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品牌营销策划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品牌VI设计、营销策划推广,为确保本策划项目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目的和意义
本合同旨在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规范甲方的企业宣传,提升甲方的外在形象,达到提升甲方竞争力之目的。
二、内容和费用
2.1项目内容:
(1) 品牌VI设计
(2) 营销策划推广
2.2项目费用:
壹拾贰万元整(¥120000),该费用包含品牌VI设计费、营销策划推广方案费 。
三、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开展相应工作。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大写:) ;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合同履行之日。
3.2 营销方案完成并提交给甲方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100%,即人民币 ( )元(大写:) 。
四、工作时间和流程安排
4.1工作时间:乙方应60个工作日完成VI设计工作及营销策划推广方案(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4.2流程分阶段如下(60工作日之内完成):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VI设计并交甲方。
(2)第二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营销策划推广方案并实施,鉴于本餐厅实际情况 策划方案于VI设计同步进行。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作品及营销方案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按甲方合理意见进行修改。
(3)乙方方案提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后续方案应对措施的咨询及整改指导意见,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4)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甲方有义务提供与本餐饮品牌有关的企业资料或其它资料给乙方。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及营销策划方案提交。
(4)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及营销方案。
(5)乙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急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在约定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及时修订。
六、知识产权
6.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及营销策划方案享有著作权,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将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6.2合同未进行完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及方案著作权归乙方 。
七、保密条款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资料及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它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本合同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设计策划工作是十分艰巨的。不仅需要经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设计师的艰辛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仍须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除外)。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餐饮合同范本
2014最新餐饮业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