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龙城英才计划”政策和申报条件
来源:千人计划网 20xx年8月12日
“十二五”开局伊始,常州推出“龙城英才计划”,以更大力度在更广领域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更优政策期待各路英才加盟常州,更大力度助推领军人才创业成功。 常州将围绕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大力引进一大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战略目标产品、支撑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一、主要支持政策
(一)领军型创业人才可享受的特别支持政策
1、特别支持项目:对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具有突破性产业发展前景,并且与常州市重点企业合作的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予5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2、重点支持项目:对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广阔产业发展前景的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前期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3、孵化支持项目:对技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的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前期资金100—300万元的孵化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的创业场所和100㎡的住所。
4、培育支持项目:对注册落户常州5年内,已取得一定创业成效并且发展前景广阔的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予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支持。
(二)领军型创新人才可享受的特别支持政策
对加盟常州市重点企业的领军型创新人才,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10—30万元的落户奖励。
(三)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同步享受的政策
1、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中取得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5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个人。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以及江苏省“333”和常州市“831”人才培养工程等。
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江苏省和常州市级专家。
4、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常州市和落户地的其它有关优惠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领军型创业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到常州创办、领办科技企业。
(二)领军型创新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技术跨越;与常州市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6个月时间在企业工作。
三、申报办法
通过“龙城英才网”( )“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管理平台”在线申报,实时受理,定期评审,及时告知。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人才计划政策简编
苏州博济科技园
人才计划政策简编
一、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每年6月30日前)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申报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申报者为20xx年7月1日后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所占股份比例需超过51%,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人创业领域:
重点支持在太阳能光伏和风电装备、医药及生物技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电网、软件与集成电路、传感网络、互联网增值服务、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高性能新型材料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进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三)扶持政策:
1.给予2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2.根据项目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100万元—4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4.配套科技金融政策,优先申请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不超过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不超过50万的贴息资助。
4、每年遴选3-5个成长性好、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作为重点 1
推进产业化示范企业,继续加大跟踪服务和集成支持,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二、吴中区人才计划(每年9月30日前)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申报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申报者为20xx年7月1日后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所占股份比例需超过51%,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人创业领域: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与软件、电子信息、现代通讯、光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进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三)扶持政策:
1、对落户吴中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2、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与进度,给予50-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4、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
5、已立项支持的领军人才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以及5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
6、对列入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如成功,按1:0.5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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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新区人才计划(每年5月15日前)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申报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申报者为科技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所占股份比例需超过51%,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需要立即注册,项目答辩前公司成立即可)
(二)申报人创业领域: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与软件、电子信息、现代通讯、光电子、纳米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进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三)扶持政策:
1、对落户高新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2、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与进度,给予40-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A类100万,B类70万,C类40万)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4、对A类项目,给予最高20-30%的项目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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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业园区人才计划(每年4月30日和10月30日前)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申报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申报者为科技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所占股份比例需超过51%,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人创业领域:
重点支持信息技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新能源、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等产业。
(三)持持政策:
1、对落户工业园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2、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4、给予500万元左右的的项目风险投资(中新创投)
5、对于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园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实际投资额30%左右的股权投资。
6、园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筹资方式的担保。
7、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平台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100万元左右的人民币两年期左右的贷款支持。
8、对列入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如成功,按1:0.5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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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每年6月30日前)
(一)申报资格:
1、自主创业人才(A类)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创(领)办企业或个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20xx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20xx年6月30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5)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引进人才(B类)
符合支持重点的各类高科技规模以上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xx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二)支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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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8个引才专项。
(三)扶持政策:
1、共资助引进人才400名。按综合评分,前2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
2、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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