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说明的函
发布机构: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07-11
各地方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经过几年的运行,已经基本定型和成熟,为了提高企业网络申报工作效率,结合企业在申报操作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我们特编写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用户使用手册(浙江版)》,供大家参考,现将各地反映较集中的几个环节操作方法说明如下:
1. 对于20xx年2月前注册的企业(特别是20xx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只有一个系统注册号(申请书封面条形码下方的22位数字),无用户名和密码。切勿重新注册,仅需重置用户名和密码,并依次完成下面2、3所述的网络操作,方可进行其他操作(20xx年后注册企业无需完成下面2、3所述操作)。[具体操作见浙江版用户使用手册第17页“4.1 20xx年2月前注册企业”]。
2. 重置用户名和密码的方法:企业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页面右上角【企业申报】,再点击【密码找回】,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其中的“-”不能输入)、税务登记号,输入完成后按提交,系统会发一个链接到联系人的邮箱,在30分钟内进入邮箱使用该链接,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见浙江版用户使用手册第17页第1点开始]。
注意:企业输入系统注册号、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号时需与注册当年填写的信息(20xx年认定的企业可在申请书中查看)一致,系统才能通过。
3. 变更注册机构:申报用户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系统,需进行“撤销注册”操作,并在申请变更原因中注明拟变更注册管理机构,待省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后,选择企业所在地地方认定机构作为注册机构,向其提交原始注册信息。地方认定机构审核后予以通过,即视为该企业注册账号激活,企业可进行下一步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见浙江版用户使用手册第19页第5点开始]。
4. 丢失或需核对系统注册号、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号等信息的企业,请与地方科技局联系(联系方式见浙江版用户手册第23页)。需要修改邮箱的企业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申请,由地方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向我办申请更改邮箱。
注意: 修改的联系邮箱建议使用在常见社会公共网站(如126、163、sina、sohu、qq等)注册的邮箱,尽量不要使用企业自有网站的邮箱。建议使用企业公共邮箱。
5. 重新激活: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注册的企业,因新系统的“高企复审”、“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模块均于20xx年6月1日加载,因此需地方认定机构重新激活,方可见复审核更名模块。企业可将注册信息向地方认定机构重新提交,地方认定机构审核通过即可重新激活,企业可以进行下一步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见浙江版用户使用手册第21页“4.2 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注册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各地方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企业网络申报的审批和疑难解答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加强管理、设立专人负责,减少人员变动,保持人员稳定,增强与所在地认定机构的联系,以保证认定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提高工作质量。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仍在不断完善、更新当中,请多关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的通知,我们也将会即时更新用户使用手册。希望各方通力合作,努力把高新技术企业的网络申报工作做好,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打好网络基础。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用户使用手册(浙江版)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年第二批和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第二批和第三批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技办,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申报和管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对做好20xx年第二批和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基本符合条件的,填写预申报表(见附表)。
2、预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联合预审。
3、编制申报材料。通过联合预审的企业,按要求编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附相关附件材料。
4、初审。企业将申报材料分别报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初审。
5、注册登记。通过初审的企业,在完善申报材料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进行注册
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6、申报资料录入,上传扫描附件,检查无误后网上提交。
7、报送纸质材料。企业按要求装订后,交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汇总上报。
三、时间安排
1、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填写预申报表,并在5月5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的延期至第三批时申报),市协调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通过预审的企业在5月2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不装订)分别交市科技、财政及税务部门初审,5月26日(申报截止日)前提交正式定稿纸质申报材料至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2、第三批预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5日,通过预审的企业在7月1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不装订)分别交市科技、财政及税务部门初审,7月26日(申报截止日)前提交正式定稿纸质申报材料至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 邵国君 电话:87986500 联系人:市财政局 高 婷 电话:87992571
联系人:市国税局 蒋剑超 电话:87992246
联系人:市地税局 沈 晔 电话:87960021
二O一O年四月十八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申报表
1、 基本信息表
2、主要指标情况表
注:成果数包括已受理(授权)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
3、主要项目情况表
4、近三年研发费分年度明细表
万元
5、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6、知识产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