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题目黑体小2号,居中)
(全文行间距固定为23磅,字符间距为标准) 空一行
作者:李一明(宋体5号)□学号:00918000□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业班级:新闻学2009级3班
空一行
摘□要:(黑体小4号)我国学界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开始于20 世纪80 年代,美国“9·11”事件后明显增多。综观已有的研究成果,绝大多数研究者都试图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概念给出定义,虽然定义的角度各不相同,但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主体、目的、手段、对象四个方面的内容,只不过,不同的定义对这四个方面的取舍、强调、理解和表述存在差异。这表明目前我国学界并没有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定义达成共识。(宋体小4号)
关键词:(黑体小4号)关键词1;(宋体小4号)关键词2;关键词3??
空一行
□□一、我国学界有关恐怖主义犯罪定义的研究概况
(说明:一级标题的名称黑体4号,如有二级、三级标题,名称宋体小4号;第一级标题采用
“一、二、三、·······”的形式,第二级标题采用“(一)(二)(三)·······”的形式,第三级标题采用“1.2.3.······”的形式。)
□□虽然恐怖主义犯罪现象早已存在,但真正在世界范围内泛滥则是在20 世纪中期以后。我国1979 年《刑法》没有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专门规定。资料表明,自20 世纪80 年代起我国才开始有学者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探讨。随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日益猖獗,我国对此问题逐渐重视起来,19xx年《刑法》增设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但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90 年代前期) 的研究成果仍为数不多。2001 年美国“9·11”事件后,国际社会加强了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打击与防范,联合国安理会于2001 年9 月28 日通过了针对恐怖主义犯罪的1373号决议,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立法机关于2001 年12 月29 日通过《刑法修正案(三) 》,对《刑法》中涉及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作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首次在《刑法》中出现“恐怖活动犯罪”这一概念,相应地,我国学界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明显增多。
(正文:宋体小4号,正文行间距固定为23磅,字符间距为标准)
.......
正文与参考文献之间 空一行
参考文献(黑体4号,居中)
[1] 刘国钧,陈绍业,王风翥.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1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
[2] Schacht E.Industrial polysaccharides[M].Amsterdam:Elsevier Science,1987.
[3] 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1994.
[4]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1983.
[5]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
研究院,1997.
[6] 金显贺,王昌长,王忠东,等.一种用于在线检测局部放电的数字滤波技术[J].清华
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3,33(4):62-67.
[7] Spriggs G E.A history of fine grained hardmetal[J]. Int J of Refractory Metal and Hard
Material,1995,13:241-255.
[8] 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3,1989-07-26.
要求:文件名的格式
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2
第二篇:《马原》课程论文的格式及要求
贵 阳 学 院 GUIYANGUNIVERSITY
题目:
系别:
班级:
姓名:
学号: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认识他人是否比认识自己更容易教育科学学院 12小教班 何洪琼 120405401046
认识他人是否比认识自己更容易?
内容摘要:认识自我是每一个人在成长中都必须面对并认真解答的问题,了解他人也是在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正确的自我认知对事业的发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如果自我认知上出现偏差,事业就会裹足不前甚至误入歧途。
关键词:认识 主体 客体 实践 多元化
正文:
认识自我是每一个人在成长中都必须面对并认真解答的问题,了解他人也是在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能否对自我和他人有正确的认识,客观而恰当的评价,对其良好的自我定位和与人交往具有重要的意义。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无的唯心主义路线。”①
认识是对外部客观现实的反映,但不是死板的、凝固的和一下子完成的,它表现为通过各种形式和不同阶段而实现的能动的辩证过程。在实践的基础上,由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再到实践,这是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而整个人类的认识发展过程,则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运动中实现的。一个人,能自我认识不是目的,而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一个人,通过自我认识,有了自知之明,能扬长避短,战胜自己,从而自励自强,向着既定的人生目标前进,这才是目的。因此,自知、自明、自胜、自强是学习主体认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三个内在的环节。自知和自胜,都是为了达到自强、强化、强大自己的生命力和意志力,以使能够扼住和支配自己的命运的咽喉,在人生的搏击中,能够独立自恃而不依仗与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②我们始终坚持用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这个问题。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在认识他人和认识自己之间明显存在着对立和统一。这也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
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统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条件的绝对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的哲学问题。”③马克思这一著名论断表明,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中国自古以来崇尚社会价值,古为社稷,今为国家。现今我们应该用科学的观点去审视。哲学上的“价值”世界是外部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题需要的意义。价值具有客观性(人的需要具有客观性,用来满足认得需要的对象也具有客观性,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也具有客观性);价值具有主观性(药物对于健康人没有直接的价值,而对于病人则具有直接的价值,这是价值的具体的主观性的突出表现);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我们必须用社会的和历史的眼光考察价值现象);价值具有多维性;(一块钻石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来说,可以构成多维的价值关系,如审美的、经济的、科研的、使用的等)。
社会是多元化、人的理解当然也有多元思考。但有关价值的评价和特点却是恒久不变的。价值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评价性认识活动就是通过评价表明态度的认识过程。在日常生活中和实际工作中,人们常常对人或事进行评价,主要是说明这个人或事对于社会、对于人有什么积极或消极意义,从而决定对这个人或事应持何种态度)。事物都有两面性,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题的特点而转移的,今昔对比,更有说服力,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价值评价,对当代世界经济政治秩序的评价,不同的价值主体就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截然相反。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指示性认识。
自觉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同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他不仅解释了事物普遍规律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还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④ 正确的自我认知对事业的发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如果自我认知上出现偏差,事业就会裹足不前甚至误入歧途。另外,我们要在认知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多做换位思考,加强反思,减少失误,提升管理效率、决策效率和改善沟通。
参考文献 :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xx年修订版)第67页 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xx年修订版)第66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 人民出版社2009版 第500页 ④ 老子的《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