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概念与投资原理

时间:2024.3.10

上海证券报股民学校网上专题报告会3月专场

当前证券市场投资新品种介绍

第三讲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概念与投资原理

所谓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通俗讲就是券商接受客户委托,并将客户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券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由来已久,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也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活动,20xx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和《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具体规定。20xx年10月,又出台了《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的新阶段。

一、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

首先,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根据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加以推动的一种新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形式。在试点阶段,中国证监会将严格限定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的范围,仅允许已通过评审、成为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的证券公司实行办理此项业务,待积累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开此项业务。

从相关条文看,监管部门对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内控制度、推广安排、投资风险承担、登记托管结算、信息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如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公司内部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对外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严格分开。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也借鉴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些做法,来增强其安全性、流动性和透明度。如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应当选择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对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借鉴封闭式基金的形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事先都有存续期(成立并存续的期间)的规定,如光大阳光的存续期是10年,广发2号的存续期是2年;开放日中,委托人可以办理参与及退出等业务申请,随时参与或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必须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包括每个工作日的单位资产净值公告、参与价与退出价公告、资产托管公告、年度审计报告等定期公告;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代为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签订书面代理推广协议。客户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前,应当已经是证券公司自身或者其他推广机构的客户,但严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此外,根据已经披露的产品说明书来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至少为人民币5万元,这就表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证券公司针对公司高端客户的专项服务。

二、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两种形式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经证监会批准,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三种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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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证券市场投资新品种介绍

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规定限制。

三、 光大阳光和广发2号各有千秋

本次光大和广发率先推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属集合理财资产管理计划的两种类型:前者是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者是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而在投资范围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别。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国内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根据市场状况对股票、债券、基金和短期金融工具等资产实行动态配置。资产配置比例基本范围为0-90%的股票和基金;10-100%的债券(含可转债),其中至少10%为现金类资产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其投资目标是“尽量避免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投资回报”。

广发理财2号推出的是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新股发行及短期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票据、逆回购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的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为新股0-20%;剩余期限小于2年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0-95%;银行存款、逆回购及货币市场基金等5-100%。其投资目标是“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在管理期限内的稳定增值”。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一个亮点:按照推广期最高规模20亿元,管理人于推广期满当日按客户参与计划份额的九分之一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所持有的计划份额。若以20亿元的最终发行规模计算,光大约需投入2亿元自有资金参与该计划。封闭期结束日,若计划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低于3%,管理人将通过份额补偿的方式使委托人净值增长率达到或尽可能达到3%,直至管理人份额补偿完毕。这一条款的设计,加强了该产品对委托人本金的保障能力。封闭期一年,但若连续10个工作日单位净值达到1.06元,封闭期提前结束并进入开放期,提前满足资金流动性需求。

广发理财2号的主要亮点则在于:(1)资产稳定增值、预期回报清晰,可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最大的收益;(2)该计划享有参与新股询价申购的资格,从而为客户带来其自身无法获得的投资机会,凭借管理人广发证券的定价能力,追求较为稳定的一、二级市场差价收益;(3)费用低廉。该集合计划不收取参与和退出费用,管理费仅为0.58%,托管费为0.12%,收费水平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

特约撰稿:应若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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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投资经理介绍与过往业绩


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投资特点

1、充分发挥公司的研究实力,精选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追求超额收益;

2、通过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投资对冲系统性风险,追求绝对收益 。

投资理念

通过精选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追求超额收益,利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投资对冲系统性风险,追求持续绝对收益。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依据基本面进行股票精选,依据行业选择、估值水平和股票流动性构建股票组合,在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的基础上构建基金组合,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同时,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以对冲系统性风险。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通过网上申购和/或网下申购的方式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含可转债)、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管理人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投资经理介绍与过往业绩

业绩比较基准

5%的年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投资经理介绍与过往业绩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追求绝对收益,属于证券投资产品中预期收益和风险均较高的理财品种,适合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

退出费:退出费的50%归入集合计划资产,其余部分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退出业

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投资经理介绍与过往业绩

管理费

1.2%/年

业绩报酬

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权益登记日、委托人退出日或计划终止日,管理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期间年化收益率,对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5%以上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管理人业绩报酬。

托管费

0.22%/年 收益分配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集合计划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在次年的4月30日前完成。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存续期限

无固定存续期限。

最高规模和人数限制

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规模不超过10亿份。本集合计划委托人数量为2人以上(含)200人以下(含)。

最低参与金额

初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参与费)。对于集合计划的持有人,其新增参与资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委托人将红利再投资不受上述限制。 最低退出额

委托人每笔最低退出份额为10万份,剩余份额不能低于50万份。

流动性安排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前三个月为封闭期,在该期间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本集合计划成立满三个月之后每月10日为退出开放日(如10日为非工作日,则退出开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退出本集合计划的业务(管理人通告暂停退出时除外);本集合计划成立满三个月之后每月25日为参与开放日(如25日为非工作日,则参与开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业务(管理人通告暂停参与时除外)。

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推广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介绍

胡继光,男,现任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执行总经理,从事权益类证券投资,担任中信证券贵宾1号、中信证券贵宾2号、中信证券贵宾3号与中信证券贵宾5号投资经理。曾在青岛金友期货公司任高级交易员,中信证券山东管理总部交易部、资产管理部,从事投资交易及咨询业务,中信万通证券交易部、资产管理部,从事权益类投资交易业务。

中信证券贵宾策略回报系列产品(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业绩回顾

中信证券贵宾6号策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投资经理介绍与过往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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