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质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 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 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 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 元。
e 、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 甲方、乙方本着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12 〕年〔11〕月〔26〕日
起,至合同法定终止为止。
1.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前6个月为试用期,即自〔2012〕年 〔11〕
月〔26〕日 起至〔2013〕年 〔5〕月〔26〕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作,工作地点:(上
海)。在职期间,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2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或者基于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合理
调整对乙方的工作要求,或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予服从。
2.3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
与甲方业务相同、相似且有竞争关系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第三方中任职或为其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
3.1 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的全日制工时制
度。具体的上下班时间由甲方在员工手册或不时调整的有关制度中另行规
定。如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甲方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时制度。
3.2 甲方因工作情况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并应遵
循相应的审批程序。乙方自行加班也应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将根据适用的工时制度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
安全及无职业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如乙方的工作环境涉及职业危害或有不安全生产的风险,甲方将依法采取防护措施,并将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或教育。
4.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国法律及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有关具体情况将由甲方在乙方入职或调整新的工作岗位时向乙方说明。
4.3 甲方将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时安排乙方进行
身体健康检查。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
5.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工资标
准见聘用信或合同附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工资中已包括各项法定或规定的补助、补贴、津贴。如乙方工资在本合同期间进行调整,甲方除变更本合同外,也可通过通知、工资单或其他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签字确认,届时,乙方签字确认后的凭证将成为本合同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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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甲方将依据市场或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公司的经营状况、乙方岗位工资标
准及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并根据不时调整的奖金政策决定是否向乙方支付奖金。
5.3 通常情况下,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为甲方的工资支付日,但该日如逢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延迟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如果因非甲方原因使甲方不能在工资支付日向乙方及时支付工资,甲方可将工资支付日合理推迟。
5.4
5.5 甲方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
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5.6 乙方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假、 丧假、产假、计划
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5.7
第六条 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
6.1 甲方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内部的民主程序制定或修改适用
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规章制度,乙方应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将有可能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被解除劳动合同。
6.2 甲方集团公司或海外总部所制定并要求甲方员工遵守的商业行为准则以及其
它适用于甲方的全球人力资源政策,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内4/23/2012 3 甲乙双方必须依照中国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各类相应费用。 乙方享有甲方依据公司政策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容,为甲方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如乙方对其中的任何规定有异议,应在收到或了解有关内容后及时书面告知其主管或甲方人力资源部门。
6.3 通常情况下,甲方将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后将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规章制度
发给乙方或告知乙方有关内容。如果乙方没有收到上述文件或对其内容有不明之处,应立即与其主管联系。乙方对规章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希望了解甲方在制订或修改规章制度时所进行的民主程序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收到规章制度后将意见或要求及时提交其主管或甲方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处罚
7.1
7.2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
罚。
第八条 培训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
8.1 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服务期义务,服务期的
期限不少于6个月,具体期限也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若乙方违反服务期义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被甲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8.2 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除甲方在保密协议以及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的商业秘密以外,如果乙方对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无法确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23/2012 4
定,乙方可向其主管或甲方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复制品归还甲方。乙方如泄露商业秘密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就保密事项另订有保密协议或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处理。
8.3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因履行其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商业
秘密以及经营上的便利等所取得的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思想、技术方案、研究成果等知识产权及与此相关的成果及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内开发的与原负责工作有关的发明和创造等(以下简称“职务成果”)均属于甲方所有,除甲方可酌情给予乙方的适当奖励外,乙方对该等权利在任何时候不主张或提出任何请求。甲方有权充分利用该等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该等职务成果而产生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
9.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
经济补偿金: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本合同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被其他单位聘用
的;
(4)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利用甲方的困难,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的;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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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6)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必要工作条件的;
(3) 因甲方原因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规章制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6)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乙方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
(7) 因约定免除甲方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全部无效
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三十日的工资代替提前通知: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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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9.4条的规定解除本
合同:
(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因疑似职业
病在职业病防治部门诊断或者出于医学观察期间的;
(2)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6
(1)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经营期满
的;
(2)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照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
经济补偿:
(1) 甲方依照9.1条的规定向乙方提出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的;
(2) 甲方依据9.4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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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交还属于甲方的全
部财产、文件和信函,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以及要求办结离职交接手续。
第十条 劳动争议
10.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
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在规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1.1 乙方确认其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地址为有效的通讯地址,任何依该地址寄送的
文件,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乙方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延误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承诺其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
真实有效。此类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如未及时通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1.3 如果甲方在聘用信中所提供的聘用条件与本合同不一致,应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规定的,应以聘用信的有关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11.4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与国家法律和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和法规为准。 11.6 OFFER 等工资调整通知单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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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另行协商。
甲方:
签字:
日期:2012 年 11月26 日
乙方: 黄蔚蔚
签字:
日期: 2012 年 11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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