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28岁,19xx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包河区淝河路关镇佳园小区。
女方:,女,27,19xx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瑶海区合店路。
男女双方于20xx年10月16日在包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和,现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日下的协议:
第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基于不影响子女生活和学习的原则,双方本着相互体谅的态度,协助办理如下各项事宜。
第二条:婚后于20xx年12月15日出生的儿子卫青扬由男方抚养。女方不会以现金的方式来支付抚养费,而是每月定期给孩子生活和教育上的用品。
第三条:女方每月有探视儿子的2次权利。男方应为女方的探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婚后住房是私人住房现拆迁并且目前拿不到安置房,今后安置房所有权(也就是房产权)归儿子卫青扬所有。儿子卫青扬满18周岁,父亲卫先虎不能以任何理由居住在安置房。婚后所有家电归男方所有。
第五条:债务问题,双方达成以谁借谁还为原则,由各自承担。
第六条: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
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所隐匿或转移相等数额的赔偿。
第七条: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对方进行骚扰和干涉对方的再婚生活。一旦任何一方对对方造成伤害则会报警和向法院起诉。
第八条: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履行上述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离婚等级机关留存一份。本协议经登记生效后,双方即应该按协议履行。
男方: 女方:
20xx年9月24日
第二篇:20xx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男方: ,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 女方: ,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证号为: 。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双方婚后无生育儿女,不存在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问题。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婚后并无工作,家庭生活费用均由男方前任妻子所生子女提供赡养,故双方无任何共同存款。(或:婚后只有男方参加工作,收入均使用在家庭生活费用中,故双方并无任何存款。)
2、房屋及固定资产:夫妻双方并无共同房产和任何固定资产。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本协议无归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处理。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