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商标异议答辩和申请

时间:2024.3.31

如何做好商标异议答辩和申请?

异议申请和答辩是当事人充分运用异议程序的重要手段,而我国《商标法》只对异议程序作了粗线条的规定,对如何做好异议申请和答辩,法律没有也不可能作出回答。本文拟就此发表一孔之见,与广大同行共勉。

一、关于异议

(一)异议商标权利证明

提供异议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的有效证明在商标异议书中仅仅写明被异议商标的有关信息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供异议商标或在先权利的有效证明,这是异议人应负的最基本的举证责任。仅有异议商标的有关情况而无异议商标或在先权利的有效证明,则是一个不合格的商标异议申请。因为没有上述证明材料,被异议人难以作出答辩,显失公平;没有上述证明材料,异议理由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就失去了基础;没有上述证明材料,审查员就无法作出比较,也就无法进行裁定。

(二)异议理由

每个审查员都担负着繁重的异议裁定任务,冗长累牍的异议理由无疑会增加审查员的负担。虽然商标异议案件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异议理由不可能千篇一律,但是都应当做到简练明了、突出重点。详言之,异议理由的阐述应根据具体案情作出不同的处理:

1、异议商标为已注册商标

当异议商标是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时,异议人首先应当从音、形、义等方面就异议商标和被异议商标作出比较,进而得出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的结论。例如,“三菱”和“三棱”、“黄冠”和“皇冠”的发音相同或近似;“五彩”和“玉彩”、“露飞”和“霞飞”的字形近似;“花”和“FLOWER”、“HAWK”,和“鹰”的含义相同或近似。其次,异议人比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就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和异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作出比较,进而得出属于类似商品的结论。最后,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指出两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尚需说明的是,异议人可以突破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限制,从商品的销售场所、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功能、用途等诸多方面进行比较,指出两商标使用商品在上述方面具有共同性(例如“酒”和“啤酒”、“烟”和“烟具”、“汽车”和“轮胎”),从而进一步指出两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虽非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也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2、异议商标为未注册商标

异议人以未注册商标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难度较大。因为,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注册是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和受商标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件未注册商标如果想在异议程序中得到保护,异议人必须举证证明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出于恶意(通称“抢注”)。完成这一证明过程的三段论是:“异议人将异议商标在商业上实际使用+被异议人明知异议商标的存在并将该商标申请注册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被异议人抢注”。标有异议商标的商品、异议人对异议商标的广告宣传(如用于宣传的张贴画、在各种媒体上发布广告的图样、#5@p等)、销售额、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业务往来(如被异议人从异议人或其代理人进货的单证、被异议人曾是异议人销售商的证明等)。此外异议人还需就异议商标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异议商标为常见的或固定的字词组合、自然生物的常见的或普通的造型,则其受到《商标法》保护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3、异议商标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

由于我国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实行主管机关认定制度,异议人主张异议商标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必须提供国家工商局或省级工商局颁发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异议人要求给予异议商标以跨类别扩大保护的,必须证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异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一定的联系,而且此种联系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异议商标的驰名度极高并具有很强的独创性,才有可能获得在所有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的扩大保护。如用于药品上的“同仁堂”、用于彩电上的“KONKA”和“长虹及图”商标的“图形部分”、使用于服装上的“雅戈尔”。

4、异议商标为知名商标

外国异议人在提出异议时大多声称异议商标是驰名商标,这并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我国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实行主管机关认定制度。代理人对于外国注册人拥有的已具相当知名度的商标,即使符合驰名商标条件,在行文时也不宜称其为驰名商标,这是保持法律和谐与稳定的需要。但是,我国作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有义务给予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异议商标以相应的保护。因此,对于异议人称其异议商标是驰名商标的,代理人阐述异议理由可以参照下列思路:首先,以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为根据,帮助异议人提供异议材料(如异议商标的使用历史、广告宣传、销售额、世界各国的注册情况),证明异议商标已经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其次,提供材料证明异议商标在我国的知名度,进而请求将其提到驰名商标的高度加以保护。最后,分析异议商标的独创性、被异议商标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是否造成对异议商标的淡化,从而要求对异议商标给予扩大保护。例如,使用于彩色胶卷上的“KODAK”、用于饮料上的“COCA—COLA”(其中COLA已成为通用名称)。

5、异议人引证其他在先权利

异议人以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侵犯其在先权利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主张版权(著作权)的,应提供作品的发表证明、创作证明、商标设计证明等;主张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应提供专利主管机关颁发的权利证书;

主张名称权的,应提供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的登记证明文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异议人引证其他在先权利提出异议的,必须证明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出于故意或恶意,或证明被异议人的行为构成复制、模仿、剽窃、抄袭。如果异议人能够证明其对引证的图形(作品)、名称、外观设计已经进行商业使用,则更具说服力。

ELTAMTHRIN”即“溴氰菊脂”的别名,形成通用名称,但异议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

(三)异议材料及其后补

代理人应当转变异议材料“多多益善”的观念,使异议材料做到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将与异议案件密切相关、具有说服力和可能影响异议裁定结果的异议材料及时送至我局。例如,异议商标在我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注册证;实际使用、广告宣传和销售额情况,等等。一般而言,注册证尤其是我国的注册证最具说服力,只有在证明异议商标的知名度或被异议人“抢注”时,才有必要提供实际使用、广告宣传和销售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由于缺少有关异议裁定期限、异议材料后补时限的规定,造成了随时都可以补交异议材料的现状。应当指出的是,此种状况的存在对被异议人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异议人在答辩通知发送被异议人之后补交异议材料,其中的不公平更加突出。因为,被异议人无法看到后补的异议材料,也就不能针对异议材料作出对己方有利的答辩,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异议人答辩的权利。这就要求代理人做到及时提交异议材料,既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又尊重被异议人答辩的权利。

二、关于答辩

(一)提供被异议商标的有关信息

在有些情况下,异议裁定还考虑被异议商标的知名度。因此,在异议答辩时,答辩人不妨罗列有关被异议商标的重要信息,如宣传广告、实际使用(历史、规模)、销售额等,借以证明被异议商标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异议商标各具可识别性,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从而指出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或被异议商标并不是所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主要原料,已具有显著性,具备了商标的识别作用。

(二)答辩理由

1、紧紧围绕类似和近似

商标异议和异议答辩大多是围绕“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和“是否属于类似商品”而展开的。因此,异议答辩应当针对异议理由逐条予以辩驳,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或两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或两商标虽构成近似商标,但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或两商标既未构成近似商标,使用的商品也不属于类似商品。异议答辩理由的构成与异议理由的构成基本相同,例如商标是否近似、商品是否类

似、异议商标是否是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或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先权利是否合法有效、被异议商标的构成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等,此处不再重复。

2、有的放矢切忌避实就虚

答辩应当针对异议理由,置异议理由于不顾的答辩难以达到答辩的目的。例如,被异议商标由英文及其音译中文组合而成,异议人认为英文部分与异议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针对英文提出异议,但该异议商标在我国并未注册。有的被异议人在答辩时抓不住“异议商标在我国并未注册”这一要害,而是大谈特谈音译中文与异议人的英文商标不同。对于此类异议,答辩人应当首先指出异议商标在我国尚未注册,而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异议商标不受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其次,根据异议材料,客观地指出异议商标在我国并不知名,答辩人的申请注册并不属于抢注或搭便车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言之有据切忌内容空洞

当异议人称异议商标是驰名商标时,答辩人采取的策略大多是一言以“避”之,即中国对驰名商标实行认定制度,而异议商标未经中国主管机关认定,所以异议商标不是驰名商标。此种答辩虽于法有据,但未免有空洞之嫌。答辩人应当做的是:根据异议材料,就异议商标在世界(尤其是在我国)的知名度进行分析,进而得出异议商标并不知名或知名度较低的结论;或就被异议商标的创意、知名度、显著性、企业名称变更等作出申辩。如果不附任何证明材料,也是空洞的表现。

4、言简意赅切忌不知所云

有的答辩就相同的理由反反复复,表面上有好几页,但内容依旧模糊。审查员在阅完答辩理由时,不知所云。因此,答辩人在组织理由时,应当做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

5、实话实说切忌牵强

实话实说是法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对答辩人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有的答辩未免有“务虚务假”之嫌。例如,某被异议人将一位著名影星的姓名和一个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头商标的组合申请注册使用于“服装”上,该影星的姓名构成复杂少见,该影星和商标权利人均提出异议。答辩人则称,在该公司工作的几个外国朋友组成的一个小乐队的名字与该影星的重合,字头是乐队名字首字母的组合,出现的相同情况实属巧合。后外国朋友回国,为纪念友谊,就以该名字和字头组合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果此种巧合成立,似乎可以载入吉尼斯世界记录。

6、其他事项

当异议人以被异议人侵犯其在先权利提出异议时,被异议人首先应当就在先权利的法律效力作出分析。其次,应当举证证明自己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从而反驳异议人有关复制、抄袭、剽窃、模仿的指控。最后,被异议人还可以以异议人的在先权利未在商业上使用为由进行解释。如外观设计未经使用,被异议人无从知

晓;又如美术作品尚未发表,被异议人又无其他途径知晓;异议人的企业名称并不知名,且异议人也未将该名称作为商标使用。

审查员既欢迎胸有成竹的“不答辩”,也欢迎理直气壮的答辩。但在是否构成近似或是否属于类似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时,被异议人还是应当作出答辩,以说服审查员。

(三)答辩材料及其后补

答辩材料和异议材料一样并非多多益善,而在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关键何在,有待于代理人在分析异议材料过程中发现。

答辩材料也存在后补问题,现状是答辩人随时都可以补充答辩材料,这很不正常。有时在审查员初步裁定之后,答辩材料仍源源不断,无疑会增加审查工作负担。今后,作为代理人应当告知答辩人及时提交和补充答辩材料。而且,从严格和规范的角度出发,商标局随时接收补充材料的现状不会维持太久。否则,有关答辩期限的规定形同虚设。


第二篇:商标争议申请和答辩


[商标争议指南]商标争议申请/答辩

商标争议又称“商标权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因后来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争议。简单地说,就是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因商标权益而发生的争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提出商标争议须具备如下条件:(1)被争议的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商标。(2)申请人必须是先注册商标的所有人。(3)申请争议只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4)申请争议的时间,必须是在被争议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超过5年的争议申请,不予受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5)申请争议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得与对核准注册已经提出异议并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

(一)商标争议申请/答辩申请流程
1、提交争议申请;
2、申请书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
3、对方当事人答辩。自收到商标争议申请副本之日起30天内答辩;
4、争议裁定。

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


(二)商标争议申请/答辩申请所需文件材料
争议申请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3、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争议答辩: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2、《争议答辩通知书原件》;
3、答辩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4、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成功案例
20##年:协助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王老吉药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羊城通药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霸王(广州)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美晨集团股份商标续展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奇星药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方圆地产控股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中山市美日洁宝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大禾饮食药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风行牛奶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娇兰化妆品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乐透有限公司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元朗老饼家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市合生元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明和实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金美济集团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香港新界工商业总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职安健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东莞欧索米萝餐饮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东丰泰集团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佛山市元通胶粘实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法国马伯乐集团洒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佛山市黛富妮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市银记肠粉店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双桥股份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中山市康妮雅服装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阳江市乔士服饰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佛山市日丰企业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购票通(香港)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广州市流行美商标案件工作
20##年:协助 南海嘉美时代照明商标案件工作

更多相关推荐:
商标异议答辩书

商标异议答辩书答辩人李明地址吉林长春绿园区新竹花园电话189xxxxxxxx异议人爱利思达生命科学株式会社地址日本东京答辩请求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对答辩人之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答辩人自接...

商标异议答辩范本1

异议答辩书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被异议人异议人认为被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不会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条答辩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异议答辩书-凝结集团

商标异议答辩书答辩人被异议人杭州起意服饰有限公司异议人凝结集团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答辩人杭州起意服饰有限公司经贵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第7717342号第25类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被凝结集...

商标异议答辩书模板

异议答辩书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被异议人肖寒飞就异议人韶山新韶光电器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在第11类电加热器电炉灶电压力锅高压锅热水器热管灯管电磁炉电热壶电吹风电筒商品上于20xx年10月20日申请20xx年5月2...

商标异议答辩范本2

商标异议答辩书商标异议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杭州江东新城江东四路5588号代理律师电话商标异议人住所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贵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第号第类商标以下...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一商标异议审查原则与裁定的标准商标异议是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审查原则与商标申请的审查原则基本一样但是由于商标异议在整个注册过程中毕竟是个特殊程序所以在审查结果上有一定的特...

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资料?

商标免费查询商标在线注册一站式解决商标全方位需求社文商标管家网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资料他人对权利人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人需要进行异议答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资料商标异议答辩书怎么写呢一商标异议答辩应...

商标异议答辩书

安徒生第30类商标异议答辩书商标异议答辩书商标异议答辩人程涛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花园居委会花园路91号1栋幢2单元203号商标异议人香港丹麦汉克安徒生国际集团儿童用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文章导读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简介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

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上海欣创专利商标事务所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

商标异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异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商标异议提出必须要在三个月内提出商标异议提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

商标异议代理合同

商标异议申请代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乙方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标异议答辩代理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

商标异议答辩(3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