路面和泥石流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6)夜间行车防御性驾驶方法;
(7)雨天、雪天、雾天、雷电、大风沙尘及高温等气象条件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3.超速、疲劳驾驶、注意力分散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原因分析及其习惯纠正。
单元七紧急情况及应急处置3学时
教学目标:
掌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原则;掌握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内容和处理方法;掌握事故发生后的脱困方法。
教学内容:
1.制动失效、转向失控、爆胎、车辆侧滑失控、发动机熄火、车辆起火,行人、牲畜突然横穿道路等紧急情况的处置原则、方法;
2.事故报告程序、内容;
3.事故现场的处理步骤、方法;
4.事故现场保护货物安全的原则;
5.车辆发生碰撞、侧翻、坠车、落水、起火等事故后的脱困方法;
6.驾驶员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置。
单元八道路货物运输知识2学时
教学目标:
掌握道路货物运输运营管理基础知识,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要求和业务流程;
教学内容:
1.货物运输需求及客户服务技巧,货运成本核算、运营调度、运输合同、商务洽谈知识;
2.货物运输的基本环节及货物安全:
(1)货物检查与交接;
(2)货物装载与配载;
(3)货物安全保管;
(4)货物包装、标识及危险品识别;
(5)冷藏保鲜、鲜活易腐、大件、贵重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3.国际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等基础知识;
4.港口、铁路货场、保税区、物流园区(场站)等货物装卸场所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单元九道路货物运输节能减排2学时
教学目标:
了解货运车辆燃料消耗影响因素,道路货物运输节能的方法途径;掌握货物运输节能驾驶操作规范。
教学内容:
1.影响货运车辆燃料消耗的主要因素;
2.道路货物运输节能的方法途径;
3.货物运输节能驾驶操作规范。
五、培训时间及安排
1、从20##年6月15日起每周一、三、五培训授课:
2、从20##年8月份,每周五培训授课一次;
3、未按时参加培训的驾驶员可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培训;
4、截止20##年12月31日,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结束;
5、培训完毕,经运管部门进行考核。
六、培训地点
赤峰万达驾校(乘公交车1路、99路、101路到万达驾校下车)
联系人:张萌 屈颖 联系电话:8865959
8668880
赤峰万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第二篇: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运管处、所:
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不断提升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队伍的的综合素质,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全面启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的范围
(一)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每满3年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含: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公共交通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
(二)取得从业资格证件3年以上、未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可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但在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前,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持外省籍从业资格证件、受聘于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并在本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业备案的驾驶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一)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市运管局组织编制的《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二、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学时规定
1、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等;
2、道路运输相关安全教育;
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行为规范;
4、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驾驶技能等知识。
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道路运输驾驶员中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
(三)全市第一次(今后三年内)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大力宣贯《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将《管理办法》中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执业的管理规定、从业行为规范等宣传到每一位道路运输驾驶员;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每次继续教育培训时间:18学时; 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时间,但不得少于18学时。
三、继续教育培训的地点
(一)在主城区外各区县设立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在本辖区内选择符合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选点上,要兼顾方便学员、教学场地、师资力量等方面;
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本区县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培训时间等向社会公布,并
报市运管局备案。
(二)根据主城区的实际情况,暂设二个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培训机构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等见附件一)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可根据居住、就业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近的培训基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四)市运管局将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展网络培训、企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
为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决定以《从业资格证》初始领证时间为依据,按对应的年、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所持《从业资格证》初始领证时间每满3年的,应按每3年对应的年、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例:道路运输驾驶员所持《从业资格证》初始领证时间为20xx年6月的,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分别为:20xx年6月、20xx年6月......初始领证时间为20xx年1月的,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分别为:20xx年1月、20xx年1月......以此类推。
同时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重庆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以其所取得的第一个从业资格证件的初始领证时间为准。
(二)因春运、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不能按时参加继续
教育培训的,应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在6个月内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因违规计分达到20分、参加了违规再教育培训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仍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仍按其所持《从业资格证》初始领证时间每3年对应的年、月执行。
五、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参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
(二)继续教育采用闭卷理论考试方式;考试试题为判断题、单项选择二种类型;每套试题为100题,其中,判断题、单项选择各50题,每题1分;
(三)考试内容:
1、继续教育的考试内容为市运管局编制的《继续教育培训试题库》;。
2、在主城区及部分具备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区县,进行计算机随机出题的无纸化考试;暂不具备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区县,采用纸质试卷考试;试卷由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当次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在《继续教育培训试题库》范围内编制 (每次试卷应不少于2套) ;
(四)考试合格标准: 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机构
加继续教育培训后的考试工作;
2、主城区外各区县道路运输机构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 1、局考试办公室负责主城区道路运输驾驶员参
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的考试工作;
(六)、考试机构应向考试合格者开具“继续教育培训合格通知书”。
六、工作职责
(一)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制度,对聘用的驾驶员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造册,按时组织所属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将考试合格者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考试成绩等及时录入运管通系统,并在其《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栏签注本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通知书”存档。
(三)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包括区县有行政处罚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要责令其立即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外,并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所属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
七、相关事宜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违规再教育培训仍按市交委《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渝交委法[2009]5号)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3款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时间等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通知。
(三)将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企业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管理。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是不断提升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队伍“三个服务”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创新管理模式、全面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的关键环节,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积极向社会和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把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主城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推荐机构
一、重庆市交通职业学校
1、地址:南岸区“骏逸江南”9—5 联系电话:62771866 联系人:傅世杰 62771899 联系人:王贤刚
2、地址:、
联系电话:
3、地址:、
联系电话:
二、重庆市西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8912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