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广西南宁百姓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商品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应商提供药品的名称、规格及价格(人民币;元)
(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二、供应商类别
□生产厂家 □代理商 □批发商 □其他
三、采购方式
甲方根据销售情况进行药品采购,甲方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交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采购订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价格及包装约定
1、 乙方提供的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标志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广告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等),所供药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部门的规定要求和甲方在“采购订单”中的具体要求。药品必须有注册商标。
2、 在合作期间,如乙方药品价格或包装变更,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项价格或包装变更的请求。包装变更,必须提供新包装样品并负责原包装的更换。
五、质量要求和责任归属
1、 乙方须提供以下相关有效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红章),保证其真实性: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进口注册证书和文件
□药品批准文件
□卫生检验证书
□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产品鉴定书
□质量认证证书
□报价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相关印章
□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体系调查表(合格供货方档案)
□其他
2、 所供药品应符合政府法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标准号为:(□中国药典 □SDA颁药品标准 □进口国药品标准) □其他
3、 所供药品如果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在有效期内变质,在正常的运输、储存、交易、使用过程中,有危害身体健康者, 或造成甲方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实行有效期规定的药品,要求其规定有效期不得少于 个月,药品距出厂(生产)日期不得大于 个月。尚未实行有效期规定的药品出厂(生产)日期不得大于 个月。
4、 每一批药品均应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每个不同批号的进口药品必须提供合格的进口药检报告。
5、 药品如因质量问题或滞销等原因,甲方要求退/换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退/换手续。如果甲方发出的退/换通知在30日之内乙方仍未作出任何回应,甲方将视其为放弃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批药品,并有权扣除该部分药品的货款。
六、结算、支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同意的结算方式
□代销 □实销月结 □隔批结 □购销 □批结
□月结 天付款 □货到 天付款 □现金
2、乙方凭甲方出具的电脑入库验收单和 %的增值税发票,到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3、 甲方以 □支票 □电汇 □汇票 □现金 形式支付给乙方货款。乙方单位名称应与收款单位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4、 如乙方要求支付现金,应由乙方单位开出证明,注明收款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申明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概不负责,并加盖公章财务章。
5、乙方结款前必须缴清各项费用或办清退货手续。
七、费用
1、 业务推广费用:开户/促销费 让利或回佣 其他
2、 运输、装卸费用:药品进入甲方仓库之前的所有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退换商品所产生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3、 检验费用:例行的政府抽检、按规定的例行药检费用及供检样品由乙方承担;或协商提供甲方每年 的仓库损耗和检验费用。
八、订货、交货及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 天内,或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
□将商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
□甲方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自提,提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到乙方仓库自提;
□其 它 。
2、 甲方在收货后,对药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药品质量、数量、品种、价格等问题有异议,可在 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
3、如果乙方不能如期足数供货,又不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促销及培训
1、 乙方若有统一促销活动计划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
2、 甲方策划的促销活动将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响应并参与。
4、 应甲方要求,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员工作产品销售知识的相关培训。
十、试销期
1、 本合同的有效期已包含试销期三个月,试销期以乙方首批送货到甲方仓库第十日开始计算。
2、 试销期结束,如该品种的销售情况符合甲方转入正常销售条件则自动成为甲方正常销售品种;反之,对销售情况不符合甲方正常销售条件的品种,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为减少甲方损失的措施,如:停止销售、停止出库、停止采购、或者直至有权终止合同。
3、对于试销期结束后甲方决定退库的品种,乙方予以办理退货手续。
十一、附则
1、 对于本合同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说明只能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才能生效。
2、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各项信息均应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3、 本合同签约地为:广西南宁市。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定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联,甲方保留一联,乙方保留一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购方(章): 广西南宁百姓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七路正鑫科技园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71——3810359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
供方(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
第二篇:采购销售合同(范文)
采购销售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制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RMB元)。
三、购销条款:
(1)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123456”商标,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RMB元)予甲方。
(7)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目1和2全数货品予甲方,四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目3-6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RM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支付人民币(RMB元),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人民币(RMB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