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监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附件
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 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如未提出,则视为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技术要求
2.1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及下表所述内容。
本工程项目已办理备案登记,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2监理工作范围:见前附表第2项所述。
2.3监理工作内容: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施工安全,加强信息管理及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
2.4 监理工作周期:见前附表第3项所述。
2.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5.2满足前附表第4项资格要求
2.6 投标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
2.6.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2.6.2 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及补充纪要、答疑或补遗记录;
2.6.3 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2.6.4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
2.6.5 相关法律法规。
2.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8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9 招标文件的修改
2.9.1 在投标截止15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9.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0.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10.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两部分。
2.10.2.1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承诺函;
(2)有关确定投标人法律地位和资格的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专业配备情况(必要条件):
1河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全部监理人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附复印件,开标时检验原件);
2河北省省内企业须提供相关监理人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岗位证等相关证件,专业以河北省岗位证为准(附复印件,开标时检验原件)。
(6)河北省省外企业进石手续(开标前办理);
(7)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其它资料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声明文件
注:A、第(1)、(3)应在标书中有原件。
B、第(2)、(4)——(8)项应在标书中有复印件。
2.10.2.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对策
① 初步拟定的针对本项目特点的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② 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③ 拟投入的监理力量;
④ 为搞好本项目工程建设而向业主提出的原则性建议;
(2)监理方案
① 监理组织方案;
② 四大目标控制方案;
③ 合同管理方案;
④ 组织协调方案;
⑤ 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时间安排表。
⑥ 工程检测设备一览表。
(3)投标人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监理措施。
2.11 投标有效期
2.11.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7条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2投标保证金
2.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8项规定,将不少于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交纳至 ,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2.12.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转帐支票(限同城)或银行汇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2.1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12.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2.12.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3.1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3.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封皮或扉页、投标承诺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验证。
2.13.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2.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同袋密封,加密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法人公章作为密封章。
封袋上写明:
密 件: 工程名称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20##年 月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2.15 投标截止时间
2.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15.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2.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6.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撤回与更改投标文件。
2.1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递交。
2.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7开标
2.17.1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7.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
2.17.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出的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17.4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工程监理费报价、监理周期、监理质量目标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2.17.5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17.5.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17.5.2投标文件外封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2.17.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未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法人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未出示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的。
2.17.5.4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总价表、投标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个数未超越资质规定的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2.17.5.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提供投标证金的;
2.17.5.6投标报价超出规定范围的。
2.17.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17.6.1 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2.17.6.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文件雷同的。
2.17.6.3未通过必要条件审查的。
2.18 评标
2.18.1 评标内容和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中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情况都不得向他人泄露。
2.18.2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及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或其投标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18.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19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评选出的中标单位。
2.20中标通知书
2.20.1 确定出的中标单位在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
2.20.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0.3 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21 合同的签订
2.21.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21.2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如需变更项目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应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同意。
第三章 监理合同
4.1监理人义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4.2 委托人义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4.3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4.4委托人应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4.5.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
4.6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4.7监理人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Χ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4.8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4.8.1计算方法:正常的监理工作报酬(取费费率)按国家、省、市的有关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记取,但不得低于国家、省、市最低收费标准,也不得高于国家、省、市收费标准的范围上限。监理费金额暂以工程概算为取费基数。
4.8.2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将支付监理费总额10%给监理人作为首期付款;此后,从监理人实施监理工作之日算起,按月按比例[(监理费总额-首期款)/(监理责任期)]支付监理费。
4.8.3监理费金额: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合同监理费按中标人的中标监理费总额一次包干,但由于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规模或工作量有增减时,按投标人的中标价及实际工程量核定,多退少补(计算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中标价格浮动幅度值调整收费额)。
4.8.4委托人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X(合同监理费总额/监理服务日),该报酬在附加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
4.8.5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之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4.9双方同意用 支付报酬,按 汇率计算支付。
4.10奖励方法: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X中标监理取费费率。
4.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12其他协议条款:
监理责任期:本工程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含缺陷责任期 日历日。
监理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 标准。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按照评标办法,评选出社会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大纲科学先进的中标人。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担任评委,专家的随机抽取应符合河北省及石家庄市有关专家评委的管理规定。
三、评审内容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
2、监理大纲;
3、投标报价。
四、评审程序
1、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监理组织机构设置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监理大纲及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4、汇总各项评分。
五、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如果出现并列得分最高,确定报价低者为中标人,报价并列时则采用抽签方式现场确定中标人。
3、得分最高的第一中标人,如因故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得分第二名者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招标代理人将评委会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报石家庄市招标办公室备案。
六、评审标准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
对各投标人的监理组织机构设置进行审查,按本工程要求,监理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以上内容在标书中放复印件,开标时须出示原件,无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者视为该项评审不满足要求,按废标处理。附评审表(附后)
附表1:
项目总监评审表
项目名称:
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评审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2、监理大纲(20分)
注:1.评标时每位评委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如果监理大纲的评分项目缺项,该子项计零分;3.监理大纲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每子项评分少于该子项总分值60%时,须写出书面的评审理由。
3、投标报价(80分)
评标委员会评委评审表
(投标文件偏差一览表)
第五章 附件
1、投标承诺函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4、项目监理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
6、项目监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7、拟在本项目使用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投 标 承 诺 函
致:(建设单位名称)
1、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名称)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监理费 元大写: 承包上述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周期承诺: 。
质量目标承诺: 。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 份。
3.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4.如果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监理工作。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印签)
电 话: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建设单位)的 (工程名称)工程监理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证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签)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致:(建设单位名称)
贵公司 (工程名称)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已收悉,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拟派 级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我方承诺该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且未超越规定个数监理工程(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及河北省岗位证书)。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印签)
电话: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
员情况一览表
拟派岗位(职位):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