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由科护士长配合,科室实行全面管理,努力完成门诊、住院病人的诊疗、科研、教学任务。
二、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发现传染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需要转科诊治的病员,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不需重新挂号。
三、执行术前、重危病人、死亡病案的讨论制度。
四、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提高医疗质量。
五、加强围手术期病人的检查、护理,重视每一例手术。
六、对就诊人员应当热情接待,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以缩短候诊时间,对高热病员,危重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门诊。
七、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或门诊各科医疗组长组织会诊。
八、对待病员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各项检查要认真,并按统一格式书写好门诊病历,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九、护士长负责病区的管理,达到整洁,卫生规范化,力争为病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治疗环境。
十、严格遵守纪律。相互理解,加强团结,遵守医德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病人,应设专门病房,严格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
十二、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对候诊人员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第二篇: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