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认真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我代表本企业向政府作出如下保证:
1、实行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评内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2、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企业将公共相仿设施建设列入消防工作目标,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建设不低于村镇建设维护费总额6—8%的规定。
3、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认真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栓建设;开展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和危害评估工作;所有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所有保安、巡防队伍都能够履行消防职能。
4、组织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根据本地火灾规律和消防工作特点,定期研究火灾形势和做好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单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严惩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火灾隐患。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等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加强职工消防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培训,配合县消防大队的安排,组织好所属单位职工参加消
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6、认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专项治理。做好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7、加强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组织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火灾隐患、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表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的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8、火灾形势稳定。力争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发生亡人火灾累计超过一起含一起的,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责 任 单 位:
责任单位负责人:
二0一三年四月
第二篇: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112
20xx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及依法办学
驻马店市驿城区教育体育局
二0一二年二月 目标责任承诺书
20xx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及依法办学
目 标 承 诺 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和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工作及民办教育机构设臵审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一步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开拓创新,扩大办学规模,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我代表单位向驿城区教育体育局承诺:
安全工作方面
1、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根据不同季节、时间、环境来选择安全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采取每班每月至少上一次安全教育课的办法,使学生接受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对校(园)舍、大门、围墙、厕所、场地、教学设备、和学生宿舍、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定期进行认真、细致、不走过场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对发现的危
房坚决封闭停用,不让师生在危房里办公、上课。
5、强化校(园)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门卫治安工作,禁止学生在上学期间随意外出,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在校(园)期间与课间休息时间,以及上下课高峰期,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和管理,防止因拥挤发生踩踏、因打闹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
6、加强对校(园)日常安全工作的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区教体局,配合做好事故处臵工作。
(1)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校车管理责任,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帐,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主动将校车在辖区公安机关备案;
(2)加强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制定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台帐,坚持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
(3)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配备消防器材,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加强校(园)消防工作,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4)按季节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制定传染病防控及消毒制度,建立传染病防控及消毒登记管理台帐,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
(5)各校(园)根据不同的季节制定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制定交通事故、溺水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一氧化碳中毒、拥挤踩踏、防震、雷击、火灾、校园伤害等各类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预案。
7、加强“安全校园”的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创建活动,促使学校安全工作达到“安全校园”创建标准并持续予以保持。
依法办学方面
1、未经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审批,不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幼儿园),不擅自违规联合办学,不擅自设立(变更)分校或教学点,不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
2、未经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备案批准,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招生简章);
3、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不因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决不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4、不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5、坚决抵制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和靠挂办学行为,出租(转借)所审批的办学场所。
如完不成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二0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