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对于大庆市创业城二期续建工程九标段向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做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作业和用工管理,不使用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我方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情况表。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如挖土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灰土拌和机、吊车或起重设备等机械操作工人及电工、电焊工等)持证率达到100%。
二、我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我单位承诺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工人签约率100%。
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招标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每月将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于下月申请计量支付时提交总承包单位所在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如我单位未能按时提交,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进行中间计量支付或将中间计量支付扣留合同价 5 %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总承包单位进行转移支付我单位在本项目的劳务用工工资(该5 %不包含质量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就本条款我单位对此放弃抗辩权并协助办理。
四、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
第二篇: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单位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 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
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 本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
三、 本单位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
四、 本单位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总包方的《项目劳务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项目现场作业的所有劳务工人工资全权委托总包方发放。劳务工入场时将身份证交给项目部备案。
五、 本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编制劳务工工资表且按时向总包方报送,并同意劳务工资
从月计量款中扣除。如不能按时报送劳务工工资表时,总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计量款。
六、 企业一直拖延未报送劳务工工资表并因此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
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工资款的50-100%缴纳违约金。
七、 企业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
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
八、 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九、 企业在每个建筑工地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
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企业和项目部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纠纷。
十、 企业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
训工作,接受总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承 诺 人: 承诺日期:20xx年8月5日
劳务工工资委托发放授权书
致:中建八局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我单位因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北接线N4标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 工程与贵单位发生施工合作关系,为方便工程顺利进行,便于财务流程的操作,委托贵单位发放我单位在该工程中登记在册的劳务工工资,此款项在我单位月计量款中扣除。特此委托。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