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第一中学
关于规范请假、休假制度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严肃组织纪律,规范请假休假行为,严格执行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请假休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因公或因私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临时出门须填写《XX第一中学教职工临时出门证》,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的需填写《XX第一中学教职工请假单》。以下简称《出门证》和《请假单》。
2、《出门证》一式两份,用于临时因公、因私出门办事,需科室负责人签字,一份交校办XX老师处,一份交学校门卫后方可出门。
3、《请假单》一式两份,用于半天以上的月公休假、病假、事假、工伤、丧假、婚假、产假、公事、探亲等。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需科室负责人签字,3天以内的需主管主任签字,4-7天需主管校长签字,7天以上须校长签字。教师须报教务处一份(XX老师负责)、校办一份(XX老师负责);行政人员报校办一份留底。教师每月公休假为两个半天,行政人员为一个半天。当月公休假未休不累计到下个月。
4、休产假需提前在校办办理请假手续,由科室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收假时凭请假单,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证书等,于校医务室核准应享受的产假后,在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5、婴儿在一周岁之内的女教工,每天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在当日累计使用。每多增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申请人可提出使用哺乳假的书面申请,并经科室主任签字,交校医务室核准应享受的有效期限后,交校办报备。申请人需按照实际出勤时间打卡考勤。
XX第一中学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第二篇:请假休假制度管理规范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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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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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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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请假休假制度管理规范 总 则 为规范医院考勤制度,统一医院请假、休假政策,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所有人员。 分 则 所有人员按正常休息轮休,不能连休。 请休假程序 正常休息调休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如实填写《请(休)假单》,安排、交接好自己的工作。 经领导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方可休息。 请休假规定 事先无法办理请(休)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当月工资。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提交医院出示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应反岗工作。 凡因特殊情况需要休息两天或两天以上的人员,需写出详细真实的《申请说明》。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办公室主任外出期间则由总经理代签),请假两天以上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需经院长批准,方可生效。 工龄满一年的员工可享有婚假、丧假,满两年的另可享有产假,其它节假日均享有一天公休(年假除外)。 附 则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本院所有。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