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三集中三到位”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自20xx年开始,绍兴县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积极稳妥、集中办理”的工作原则,提出了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网上审批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领导小组,抽调县纪委(监察局)、县法制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在全县3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中开展了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抓梳理,做到事项清理到位。为摸清全县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执行上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底数,县审改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事项清理的范围、设定依据和清理标准。全县38个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梳理了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执行上级许可的事项。县审改办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和承诺时限等内容进行审核。全县共清理规范审批事项82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1项,执行上级行政许可事项13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38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4项,清理规范行政收费项目123项,取消收费项目7项。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进行再造,特别是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进行规范,清理规范后,审批时限缩短70%。20xx年x月,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以《关于重新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关
于公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文件形式进行发文,规定未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审批,并在县报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抓整合,做到职能归并到位。为使行政审批归职到位,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县级行政机关内部实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的原则,在坚持编制数、内设机构数和中层领导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38个单位根据“撤一建一、并一设一和挂牌”等三种方式,进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调整好内设机构,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经调整,该县发改、经贸、外经贸、公安、建设、建管(房管)、交通“撤一建一”的单位 18个,“并一设一”的单位5个,挂牌的单位14个,“撤一建一” 和“并一设一”独立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部门共23家,占总数的60.5%。697项审批事项归并到行政审批服务科办理,归并率达85%。全县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数从原先129个减少到45个,基本上到达了预期的目标。
(三)抓集中,做到进驻“中心”到位。考虑到“中心”现有场地和节约行政成本等因素,38个单位进驻“中心”分三类情况分批进驻。一是立即进驻“中心”。对办件量多、急需进中心的劳动局(不含社保局)、民政局、安监局等三个单位,64项审批事项16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已进“中心”19个部门再新进“中心”审批事项66项,办理有关审批业务。二是进驻新“中心”。司法、科技、药监、档案局、农办、外侨办等六个部门60项审批事项,等“新中心”建成后进驻“中心”办理。三是拟不进“中心”办理。人事局、台办、民宗、残联、粮食、国资办、旅游、人口计生、教育、统计等10家单位,考虑到涉及审批事项不多,审批具有阶段性等因素,不进“中心”办理。至此,全县共有22个部门的549项审批事项在“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占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66%,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52项,占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80%。同时,
按照“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群众办事最便、涉企收费最低”的要求,各部门配齐配好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和工作人员,安排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形象。
(四)抓简化,做到窗口授权到位。各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全局的行政审批工作,改原先多人分管为一人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科成建制进驻“中心”后,进一步加大窗口授权力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一审一核”事项比例。本次审改,新增“一审一核”事项133项,到目前为止,实行“一审一核”事项达440项,占进“中心”事项总数的80%。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盖章、证照制作“一条龙”服务,确保行政审批服务科独立运作。
(五)抓监督,做到电子监察到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网上审批到位”的工作要求,把进驻“中心”的549项审批事项统一纳入“中心”的审批管理系统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和监督。此外, 549项行政审批事项还同时被纳入省纪委电子监察系统,县纪委(监察局)通过运用系统具有的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等监察平台,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审批环节和审批时效等内容进行实时监控,促使部门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二、初步成效
(一)理顺了部门职能。此次审改,清理规范了全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34项于法无据或不属于行政机关职能的办事项目。规范后的事项发文予以公布,并规定未经公布事项今后一律不再实施审批,明确了部门履行行政审批法定职责。同时,在部门内部建立审批与监管职能分离的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服务
科承担审批职能,原负责审批的业务科室承担监管职能,促进部门在做好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后续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提升了审批效率。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通过对非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进行规范,极大提高了绍兴县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整体效率。规范后,各类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均被压缩至20天以内,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限为6.1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理许可事项20个工作日缩短了70%;窗口授权力度进一步加大,“一审一核”事项占进“中心”事项的80%,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升。
(三)方便了群众办事。开展职能归并,审批事项在“中心”集中办理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共有22个部门549项审批事项在“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占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66%,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52项,占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80%,“中心”方便群众集中办理行政审批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同时,通过各部门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载体,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办事平台。
第二篇:富阳市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富阳市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
明显
20xx年以来,富阳市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窗口授权”改革,将职能归并,把行政机关内部分散在各个科室的所有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向窗口授权,将各个部门审批项目和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聚。实现了部门内部职能整合、项目集中进驻、窗口充分授权、审批网上运作和提速、提质、提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了“一门受理、统筹协作、网上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促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
一、理清权力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按照“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还权于投资者、还权于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思路,调整部门权力和利益,剥离不属于政府职能的行政权力和影响公平、效率的行政行为,研究制定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清理原则,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的主体、内部流程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取消因设定法律法规依据不足、许可权限在省、市一级行政许可事项5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9项,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事项25项。同时,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内部流程进行了清理、再造,通过减少非法定审批程序,精减审批环节406个,压缩审批时间3338个工作日,平均承诺时间从改革前的12.48天压缩到6天,比法定时间提速
65%以上。至20xx年x月底,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审批服务类事项全部完成流程固化和系统录入工作,全部实行了网上运作、实时监控。富阳市对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共分直接进入、系统对接、二次录入、统一报送、业务垂直系统延用5种方式,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运转实现100%。截止20xx年x月底,行政审批系统累计网上受理31818件,办结31021件,办结率为97.5%,其中承诺件实际平均办结天数为1.16天,比承诺时间实际提速84.58%。
二、依法整合机构、窗口授权聚焦
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集中办理、分权制约”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内部职能进行了有效整合和集中改革,通过职能整合、窗口授权、流程改造,全市承办科室由改革前的150个减少到44个,分管领导由88名减少到35名,进驻审批部门由审改前的28个增加到36个,服务窗口由75个增加到80个。按照“应进则进”的要求,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通过改革,新进审批事项251项,目前,集中进驻“中心”审批服务由审改前的358项增加到60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04项、扩权强县下放审批事项56项,服务类事项40项),占进驻部门审批事项的83.65%。除119项(其中许可事项53项,非许可审批事项45项,扩权强县下放审批事项21项)因需现场检验、检测等特殊需求的审批事项未进驻“中心”外,项目基本进驻到位,“中心”服务功能基本能满足市民办事需求,部门与窗口之间“两头跑”和部门之间“来回跑”的现象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行政审批事项“一审一核”率达
80.5%,基本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承办、一个领导分管、内审环节精减”的要求,实现了“项目集中、职能集聚、环节精简、服务高效”的目标。
三、建立数字监察平台、网上办事更加便捷
按照“一手抓平台建设、一手抓推广应用”的工作思路,富阳市先后完成了审批应用平台、网上受理发布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的开发利用,出台和实施《富阳市电子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富阳市“数字监察”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网上审批、在线申报、实时查询、服务评议和投诉咨询等审批服务、咨询互动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同步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启用“数字监察”系统,充分利用网上电子监察平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实现了“一头一尾”登记薄式管理向过程实时监管的转变,通过自动预警功能,“中心”不仅能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窗口受理、办结时间进行督查,而且能跟踪办件的各个环节,通过网上流转痕迹,查证在哪个环节超时、什么原因超时,更有利于实时纠错和责任的追究,真正实现了过程实时监察、数据实时分析、问题实时纠正,有效遏制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力推进了行政审批权力阳光运行。据杭州市数字监察系统的情况反映,富阳市行政审批系统在杭州市各区(县)市中是起步最早、上网运转单位最多、办结量最大、功能最完善的系统。系统的运行实现了信息跑、人少跑,为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便利。
四、推行并联审批,行政效率再提升
并联审批是指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由一门受理,相关部门同步审批,并限时反馈的审批方式。富阳市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联审联办和网上并联审批,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20xx年x月,富阳市在吸收借鉴外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并联审批的范围和工作流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分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会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实施并联审批。20xx年x月,富春街道育才路延伸工程和市博物馆工程这两个项目按照并联审批“批前预审、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程序进行了试点。与此同时,市交通局、财政局、文广新局、环保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也对文化许可前置事项并联审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联合踏勘、房产四证联办等9个并联审批事项实行联审联办。
五、建立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批管分离、制度控权的思路,将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相对分离,规范与效率并重,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建立批前统一规则、批中过程监管、批后案卷评查的批管分离体制。在市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2个单位试点后在全市推广。建立动态的廉政风险点调整与防控机制,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联合踏勘制度、联合审查制度,以及审批事项差异化管理等的监督模式,实施批管分离、同步监管。完善了内控监督机制,明确了监管职责,通过月度通报、整改反馈、科室协同,及时纠错预警,切实做到行政审批与监管既
密切配合,又分权制约,既注重审批过程的监督,又不忽视许可项目批后监管措施的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了审批与监管的脱节和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批管不分和以罚代管的现象。
市监察局还会同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了《富阳市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办法(试行)》,实行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进行集中监管。改变了以往凭服务态度、满意评价、上班纪律等主观印象评价窗口的做法,将窗口审批效能按动态指数与常态指数进行量化,动态指数包括功能指数、效率指数、效果指数三个方面9项内容(审批项目进驻率、上网率、一审一核率、受理量、提前办结、超时办结、群众满意率、遵守纪律、投诉),常态指数分为职能整合、机制创新、网上运作、服务规范、创先创优五个方面。动态指数每月一考,按分排位,结果公开,常态指数每年考核一次,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的年终综合考评。通过效能评议、指数考核、集中监管,极大地激发了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了审批权力阳光运行评价机制,实现了创先争优、风险防控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