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样本:备案 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仅供参考)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 、 、 、 。
2、认股人: 、 、 、 。(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 、 、 。(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龙岩市XXX股份有限公司于X年X月X日在(地点)召开(年度、临时、第X届第X次,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其中代理人X人),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XX %(占全部股份总额的××%),符合章程要求。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累积投票制,每股具有等同于待选董事人数的表决权(比如:比如:甲出资80万,乙出资70万,丙出资50万,选3人即每股3票,200万出资额就有600万票,甲240万票,乙出资210万票,丙150万票,各股东可以把票数即表决权按不同比例分别投于各自推荐的候选人身上):
1、免职情况
(1)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X名,从中选举X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
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 、 担任公司监事,任期X年。
3、监事会组成人员
同意由原监事 、 、 和新监事 、 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交新章程的则表述为:同意X年X月X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
会议主持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XXXX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X年XX月XX日
制作股东大会决议须知
1.本股东大会决议范本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的登记。
2.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3.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XXX)”。如果有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在决议中注明该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会通知送达情况未出席会议的原因;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写明委托情况,并附委托书。
5.董事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董事、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6.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7.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8.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登记机关。
9.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10.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第二篇: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1-05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xx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410,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096%。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161,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097%;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49,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律师、吕宏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