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函
致: 铜陵市狮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 狮子山区检察院办公楼监理项目 的情况,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询价文件的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完成施工监理工作。
2、我方授权 张海生 (职务: 主任 )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解释投标文件及处理有关事宜。
3、一旦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成立本工程监理项目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驻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询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 标 人: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022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230000 电话:0562-5328817传真:0562-532888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东陈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6200123178241151643
日 期: 20xx年 07月 18日
铜陵市狮子山区检察院办公楼监理项目
报
价
文
件
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铜陵市狮子山区检察院办公楼监理项目
针
对
本
工
程
的
服
务
承
诺
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1、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复印件(章)
2、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历证明(章)
3、 一个密封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