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单一资金信托
尽职调查报告
调查人:**
**信托部
20##年7月
一、项目概况
单一资金机构委托人【】(以下简称“【】”或“委托人”)以其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我司设立“**信托·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单一资金信托”,指定我司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咸阳步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科技”或“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于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的研发投入,以加快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企业技术储备,使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先机。
为了确保步长科技按时还款付息,最终实现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特设定如下的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创投”或“担保人”)将其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质押给**信托,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以保证信托计划的安全。根据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告资料,20##年6月8日,温州银行1.07亿股股票以4.40亿元的价格成交。温州银行20##年年报显示:温州银行每股净资产2.95元,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0.43元。可以推算出成交时PE(市盈率)9.56,PB(市净率)1.39。考虑到标的股票对应的银行比温州银行规模要大很多,给予标的股票10倍PE及1.5倍PB的估价,20##年标的股票每股净资产1.72元,得出标的股票价值为7740万元,抵押率为64%。
标的股票包括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标的股票等而形成派生股权,
交易架构图:
二、信托方案要素
(一)、信托名称
**信托·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单一资金信托
(二)、信托资金来源及规模、信托期限
本信托资金来源于单一机构委托人【】的合法自有资金,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可申明其自有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信托期限12个月,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发生信托合同规定情形的,可以提前终止。
信托期限届满时,信托财产有任何应收未收款项或有任何信托财产未能变现的,信托自动延期至受托人收到全部应收未收款项或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
(三)、融资方
本信托计划的融资方为步长科技。
(四)受益人
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属于自益信托。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
(1)、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以银行委托贷款形式向步长科技发放贷款。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在信托利益分配前由受托人以银行存款方式运作。
(2)、贷款条件
1) 贷款期限:12个月。
2) 贷款年利率:10.5%,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因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3) 贷款用途:用于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的研发投入。
4) 付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每季末月20日为付息日(遇工作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5)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3)、贷款担保措施
上海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创投”或“担保人”)将其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质押给**信托,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以保证信托计划的安全。根据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告资料,20##年6月8日,温州银行1.07亿股股票以4.40亿元的价格成交。温州银行20##年年报显示:温州银行每股净资产2.95元,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0.43元。可以推算出成交时PE(市盈率)9.56,PB(市净率)1.39。考虑到标的股票对应的银行比温州银行规模要大很多,给予标的股票10倍PE及1.5倍PB的估价,20##年标的股票每股净资产1.72元,得出标的股票价值为7740万元,抵押率为64%。
标的股票包括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标的股票等而形成派生股权,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
1、受托人管理信托资金的方式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发放给借款人。信托期内,借款人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及借款利息,并于信托计划到期时一次性支付剩余利息并偿还贷款本金,其还贷资金主要来源于借款人的经营性现金流。
2、信托期限内,步长创业出售标的股票,需要解除质押的,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前,应当将相应数额担保资金支付至信托账户,作为现金担保。步长创业发生《股权质押合同》及《保证合同》规定的违约情形,受托人有权要求处置标的股票并提前结束信托计划。
3、信托存续期间,信托专户中如有货币资金,受托人可进行短期投资,投资范围为银行存款、债券、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低风险投资品种。
(六)信托利益的计算与分配
1、信托利益的计算
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信托资金×(1+9.5%×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5)。
2、信托利益的分配
(1)受托人以现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2)受托人于第12个信托月度届满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及信托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七)、信托费用及税费的承担、核算及支付方法
1、信托费用的种类及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①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印花税除外);
②因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以上信托费用均由信托财产承担。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提方式,从信托财产专户划付。
2、信托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1)受托人报酬
受托人报酬率为9.5%/年,受托人报酬=信托资金总额×9.5%×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0。
受托人于每次分配信托利益时按上述公式计算并提取信托报酬。
2)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信托计划费用的项目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信托事务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信托费用。
4、税费
信托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信托成立、变更及终止
(1)、信托成立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本信托生效: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
2、委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本信托项下所涉《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单一资金信托质押合同》《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等生效并已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手续;
上述全部条件满足之日为信托生效日。
(2)、信托变更
信托成立后,除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3)、信托终止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①信托期限届满;
②信托当事人经协商后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③信托目的已经实现;
④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信托无法存续或存续将违反信托目的的,受托人提出提前终止申请,且委托人同意;
⑤信托被解除;
⑥信托被撤销;
⑦信托期限届满时,因信托财产使用方发生重大违约等原因导致受托人无法在信托期限内行使权利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信托财产未能全部变现的,受托人有权将信托期限延期至受托人收到全部应收未收款项或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信托终止;
⑧其它: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委托人情况介绍
【】
四、融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步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赵超
4、成立日期:20##年8月21日
5、公司住所:
6、经营范围:医药科技开发,推广,脑血管病研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公司股东情况
步长科技是由陕西步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超、赵骅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三)公司主要业务概况
公司是步长制药下设的研发机构,主要致力于步长制药的研发以及对外投资工作。
公司未来发展将继续以医药行业为依托,在夯实研发业务和对外投资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介入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研发业务
步长制药以美国辉瑞制药为标杆,历来高度重视科研和产品开发,历来以研发作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步长制药采用联合开发为主,自己开发为辅的开发模式,每年拿销售收入8%到10%的资金用于科研和产品开发,将公司打造成为步长制药的核心团队之一。
公司制订了未来十年的“高中低长中短”全面发展的科技战略:“高”是指国家一二类药,“中”是指三四类药,“低”指保健品;“长”是七八年之后上市的产品;“中”是四、五年之内的产品;“短”是两年之内的产品。公司制订了以中成药发展为主线,以生物工程、基因工程为左翼,以好的西药为右翼,以保健品为尾的“鹰”状战略布局。
公司未来将会继续加强产品研发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不断研发新的专利品种,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旗下共有6家主要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六)财务情况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五.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上海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40-10室
3、法定代表人:赵菁
4、注册(实收)资本:150,000,000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6、经营范围:投资信息、现代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受托管理和经营被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六.标的股票所对应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一) 公司概况
1. 公司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7,066,976,200,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4.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8日
5. 公司住所:吉林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代理销售黄金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外汇借款;外币兑换;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简介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10月,目前在吉林省内9个市州和大连、沈阳拥有10家分行、9家直属支行,有350个营业网点。吉林银行成立后,按照进入全国城商行最前列的战略目标,努力转变增长方式,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稳步推进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积极实施流程银行建设、IT发展战略、员工培训战略等“三大工程”,努力打造社区银行品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品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参股一汽汽车金融公司,尝试资本运作,开展多元化经营。
吉林银行成立以来,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明显改善,效益显着提升。截至20##年末,吉林银行资产规模达到1837亿元,比成立时增长了258%;存款规模达到1370亿元,比成立时增长了205%;各项贷款余额938亿元,比成立时增长了194%;资本金也从成立之初的34.22亿元,增加到70.67亿元。吉林银行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已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公司价值和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20##年列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第391位,中国地区银行第32位。
未来,吉林银行将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吉林银行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努力进入全国城商行最前列”的要求,围绕打造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创新,把吉林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强的现代金融企业。
2)公司股东情况
3)公司财务情况简介
注:上述图表来自吉林银行20##年年报
六、资金用途
本次信托计划的资金用于步长科技拉科酰胺项目的研发投入。根据步长科技与西藏瑞兴药品研发有限公司的技术开发合同,步长科技委托西藏瑞兴药品研发公司研发拉科酰胺,步长科技负责资金和验收。
拉科酰胺片,有效成分为拉科酰胺,英文名Lacosamide,用于17岁以上癫痫患者局部发作的辅助治疗。拉科酰胺是由比利时优时比公司(UCB)的德国子公司Schwarz Biosciences公司开发的,于20##年9月和10月,欧盟和FDA相继批准其作为一种用于癫痫患者局部发作的辅助治疗,商品名为Vimpat,Vimpat获准上市的有2种剂型:薄膜衣片(50、100、150和200mg/片)、注射液(200mg/20ml),当患者不宜口服时可采用推注给药。
与其他抗癫痫药的作用机制不同,拉科酰胺是一种新型N-甲基-D-天门冬氨酸受体(NMDA)甘氨酸位点结合拮抗剂,属于新一类功能性氨基酸,具有全新双重机制作用的抗惊厥药物,即通过选择性促进钠通道缓慢失活和调节脑衰反应调节蛋白-2(CRMP-2)来减慢甚至阻止癫痫发作,与第一代或第二代抗癫痫药联用可提高对癫痫的控制。Ⅲ期临床试验中,拉科酰胺200mg/日和400mg/日治疗部分癫痫发作患者分别减少癫痫发作34%和40%,对照组为23%。
此外,拉科酰胺另一适应症治疗糖尿病神经性疼痛处于Ⅲ期临床研究阶段,糖尿病神经性疼痛困扰着很大一部分糖尿病患者,且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据悉FDA目前已经同意受理拉科酰胺用于治疗糖尿病神经性疼痛的NDA申请。
目前国内该制剂尚未上市。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1类。本公司同时研制了拉科酰胺的片剂,规格分别为拉科酰胺50mg和100mg,临床用于辅助治疗有或无继发性癫痫大发作患者的癫痫部分发作。
七、还款来源
(一)第一还款来源
本次信托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为步长科技的经营性现金流还款。融资人使用信托资金在投入到拉科酰胺项目的研发中去后,根据步长科技与西藏瑞兴药品研发有限公司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签订30天后交首期款,18个月后研发出合格试样。24个月后提供稳定成熟可量产的技术工艺。鉴于本次信托贷款的期限是2年,则步长科技预计两年之内不能得到项目研发带来的收益。融资人未来两年经营情况不会有较大变化,
借款人企业虽然看上去是个技术研发公司,其实更多充当的是个投资公司的角色,其所属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众多,相互之间资金拆借频繁,在报表上表现的很明显的是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众多,现金流量表里显示的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两个科目变化很大,且无法预测。剔除上述两个科目,则可以较真实的反应企业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采取同样的方法,可更本质的反应未来公司的还款能力。
则预计20##年及20##年的现金流量表如下:
预计未来融资方的经营性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未来两年借款人虽然没有项目带来的直接受益,但即使是稳定经营情况下公司未来两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合计有1.5亿,完全可以覆盖信托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充分。
(二)第二还款来源
即使融资人到期因出现巨大未知风险造成按期不能还款,受托人可根据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权,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质押标的股票为未上市的银行股,根据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告资料,20##年6月8日,温州银行1.07亿股股票以4.40亿元的价格成交。温州银行20##年年报显示:温州银行每股净资产2.95元,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0.43元。可以推算出成交时PE(市盈率)9.56,PB(市净率)1.39。考虑到标的股票对应的银行比温州银行规模要大,给予标的股票10倍PE及1.5倍PB的估价,20##年标的股票每股净资产1.72元,得出标的股票价值为7740万元,抵押率为64%。
虽然抵押率有点偏高,但是每股标的股票价格接近净资产,再贬值50%的可能性不大,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国有控股企业,并且经营情况都很好,有国家利率的保护,银行的业绩普遍很好,现在的估值是根据二级市场银行的定价,但二级市场几乎接近20##年金融危机时的大底,虽然中国的经济增长放缓,相比20##年全球性的危机可谓是大巫见小巫,所以质押股票价值虽然质押率不低,但其覆盖信托贷款是足值的。第二还款来源也有充分保证。
五、风险揭示
(一)、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和其他风险;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提供任何承诺;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用风险
因融资人不诚信拒绝或无法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或导致信托财产形成损失。
2、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动而对本信托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并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本信托收益。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信托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本信托的目的是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本信托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行业竞争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本信托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本信托收益下降。
3.受托人管理风险
受托人的专业技能、经验等因素直接影响受托人的管理水平并将对信托收益产生影响。
4.委托人资金流动性风险
根据本信托的规定,委托人不得在封闭期限内提前赎回所持有信托单位,因此委托人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
5.信托利益不确定的风险
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本信托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不对本信托的受益人承诺信托利益或做出某种保底暗示。
6.其他风险
上海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创投”或“担保人”)将其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质押给**信托,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以保证信托计划的安全。如果质押股票价值变动,造成质押物不能覆盖贷款,造成信托财产存在到期不能兑付风险。
(三)、风险承担
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或委托人指令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本信托的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或委托人指令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信托公司不足赔偿时,由本信托的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将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六、结论
经部门对该项目的相关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该项目调研结果合议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在调研阶段对各方面相关情况的反映客观属实,对项目融资主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分析具体全面,质押物价值较大,可涵盖信托资金的或有风险,且保证措施严格。
该项目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具有较强可行性,经部门商议,建议实施。
**信托部
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