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明细信息表
委托缴税(费 、基金)三方协议书
(适用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
协议编号:
甲方:(主管地税机关)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纳税人)
纳税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开户银行):
地址: 联系电话:
为简化办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甲、丙方确认,三方就网上申报实时缴税费(以下简称税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 义
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和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实时划款方式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
数字证书是指:甲方认可的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
指定帐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并向甲方备案的用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结算帐户。
第二条 乙方自愿按照甲方关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采取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方式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
第三条 乙方适用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范围是:
1、乙方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对当期税款的申报、缴纳。
2、乙方缓、欠税款的缴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网上申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协调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正常运行的有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操作手册,并对乙方进行操作培训。
3、依据乙方从网上申报发出的税款申报缴纳申请,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由丙方从乙方指定帐户划转税款。
4、为乙方的申请资料和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在网上申报系统或税库银联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6、乙方需换取正式完税凭证的,甲方按规定程序为乙方开具。
7、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8、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主管地税机关变更的,由甲方自行调整甲方信息系统数据,无需重签协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地税机关制定的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相关的各项规定。
2、自愿采用有效的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缴税。
3、对所有使用乙方数字证书所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乙方的自愿行为,该操作所产生的信息记录均作为甲方处理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有效凭据。
4、对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操作不成功的,乙方需重新办理申报、缴税。
5、保证指定帐户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权丙方直接依据甲方指令对其帐户进行划款,保证帐户中存款余额不少于划缴税款金额。若乙方帐户存款余额不足或帐户冻结等情况造成丙方划款不成功时,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缴税(费)专用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6、保证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在纳税申报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应纳税零申报。
8、在网上申报系统或税库银联网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时,按甲方告知的申报方式在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缴税。因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发生错误无法成功报税的,应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在纳税申报期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9、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网上申报的,必须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依法承担未按期申报的责任。
10、有权决定终止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方式,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申请,到税务机关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执行本协议。
11、因乙方名称变更的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缴税银行或指定帐户的,乙方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终止执行原协议,重新签定新协议。
12、税款扣缴成功后,可于次日起向丙方索取加盖有效印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如需完税凭证的,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甲方指定的办税服务厅换取完税凭证。
第六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本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在签订本协议时应确认乙方提供的帐户名称、银行帐号合法有效。
3、接到甲方划款信息后,需核对付款人户名和账号是否与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一致,并查验乙方账户余额大于划款金额后,划转乙方账户资金。
4、丙方划转税款成功后,为乙方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有效印章。
5、未接到划款指令对乙方帐户进行划款,或未按划款指令对乙方帐户进行划款,或对乙方的非指定帐户进行划款,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丙方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以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7、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依法为乙方缴税(费)专用账户信息保密。
第七条协议变更
1、本协议的变更需经三方协调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本协议。
2、乙方基本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或变更主管地税机关、缴税银行或指定缴税帐户的,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批准后到丙方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同时按变更后的内容与主管地税机关和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的终止需经三方协调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甲、丙方可按有关规定解除协议,但须向乙方书面告知。
3、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提交《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经甲方批准后到丙方办理签约解除手续。
第九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或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复议、仲裁或诉讼。
第十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丙方(印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上海市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纳税人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
上海市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纳税人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 (乙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缴税人姓名: 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缴税(费)款(以下简称“缴税”),确保账户和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委托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乙方申报缴款信息,从乙方指定的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账户中扣缴税款。缴税账户为乙方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款的唯一指定账户。扣款日期以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电子扣缴信息日期为准。
法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账户保密。
四、乙方应保证在办理每一项缴税的涉税事项时,缴税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款而致逾期缴纳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通过上海市税务网站办理网上申报缴纳税款的,由甲方在实际确认扣款的三个工作日后,将《电子缴款凭证》信息上传至上海市税务网站,供乙方下载打印,乙方将该凭证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作为记账凭证。
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乙方以此作为记账凭证。
乙方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可凭税务登记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到甲方,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六、本协议书项下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
七、下列情况应由甲方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通知丙方终止协议:一是乙方向甲方申请变更签约缴税账户户名或账号;二是乙方撤销签约缴税账户;三是乙方注销税务登记。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方共同签章并经甲、丙方系统验证通过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签约、变更、终止流程按照税务机关和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样 张三、甲方应保证电子缴税信息安全和有效;乙方应保证缴税账户真实和有效;丙方应依乙方采取定期定额申报方式申报,划缴税款成功的,由丙方在当期申报结束后提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