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建立甲方产品地区营销网络,增强“营销网络”的竞争力,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加强区域经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区域范围:
1、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为 特约经销商之一。
二、 经销产品:
1、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产品为 。
三、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在经销区域有一定的经营场所及人员配备。
2、 乙方有责任在区域内重点推广甲方的产品,并负责产品维修工作。
3、 乙方在区域内要维护甲方的公司及产品形象。
4、 遵守甲方的市场政策、配合甲方在区域开展市场工作。
5、 乙方有义务做好甲方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售后服务。
四、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 甲方有义务对经销商的业务人员进行产品培训及维修培训。
五、 销售目标及奖励:
1、 年度产品经销目标 万。
2、 年度销售目标奖励分解图:
备注:1、以上实际完成额已扣除年度退货的销售额,公司财务出具的数据为准。
2、奖励的支付以货物形式支付,此货物不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
3、货物支付日期为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3、乙方需尽力在区域市场开拓各类销售渠道,努力完成区域经销的预定销售目标,如在本年度内不能完成既定销售目标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约经销价格。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产品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经销产品的价格为全国统一经销价。
2、市场价格:甲方对乙方的经销区域产品价格进行指导、乙方产品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的指导价格,否则将视为低价倾销。
3、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对现行价格进行大幅度调整,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4、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七、订货、发货、退货及换货。
1、订货:原则上乙方以书面订单形式订货,订单依照甲方所提供的格式注明产品型号、订购数量、希望交货日期、运输方式等,如因乙方订单描述不准确而造成的订货错误、由此引起的退货费用(包含运费和产品运输所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发货:
A、甲方接到乙方订单,货款到达甲方的指定帐户后当日或次日可发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交货期。
B、运输方式:按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和要求的运输方式发货,甲方不负责运费。
3、退货要求:
A、甲方对乙方滞销的产品原则上不给予退货,
B、甲方系列产品中,胶类产品(包括原子灰)不接受退换货。
C、如退货中收到非甲方的产品,甲方将不做任何处理。
4、换货:在三个月内,产品未售出并保持完好无损,乙方提出调换货物,甲方可给乙方换货。乙方退回货物中需附清单一份,发货后请立即将退货单FAX甲方。超出三个月的货物以及外表有损伤导致不能再出售的,不接受退换货。
八、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1、乙方对甲方的产品进行低价倾销,挑起区域客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导致消费者公开投诉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向甲方进货。
3、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进行跨区域销售。
九、若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另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湖南地区总经销代理合同
地区总经销代理合同
甲方: 广东中山市华图涂料有限公司
乙方:(订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竭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在 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生产的“华图牌真石漆及其相关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销售范围内所有地区。
三:保证:
3.1 甲方保证:
3.1.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己或授权其它经销单位在该地区销售“华图牌真
石漆及其系列产品”。
3.1.2 保证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2 乙方保证:
3.2.1 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经销商,乙方保证:
(1) 乙方有资格并有足够资金在该地区内经营该产品。
(2) 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成并以法人资格有效存在并拥有良好声
誉的企业,而且保证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不得跨区销售。
3.2.2 乙方应尽力在划定的地区以内开拓产品市场,促进销售,并协助甲方在 地
区的推广活动,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超出合同范围所规定的其它区域内销售本公
司产品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件给予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的权利。
4.1.2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支持。
4.1.3甲方给予乙方享受该地区总经销的经销价格,产品价格见附件1。 在协议有限
期内因市场因素变化甲方需调整价格时(甲方在调整价格前十天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在该地区自主经营该产品并承担费用及风险。
4.2.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划定的销售区域以外销售甲方产品。
4.2.3 如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应于发现后10天内向甲方
提出书面异议,协商解决。
4.2.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市场动向及信息,并维护好甲方的品牌在当地有一定的
知名度
五、价格:
5.1 甲乙双方将按合同约定的价目表(附件1)执行产品的价格策略,以此作为供
应价格向乙方供货。
5.2 为鼓励乙方积极销售产品,提高乙方的市场竞争力,甲方给予乙方折扣优惠。
折扣方式为:年营业金额为五十万以上的返点2%。壹佰万者[含壹佰万]返点
3%。最高返点不超过3%。
5.3 返点金额在次年购货款中扣减。
六、货款支付:
6.1 乙方必须按现货现款的方式向甲方结算货款,甲方对乙方执行全额收款政策,
七、订货、运输
7.1 乙方向甲方订货需提前发出传真订货通知(如遇特殊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另行
确定)。
7.2 运输工具以汽车为主,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中山市内零担配货场,市内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配货到乙方在所在地区的指定仓库,运输费用则由乙
方承担(注:不可抗力因素及交通意外等除外)。
八、违约责任
8.1 如出现下述情况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合同。
8.1.1 甲方认为乙方销售情况的变化将对该地区构成不利影响时,或双方对上述调整
变化又无法达成一致时。
8.1.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任何一方都有权
终止本合同。
8.1.3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相互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下,则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例移交当地法院仲栽。
九、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间有效。
9.2 除根据合同规定的终止条款外,合同有效期 壹 年。
9.3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5 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达成的补
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6 如果任何一方要在本协议到期时续签,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
另一方没有义务一定要同意续签。
十、 其它
1. 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营业额折扣优惠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一、合同双方
甲 方:中山市华图涂料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名称: 中山市华图涂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法定地址:广东中山市小榄镇埒西二联丰工业区 法定地址:
电话:0760-22247898 传真:0760-22262337 电 话:
经办人: 经 办 人:
日期: 日 期:
附加协议条款:
华图氟碳漆色卡调色费单价表
注:1.本厂氟碳色卡以上型号需另加调色费,未注明按原价。
2.来样特殊颜色需另加调色费。
中山市华图涂料报价单(一)
中山市华图涂料报价单(三)
中山市华图涂料报价单(五)
钢结构防锈防护涂料
营销经理: 电话:0760—22247898 23820898 传真:0760--2226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