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 题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者承诺书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省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名):
年 月 日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填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
三、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4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B”,选“一般项目”填“C”,选“青年项目”填“D”等。
学科分类——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进行分类。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湖北大学人文学院”不能填成“湖大人文学院”。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指实际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
一、基本数据表
二、课题设计论证
三、预期研究成果
四、经费预算
五、推荐人意见(限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课题项目填写)
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七、省教育厅专家组评审意见
八、省教育厅审核意见
第二篇:全国发证格式申请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 请 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公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申请类别:发证□迁址□增项□其他□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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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 封面
2.1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2.2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2.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4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2.5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2.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前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3.1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3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4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
4.1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2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10
4.3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5.1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取证的情况。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的,由集团公司填写与其一起申请的所属单位的情况。非集团公司企业此表可不填。
5.2 与集团公司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一页不够,可以增加页数,附页注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6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意见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注明受理申请日期,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7 企业实地核查结论
由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填写“企业实地核查合格”或“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注明填写日期,并加盖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公章。
8 产品质量检验结论
由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填写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注明填写日期,并加盖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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