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研油站含水自动测定系统V2.0
项目开发计划
1. 引言... 2
1.1 编写目的... 2
1.2 背景... 2
1.3 定义... 2
1.4 参考资料... 3
2. 项目概述... 3
2.1 工作内容... 3
2.2 主要参加人员... 3
2.3 产品及成果... 4
2.4 验收标准... 5
2.5完成项目的最迟期限... 5
2.6本计划的审查者与批准者... 5
3. 实施总计划... 6
3.1工作任务的分解与人员分工... 6
3.2接口人员... 7
3.3 进度... 7
3.4 预算... 8
3.5 关键问题... 8
4.支持条件... 8
4.1 计算机系统支持... 8
4.2 需要用户承担的工作... 9
4.3 需由外单位提供的条件... 9
5.专题计划要点... 9
1. 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项目开发计划旨在明确开发时间、规范开发过程,保证项目质量,统一参与人员对项目的理解,并对其开发工作提供指导,同时还作为项目通过评审的依据。
1.2 背景
a.待开发软件系统的名称:锦研油站含水自动测定系统V2.0
b.本项目的任务提出者:锦研科技销售科
c.开发者:锦研科技软件1、2、3室
d.用户:各石油石化企业
1.3 定义
VB——是一种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结构化高级程序设计语言。
ASP.net——是一种服务器端web程序开发技术
SQL Server 2000——SQL是英文Structured Query Language的缩写,意为结构化查询语言,SQL Server 2000是Microsoft 公司推出的SQL Server 数据库管理系统。
锦研工控6.12、组态王6.51——工业自动化通用组态软件,锦研工控是锦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组态王是亚控公司的注册商标。
串口——串口叫做串行接口,也称串行通信接口,按电气标准及协议来分包括RS-232-C、RS-422、RS485、USB等。
动态测试——是实际运行被测程序,输入相应的测试数据,检查实际输出结果和预期结果是否相符的过程。
1.4 参考资料
锦研油站含水自动测定系统V2.0软件开发项目生产计划。
2. 项目概述
2.1 工作内容
本项目开发计划中包括技术和非技术两大部分。
技术上需要进行用户权限管理、实时信号的采集处理、设备控制、车辆信息处理、数据查询、外部数据交换、配置、自定义曲线、帮助这10个功能的技术实现。数据库的开发、各个接口的定义、细分后的各个软件界面的设计与规划及模块代码的编写。对其上部分的调试以及整个系统的测试,以及整个软件生存周期中需要交付及不需交付的各种文档的编制工作。
非技术部分包括硬件设备支持、资金筹措等。
2.2 主要参加人员
表1列出了本项目开发工作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表1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2.3 产品及成果
2.3.1程序
移交给最终用户的内容包括锦研油站含水自动测定系统V2.0(开发工具:锦研工控6.12)。
2.3.2文件
软件安装包、软件使用说明书、相关的技术支持文件或文档:例如安装说明、内部嵌入控件的安装使用方法等。
2.3.3服务
为确保系统高效、正常的使用,对操作用户、维护人员的培训是系统稳定运行的可靠保证。系统培训分为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和系统操作人员培训。
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在公司总部,培训期1-2周,人员数量2-3人,培训内容为系统特点及维护方法、故障诊断方式及处理模式、系统软件组态模式及维护特点、系统硬件组态模式及维护特点、其它外围仪表的配合及连锁故障判定等内容。
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在系统运行现场由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1周,人员数量3-5人、培训内容为系统操作特点及正确使用方法、系统设置方式及运行特点、系统软件运行模式及特点、系统硬件设备及功能介绍、关联仪表设备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2.3.4非移交产品
在整个软件生存周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档包括(项目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说明书、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项目开发总结报告)。
2.4 验收标准
系统测试,功能覆盖率90%以上,一次通过率95%以上;
检查移交的相关文档内容的完整性,齐全性;
用户可对照需求分析中的“需求规定”一项对系统进行详细的评定、验收(详见《锦研油站含水自动测定系统V2.0》的需求说明书)或参考项目提供的其他功能/性能指标。
2.5完成项目的最迟期限
按项目生产计划,本项目将于20##年4月30日完成。在此前提下,开发人员保留对开发时间进度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利。
2.6本计划的审核与批准
审核者:高世春、熊正、孙立军
批准者:朱广升
3. 实施总计划
3.1工作任务的分解与人员分工
任务分解、负责人、参加人员:
表2列出了对本项目任务分解的负责人和参加人。
表2 任务分解明细表
人员详细分工:
表3列出了本项目参加人员的详细分工。
表2 任务分工明细表
设计实现过程中的技术难点问题向技术、设计支持者咨询解答。
3.2接口人员
办事处人员:负责本项目同各分合同负责单位的接口人员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各部分协调;
硬件设计开发人员:负责连接的外部接口箱部分的协调;
3.3 进度
项目开始日期:20##年10月18日
项目完成日期:20##年04月30日
具体安排进度见下表3:
表3 项目进度计划表
3.4 预算
本系统设计开发中产生的费用主要由公司资助。具体费用支出在发生时提及公司财务科。
3.5 关键问题
本项目成败的关键问题就是是否可以实现完全的模块化、是否完全可以通过配置功能实现系统的灵活使用。
同时,本项目的关键问题也是最大的技术难点,动态报表技术的实现问题也是一技术难点。
如果上述两点不能有效完成实现,那么整个系统就将完全失去意义。
4.支持条件
4.1 计算机系统支持
运行该软件系统所需要的硬设备包括工控机,要求满足(最低配置):
P4 2.8GHz 以上处理器;
内存不少于512MB;
80G 以上硬盘空间;
CDROM驱动器;
VGA显示器,支持1024*768分辨率;
外围设备:打印机、接口箱;
操作系统:Windows XP Pro. + SP2;
数据库:SQL Server 2000;
以上设备及应用软件要在系统进行测试时就已经准备齐全。
4.2 需要用户承担的工作
需要用户提出具体详细需求;
需要用户对系统进行评判;
用户需要学习必要的操作等知识来管理并使用本系统;
如果系统需要连接入用户的局域网内,那么入网的部分应该由用户承担完成;
系统需要连接的外部设备的技术资料需要用户提供。
4.3 需由外单位提供的条件
无。
5.专题计划要点
无。
第二篇:4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规范“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研究开发类项目的管理,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创新水平,我委制定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于20xx年x月x日经委主任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件:《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六年x月x日
为加强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的管理,保障使用者的身心安全,确认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服务目标人群中推广该项新技术、新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适宜的推广模式 , 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促进生殖健康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从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科研及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企业。
第二条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是指拟引入推广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新方法、新药具、新材料、新设备、新器械等。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引入试验项目,是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后,在计划生育系统推广之前组织进行的规范性引入试验研究项目;其目的是为大范围推广做准备,是该项新技术、新产品是否适宜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中推广应用的前期试验工作。
第四条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引入试验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承担的国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
第六条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的引入试验项目完成后,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择优列入《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指导目录》。
第七条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从国家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库中分类随机选择。其职责是:
(一)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拟引入试验项目及引入试验方案进行可行性评审;
(二)对引入试验项目及其引入试验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考察、指导和评估;
(三)协助解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技术性疑难问题;
(四)在项目结束后,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进行总体验收和评价,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或建议。
第八条 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有能力的省级计划生育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专家和申报企业组成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在当地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申请引入试验项目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需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注册和市场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企业应获得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应优于或不良反应小于现有的技术和产品。
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所列条件者,原则上由企业商至少两个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作为引入试验的省份,由申请引入试验项目的企业按要求填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并附完整的企业资质和技术资料,上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企业 , 并向有关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获准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的项目组,应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实施方案 , 并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的技术档案,做好临床观察记录、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有关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三条 对具体承担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项目组的技术培训,能熟练掌握该项目新技术、新产品的
技术操作,经项目组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 并严格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十四条 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及其并发症,参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用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的宣传培训资料应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六条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引入试验所需经费由申报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在开展引入试验项目中,不执行该项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操作规程,或不按引入试验方案组织实施的应停止该项目的引入试验,并追究相关责任。在引入试验过程中成绩突出并取得优秀成果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试验项目申请书》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