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丹东海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乙方: (以下简称学校)
一、合作目的
充分利用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丰富的专业和充足的人力资源,校企之间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或“订单式”培养达到:一、能够为企业定向培养生产一线后备专业技术和基层岗位管理人才,稳定地为企业输送后备人才;二、结合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学校建立一批固定的实践、就业基地;三、通过实习,使学生积累更多的实践操作技能和经验,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工作技能,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实现企业、学生和学校之间的三赢。
二、合作模式
以合作办学模式为主,通过与合作学校联合开办”海纳班”,实行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定向培养模式。
企业与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开设”海纳班”,录取时由企业委托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培养协议。录取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行招生与定向人才培养相结合,实习与就业一体化。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专业理论及实训课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学生的实训(实习)在企业完成。
三、职能职责
1.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起草与签订,负责与合作学校的沟通与协调,协助学校开展”海纳班”学生招生、教学计划及课程编排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实训)管理以及学生毕业后转正工作。
2.企业生产部门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培训和工作安排,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学生进行管理。
3.企业工艺、安全、质保部门负责 “海纳班”学生在企业的教学工作,开展实践技能培训。
4.学校负责招生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和管理,办理录取、毕业、实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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