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林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经营权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西固区 乡的林地15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70年。从20xx年7月 1日起至 20xx年6月 31日止。
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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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对收让的林地林权有开发、转让权利。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 元。其中:
支付时间: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先付甲方定金5000元,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后再付 元转让费 元,下剩费用在 年内付清。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加倍赔偿乙方的全部投资及预期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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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签订后,若转让的林地林权遇到政府征用土地时,涉及土地补偿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但对于本协议转让的林地林权范围内乙方投资或经营的补偿赔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
附件:甲方身份证号及林权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
3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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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林权买卖协议
林权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件号码: 林权所有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朝阳路10号泰跃朝阳小区2栋1层1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售其林权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出售林权情况
林权证字号: ;林权证编号: 林权坐落: 林权手有人: 林地面积: ;主要树种: ;林地使用期: 四至:
二、 出售价格
甲方以每亩 (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的价格,合计 (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出售给乙方。
三、 生效条件
经双方协商,此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四、 补充事项
本协议未规定的内容经双方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