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工作指引及绩效考核
2012.04.22
配送部:卢仁杰
一.考核总则
1.1 目的:为更好地树立维护公司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和优化公司管理,奖优罚劣,公司决定加强司机团队的管理,加大司机奖惩实施力度,特制定此绩效考核。
1.2考核范围范围:公司送货司机、外租车辆考核车主
1.3奖惩实施的原则
1.3.1 及时性
除受客户表扬的可以每季度实施一次外,其余考核无论奖励和处罚事项均应及时呈报、及时实施;
1.3.2实事求是
各部门对所呈报的奖励和处罚事项均应调查核实清楚确认,不允许弄虚作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3.3公平公正
奖惩实施的依据是事实和公平规定,而不能依据关系、感情,不允许徇私情、接受吃请和钱物;
1.3.4违反以上原则,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上报总经理申请辞退。
三、基本工作指引
3.1机上岗要求及岗位职责
3.1.1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做有损于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的事,讲究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3.1.2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1.3在正式上岗前个人必须配备手机,并按公司对手机的管理要求外,保证24小时全天候开机。
3.1.4 司机担保或类似于担保的其他保证,车主聘任的司机,车主押金或担保。
3.1.5上岗前必须进行各项相关科目的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1.6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7 服从工作需要,听从调度安排,积极完成各项任务,注重服务态度,信守服务质量,维护公司声誉。
3.1.8 学习业务技术,爱护公司财产,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想方设法提高车辆的出勤率和送货及时率。
3.1.9 行车前对车辆要进行“三检”,保管好随车工具,坚持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车辆的检查工作。
3.1.10严禁私自拉货,严禁私自改变调度计划,严禁私自收费占为己有。
3.1.11严禁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任何零部件,严禁将公司车辆及货物扣押(针对公司车辆)。
3.1.12不带病开车,不疲劳开车,不开带病车。
3.1.13执行任务中,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调度联系,在公司指导下及时处理。
3.1.14保管车辆证件以及运输单据如委托书、送货单、回单等,应及时将回单交给调度人员,遗失或迟交单据,按相关规定处理。
3.1.15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工作中能团结和睦、互相帮助、顾全大局。
3.2司机完成本职工作基本要求
3.2.1每天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及车架、轮胎、电池水、水箱和机油等应查内容,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发现车辆及车架需要维修,应立即报告车队或调度,严禁病车作业;
3.2.2司机必须利用行车滞留的空余时间及回场后进行车辆检查,保养和清洁工作,并虚心向维修人员学习车辆维修等基本知识,保持完好的车容车况,使车辆保证安全运行;
3.2.3司机必须文明驾车,合理操作,妥善保管好车辆、车架及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及车辆配套设施;
3.2.4司机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保证做到随叫随到;
3.2.5司机上班前严禁饮酒(包括所有酒精饮料)。下班后严禁赌博,时刻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3.2.6司机在接受运输任务时必须检查所有单证是否齐全,填写无误并妥善保管;
3.2.7司机必须在每一个环节中都必须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优质服务,杜绝客户对司机的投诉,如损坏客户的设施,司机要照价赔偿;
3.2.8司机接到公司的送货单后,必须检查清楚各项单据是否完整及准确;
3.2.9司机必须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费用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销,如发现虚假,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2.10司机不准搭乘与送货无关的人员,更不准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3.2.11司机必须主动,到期办理报修保养手续,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3.2.12司机必须自觉地努力学习各方面送货服务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做到小故障自己排除,对车况要了如指掌。
3.2.13未按送货单送货和周转筐回收明细表回收周转筐的一次处罚20元,造成其它损失(如货物丢失等)另计.
3.2.14维护公司形象,创造产品美誉度,造成良好的社会影响的奖50—200元/次。
3.2.15工作积极,勤奋敬业,尽职尽责的奖50—100元/月
3.3 司机基本工作流程
3.3.1从调度室货配送部领取送货单任务;
3.3.2到送货单对应产品指定仓库按时装车;
3.3.3装车时,按照仓库人员或配货人员指定地方停车、装车;
3.3.4装货过程中,检查蔬菜是否有损,对照送货单装载数量是否准确;
3.3.5装货完毕后,关严锁好车门,带好送货单,门岗签字放行;
3.3.6送货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谨慎驾驶,文明行车;
3.3.7到达客户现场,与客户文明沟通,按照客户指定地方停车,组织装卸工安全及时卸货,同时就卸货品种和数量准确做好记录,卸货完毕后,回收空箱(框),客户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拿单回厂。
4.司机工作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配80分)
驾驶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及交通安全,维护公司的信誉,提高公司与驾驶员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4.1考勤(针对公司司机)
4.1.1 必须按用工规定办妥手续报到入册。
4.1.2 病、事假及其它假期,原则上必须提前三天请假,请假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请假。病假必须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就诊证明”等相关资料,突发病假须及时向公司领导口头通讯报告,否则按事假处理。
4.1.3 不得无故旷工或弄虚作假报请病假、事假的,一经发现均以旷工论处。
4.1.4 旷工一天按日平均工资三天处罚,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1.5 若未提前请假或无故旷工导致车辆停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由司机承担,每天按200元进行计算。
4.2工作服
4.2.1 由公司统一订做员工工作服,每人夏、冬装至少各两套。费用由公司承担。
4.2.2 工作服遗失或损坏后须及时报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做好登记,补做者由公司统一向生产厂家订做。
4.2.3 工作服使用期间保持干净、整洁,清洗与保管自负,同时衣服不得有缺损现象。
4.2.4 上岗时没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或混穿其它服装者,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
4.2.5 工作服不整洁或缺损,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
4.3工作卡
4.3.1 由公司统一制作工作卡,作为在职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工作中或外出办事时使用的一种证明。
4.3.2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司机,上岗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证上岗。
4.3.3 工作卡必须佩戴于工作服左胸前,如查出无佩戴工作卡上岗者,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
4.3.4 此工作卡应妥善保管,遗失及时申报,补做工本费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
4.3.5 司机离职须向公司办公室交回工作卡,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4.3.6 此证只作上岗之用,不作其它用途。
4.4 安全行为规范(绩效考核分配20分)
4.4.1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承担相应损失,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勒令辞退。
4.4.2 严禁工作时间穿拖鞋、打赤膊等,一经发现扣除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辞退。
4.4.3 维护好公司、客户的环境,不准随地扔垃圾和吐痰,不准践踏草坪,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
4.4.4 客户禁烟区禁止吸烟,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视情节轻重扣除月平均绩效工资10%至20%,通报批评至辞退。
4.4.5 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聚众闹事,严禁偷盗,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扣除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辞退。
4.4.6 无论在公司还是客户处,进厂时必须进行登记,接受调配,不得擅自抢占车位,违例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
4.4.7 按要求停放指定区域,车门、车窗关好,违例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
4.4.8 没有装、卸货安排,不得到处乱转,应在驾驶室内或指定休息室内等待,违例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
4.4.9 出现任何异常,如时间延迟,货物缺损等,不得与公司员工或客户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首先听从相关人员指挥,并及时与公司调度和客服联系,违例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至20%。
4.4.10 在装卸货现场,司机不得干与业务不相关的事情,违例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
4.4.11若因司机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营运(停运),则由司机承担车辆停运期间的直接损失,按200元/天计算。
4.4.12 司机需诚实守信,严禁欺诈公司,侵占公司财物。如发现任何欺骗行为,如报销费用上弄虚作假等,除承担相应损失外,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辞退,追究法律责任。
4.5客户服务(绩效考核分配30分)
司机需树立“客户第一、文明服务”的思想,有以下情形发生均扣除服务奖300元,同时按相应规定处理。
4.5.1 禁止因任何原因与客户吵架、斗殴,禁止对客户行为粗暴,除承担相应损失外,经核实,发生一次经济罚款200元/次,若每月连续发生两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辞退。
4.5.2 禁止司机向客户索要财、物,一经发现经核实,罚款100元/次,若每月出现两次将扣罚月平均绩效的100%并辞退。
4.5.3 若客户提出服务外的要求,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禁止司机私自与客户谈条件。如未经过公司同意,为客户提供额外的服务,按私自接单论处。违例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辞退。
4.5.4因司机原因装(卸)货不及时,迟到等,一经发现除承担相应损失,并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至50%,一个月出现类似情况三次以上(不含三次)作辞退处理。
4.5.5 因服务态度差、不配合等,被客户投诉,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0%并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辞退。
4.5.6因驾驶技术原因,被客户投诉,一经发现承担相应损失,并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
4.5.6 到客户现场穿戴整齐,工作服干净、整洁得到客户表扬,经核实月平均绩效考核增加2分/次。
4.5.7月度内,以上有关客户服务考核方面均不发生即得满分30分,则月末奖励200元,被客户表扬一次经核实奖励100元/次。
4.6服从性(绩效考核分配30分)
司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遵从公司的决定,服从公司人员的指挥。
4.6.1 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扣押、霸占、转卖公司交付承运之货物,如果发生类似事情一律为侵占公司资产,司机除赔偿由此给公司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外,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同时扣除100%绩效工资并辞退。
4.6.2 服从调度的安排,禁止诬告、辱骂、恐吓公司操作、调度和车队管理人员,一经证实,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作辞退处理。
4.6.3执行公务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若因不开手机而导致无法联系、若开机但不接听,首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经济处罚20元/次,多次出现则加倍处罚。
4.6.4 不能损坏车载GPS或私自关闭GPS电源,若GPS未工作无法跟踪,经查明若是司机原因,则首次罚款月平均绩效工资10%,扣安全奖200元,一个月出现三次则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并作辞退处理。如果司机私自拆卸、私自倒卖GPS设备,则按4.8.8条款处理。
4.6.5 禁止拉私货,中饱私囊,一经发现承担相应损失,并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同时勒令辞退。
4.6.6 禁止私自无故改变行车线路,因客观原因需改变线路需及时向公司汇报,未经汇报改变线路一经发现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至30%。
4.6.7 服务过程中禁止无正当理由停止营运,违例则承担一切损失,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同时勒令辞退。
4.6.8 因司机原因造成货损、货差,除承担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5%至10%。
4.6.9 未经公司同意,禁止司机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承担相应损失,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0%。
4.6.10 未经公司同意,营运中禁止自带无关人员(进场)或上车,一经发现承担相应损失,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0%。
4.6.11无故不参加安全、技术学习及会议,每次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2%,通报批评。
4.7车辆回场停放的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对车辆回场停放的有关规定精神,加大回场停放及维修的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及出车率,特制订以下规定:
4.7.1 公司所有车辆做完单后,都必须按时回厂并向公司、调度报到,以便更好的安排工作。未经公司同意不按规定回场,承担相应损失,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月平均绩效工资20%至100%,情节严重者勒令辞退。
4.7.2 车辆进出场时,必须听从公司保安人员的登记和停放安排。
4.7.3 回厂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车位上。如需修车,到公司开好修理单后,才能把车辆开进修理厂进行维修,本人须跟踪修车,车辆修理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指定的位置停放好,以便下一次车辆的维修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4.7.4 如有司机擅自将车辆停在公司规定以外的地方,发生车辆被盗、被撬或丢失车辆零部件等情况,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7.5 车辆联系不上或失去控制超过24小时,公司立即报警并追究法律责任,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做辞退处理。
公司将随时不定期地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现象,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8车辆、随车工具、配件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随车工具、配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4.8.1车辆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属公司,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霸占、转卖公司车辆及车辆零部件,如果发生类似事情一律为侵占公司资产,司机除赔偿由此给公司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外,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同时扣除100%绩效工资并辞退。
4.8.2随车工具是提高车辆完好率,保证完成运输任务的必备工具,司机必须注意保管,爱惜使用,严防损坏或丢失。
4.8.3 司机接车后,应在车管员的监督下签领随车的基本工具。
4.8.4 司机对已发放工具、配件必须随车辆携带,不能因为工具、配件不齐耽误工作。随车工具、配件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工具、配件交接表》)。
4.8.5 工具、配件的交接:司机因调离、变换工种或其他工作需要,对原签领的工具与配件必须随车辆办理移交手续,并由车管员监督交接。
4.8.6 工具、配件的更换:各种工具及配件由公司确定基本使用时间,在到达使用期限后小件易损工具,原则上交旧领新,大件价高工具需更换时除交旧领新外,并由公司确认后方可换新。没有达到使用规定期限的,要根据使用不足时间测算出价值由司机个人承担。
4.8.7 工具、配件的赔偿:凡丢失工具及配件者,应按丢失工具、配件的剩余价值进行赔偿。
4.8.8 车队的主要负责人要对工具、配件的管理和正确使用,进行检查、督促。
4.8.9未经公司车队和维修部同意后司机拆换配件,倒买倒卖油料、轮胎等配件,一经发现,按侵占公司财产论处,追究司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扣罚月平均绩效工资100%,扣安全奖200元,并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4.8.10 轮胎使用按“轮胎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和登记,一条轮胎使用距离以10万公里的标准,若轮胎为非正常磨损,属操作使用问题而未达到使用期限,则由司机承担未达到标准行驶距离的轮胎损失价值。
5.配送主管月末综合评语,配送经理审核(绩效考核分配20分)
6.参考1
考核明细(主要针对4.4安全行为4.5客户服务4.6服从性三大项进行考核)
备注:1.月绩效考核满分100分,最低0分;
2.4.4安全行为绩效考核将不影响大项下的其他小项;
3.4.5服务性4.6服从性任何一项每月内得到惩罚将扣除大项下所有积分;
4.每月末由配送主管呈交司机绩效考核表(见上表),配送经理审核,大于等于80分者给予奖励,大于等于60分低于80分者不奖不罚,低于60分者按差额给予适当惩罚。
参考2
20##年司机绩效考核
建议:
1. 驾驶员积分管理制度。
具体可解释为:从20##年元月1日起,每个司机给100分,每月考核一次,查看剩余积分,低于60分的可考虑更换驾驶员,两个季度以上超过100分的可以每季度发一次一定标准的积分奖,积分可根据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额、驾驶员服务质量(即客户投诉)、调度评语、送货延迟次数等增减,
具体见下表:20##年第一季度(元月1日至3月31日)
奖励条例:
◆ 安全奖:3000元/年
目标条件:(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车辆管理规定,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快车、不将车辆作私人用途、办私事、接朋友、亲戚等;
(2)在每年内,不出任何大、小事故,包括机械事故,按规定保养车辆,且没有违章及吊扣驾驶证、行驶证等事件发生;
(3)因交通事故造成三仟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并造成车辆停车一天以内不参加此项奖项评比。
◆ 优秀驾驶员奖:2000元/年
目标条件:
(1)首先要求每个驾驶员在每年年底能拿到安全奖;
(2)驾驶员绩效考核在90分以上均可以拿到该奖,于每年度年底12月工资中发放;
u 业务能手奖:1200/年
目标条件:(1)全年无请假,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领导管理,全年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无阻;
(2)每次报完关后要在现场用5分钟时间项检查单据的各项填写是否有错,包括他人填写的单据是否有错、忘、漏等,并能及时加于改正;
(3)回到码头必须第一时间将报关资料交到指定报关行或公司,不得拖延;
u 爱车护车(含拖架)奖:1200/年
目标条件:(1)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车辆维护保养,司机到位,并按保养卡要求完成作业;
(2)无因机械问题带病上路造成的路上坏车,公司派人、派车施救而影响生产的;
(3)保养好车辆并有效降低维修费用的。
u 以上各项达标标准,凡未按要求进行,事件发生一次扣10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取消评审资格;
u 连续拿到“三项达标奖”的驾驶员,每半年加工资伍拾元,并只升不降,直到封顶基本工资历1200元为止;
惩罚条例:
u 违反企业管理制度,不服从领导管理,顶撞管理人员,参与各种赌博活动,故意破坏车辆设备设施者,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一经查实第一次罚款项10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300元,第四次数500元并开除;
u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被公司开除的司机,除追偿其因违规造成的经济责任外,上交的风险保证金金额概不归还;
u 驾车前严禁饮酒,经查实第一次罚款500元,并停开车壹个月,第二次开除处理;
u 司机码头闸口部门作业,严禁违规,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人民币300元,第二次违章500元并开除;
u 司机提柜服务,公司如接到客户投诉,经核实是司机本人责任,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300元并开除;
u 公司车辆严禁搭乘与业务无关的人员,严禁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开除;
u 司机因违章被扣押车辆及相关车证,每日按人民币200元罚款,直至车辆放行止(特殊情况公司原因除外);
u 车辆维修保养,主车司机必须到位,否则将罚款100元,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场,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u 司机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车队或调度同意,私自解决的第一次罚1000元,第二次开除;
u “司机本”因司机责任丢失,罚款人民币2000元;
u “司机本”未经公司同意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罚款人民币2000元;
u 私刻“拖运章”或将公司“拖运章”转借他人,一经查实,罚款人民币2000元,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开除;
u 司机无故旷工缺席,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500元并开除;
u 司机填报路桥费不实,发票(收据)有假,一经查实按填报额十倍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开除;
u 司机未按时进行车辆保养卡进行保养检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
u 司机操作不当及保养不善,车辆带病行驶造成的机械事故的损失全部由司机承担,并罚款人民币500元,造成车辆停产,每天按人民币200元计,由司机支付;
u 司机未经车队调度同意,擅自将车开出车场,第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第二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开除;
u 司机无故缺席参加公司安排的安全学习会议,第一次罚款人民币200元,第二次还需补习,补习不到者罚款500元,连续三次不参加作开除处理;
u 司机擅自更改客户要求箱型,第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开除;
u 司机将订仓号报错或填错,第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并开除。
u 司机所配备的手机必须24小时全天候开机;若车辆走入无信号地区或手机停机、没电,必须提前15分钟通知调度。无故关机造成业务联系不上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取消当月的通讯补助并罚30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误船、改船等费用一律由司机本人承担,严重者开除;
u 司机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调度安排,不得挑单,捡单,拒单,若有挑单,捡单,拒单发生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并予开除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u 无故损坏公司财产,如:随车设备,设施等,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外重罚500元。倒卖公司财产,如:随时车设备设施等,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并开除,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