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 德 责 任 状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凌河区教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依照《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内容,制定师德责任状。责任状内容如下:
1、爱国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保证课堂教学效率;不无故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时间浏览网页、玩游戏、炒股、购物;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收发短信;不擅自调课;不坐着讲课。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3、教书育人。用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访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让每一名学生都感到成功,收获希望。
4、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举止文明。工作日中午不饮酒。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举办(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5、关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随机事件。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家长,不索要、收受家长礼金、不接受宴请,不变相索贿和受贿。
学校(幼儿园)将把以上六条作为对教师师德检查、评估和奖惩的重要指标。承诺教师违反上述条款,如被市机关作风监督局、区纪检监察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有民心网投诉、来电上访投诉的,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的,要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特别是屡教不改的,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校(园)长:
教 师:
二〇一五年三月
第二篇:寒假教师责任状
寒假教师责任状
为了加强幼儿园寒假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尽量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特与教师寒假期间签订安全责任状。
1、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带班教师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带班教师负主要责任, 带班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把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一项基本内容,带班教师与保育员密切协作与配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3、各班严格执行接送制度,保育员及带班老师都有责任接待家长。有不熟悉的家长接孩子,一定要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孩子,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带班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教师及保育员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7 、在工作中,如果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以及发生事故不能及时处理,教师及保育员要负责幼儿的全部医药费外,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自动辞职.
8、对待幼儿一定要细心、耐心和爱心,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或对幼儿用力推拉。幼儿在园期间受到伤害,教师及保育员有责任共同向家长解释,并根据幼儿受伤害程度,给予安全处罚。
9 、教师协助保育员负责幼儿饮水、上厕所等工作,在此期间如有安全事故,由保育员负责。
10、为确保幼儿寒假期间的安全,教师必须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否则不能离开幼儿。
甲方:
乙方:1月24日—1月30日: 2月7日—2月14日:
责任教师: 责任教师:
保育员: 保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