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证 明
兹有我辖区 **** 村(居)委会 **** 组村(居)民
***** ,性别 *** ,生于 *** 年 ** 月 ***日;
特此证明
**市公安局***派出所
年 月 日
申 请 书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本人**,男,出生于1991年10月4日,家住**市**镇**村三组,苗族(依据1998年市公安局发放的户口簿记载,但民宗局没有档案),现本人民族成份要求更正为苗族,并录入民宗局电子档案,恳请市民宗局认定为盼。
敬请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
市 县(市、区) 年 编号:
(此表一式四份,市、县民委,公安户籍部门,申请变更人各存1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印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