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考核制度(草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试用期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试用范围
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及岗位异动转正考核。
第二章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
第三条 员工试用期限
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连续工作三个月满可提出申请参与转正考核。
第四条 试用期转正的条件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2、通过岗位培训及公司统一转正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
3、通过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的考核,经人事审查合格。
4、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思想态度符合要求,试用期没出现个人故意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而受到严重惩罚。
第五条 转正考核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连续工作满90天提出申请,考核部门在员工提出申请一周内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做出考核决定。
第三章 员工转正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 员工转正考核的形式
员工转正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和转正考试两种形式。
第七条 上级评价
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可分为直接上级主管和间接上级二级考核,按员工岗位不同,从企业文化符合度,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胜任能力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设定不同权重和考核标准,具体考核内容见“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附表一)
第八条 转正考核
公共考核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并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进过公共考试方可转正。
第九条 考试成绩结果的运用
1、60分以上为合格,批准转正。
2、59以下,不符合要求辞退或降职重新试用。
第四章 转正考核流程
第十条 考核通知
1、行政部每月5日前统计当月被考核人员名单。
2、行政部每月6日开具“转正考核通知”发至各部门,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考核人参加考核。
第十一条 被考核人填写“转正申请表”
被考核人根据“转正考核通知”填写“转正申请表”在自我评价中详细填写试用期的业绩,自我评价等内容交到行政部。
第十二条 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进行考评
行政部将被考核人根据“转正考核通知”填写“转正申请表”转给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进行考核评价。员工上级领导按考核要求作出考核评价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行政部进行人事考核评价
行政部填写人事考核评价,并组织被考核人考试,统计考试成绩,签署考试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给出考核意见。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审批
行政部将被考核人的“转正申请表“”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公共考试试卷“递交领导综合审批并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考核结论通知及考核面谈
正式考核结论形成后,通知被考核员工结论。最后备案并通知财务调整工资待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未按时间提出转正申请,导致转正延误的,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各级考核人员要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试用期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如有弄去做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与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实习期员工转正流程
实习期员工转正流程
1.目的
规范员工转正手续办理。
2.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各部门员工转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3.职责
3.1用人部门负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的日常工作考核,并根据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状态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转正的相关手续。
3.3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实习期员工转正的审批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用人部门根据使用期用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的日常工作考核,向人力资部提议实习期员工转正。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不得提前或延长。
4.11试用期员工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议提前转正。
4.12若在聘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工作要求,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议提前解除试用期或者延长试用期。
4.2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用人部门提交的试用期转正的提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新员工提交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并向用人部门发放《员工转正申请表》
4.3《员工转正申请表》的逐级审批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4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更新员工花名册等员工信息。
员工转正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