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事登罚告字【 】号 :
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单位存在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
第 款第 项的规定,根据《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如符合听证条件,于3日内提交听证申请,逾期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相应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告知单位,一份监督管理机构存档。
行政处罚告知书制作说明
一、文书概念
《行政处罚告知书》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对于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经审理后对被告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其拟予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文书制作要求
1.写明文书字号。
2.写明被告知单位全称。
3.写明被告知单位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4.写明适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目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5.写明被告知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被告知单位对拟处罚事项(内容)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可以提交陈述申辩材料;被告知单位口头陈述、申辩的,监督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予以记录,交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6.本文书与《送达回证》一并送达。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告知单位,一份监督管理机构存档。
三、文书使用注意事项
1.本文书适用于以一般程序办理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现场处罚和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不需使用本文书。
2.告知的处罚内容要全面、具体。
3.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法定三日期限,自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次日起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的日期。
第二篇:行政处罚告知书
浙安监管法规〔2006〕105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改《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5〕92号)下发后,各地积极贯彻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各地执法实践,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为更加明确告知事项,现对其中?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后分为符合听证条件和不符合听证条件的两种情况?行政处罚告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正确使用。
附件:1.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符合听证条件)
2.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不符合听证条件)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2
附件1
×××安全省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安监罚告〔200×〕××号
: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 规定,依据 ,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局提出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局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意见: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3
附件2
×××安全省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安监罚告〔200×〕××号
: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 规定,依据 ,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局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意见: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4
主题词:安全生产 修改 执法文书 格式 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6月19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