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证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员工正常离岗的管理,有效减少无故离岗,提高工作效率,增加
公司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朝日新鲜食品(中山)有限公司所有车间员工(经理、直线
部门主管及班、组长除外)。
第二章 管理细则
第三条 上班时间所有车间员工离岗,均需佩戴“离岗证”方可离岗。如未佩戴“离
岗证”而擅自或因私离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第四条 上班期间如有急需离岗者,必须向直接上级申请,申请通过后由批准人监督
申请人作好登记(以备核查时使用),然后申请人佩戴好“离岗证”方可离岗。一天申请离岗不得超过5次(如需加班,再加多2次),每次离岗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特殊情况者,请自行说明申请),对严重超时者将作出重罚,未申请而擅自离岗的一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全厂通报批评。
第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范围内,除进行正常的工作交流外,不得随便
串岗、更不允许未佩戴“离岗证”随意进入各车间、公司办公室、清洁间、仓库重地、吸烟区、更衣室、厕所及厂区内所有非工作区域内。如有工作需要,必须佩戴好“离岗证”方可离岗。违反者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全厂通报批评。
第六条 公司管理人员、人资部应不定时巡视员工常聚集离岗区,如发现异常离岗人
员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劝告当事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然后将巡视情况反馈给人资部及当事人的直接领导,由人资部负责惩戒。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执行,此前的相关规定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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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离岗管理制度文档
工作人员离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员工在上班时间窜岗,脱岗现象,规范工作秩序,创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1定义
离岗指员工工作时间内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根据离岗的目的和条件分为脱岗和流岗两种形式
3:1.1脱岗指未经主管允许在工作时间离开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本职工作的事情。
3:1.2流岗指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工作场所常常不固定,处于流动状态:如各部门经理,统计岗位等虽有固定工作场所,但因为部门间工作联系常常在公司内部部门间走动。
3:1.3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打招呼,组长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店长打招呼,经理助理等离岗时许向经理打招呼。
3:1.3离岗超15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流岗需按实际需要合理定制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安排,除家有急事需离岗时间长的向上级部门申请批准后填写离岗登记表,离岗1小时内扣10元,两小时内扣30元,4小时以上扣50元。
3:1.41个月私事离岗必须≤2次,超过2次按请假程序执行。
3.1.5对不清楚离岗登记手续,又不咨询而出现违纪的给予重罚
3.1.6店长离岗纪律及其他。
1.因公事离岗的,按规定程序填写离岗登记即可
2.因私事离岗的须电话向经理申请获准后,按规定填写离岗登记后离
开。
3:不允许以“到几部取货或者其他原因”为理由而迟到;
近期重点整顿内容:
1.拒售普药,导致顾客投诉的或店长发现的;罚款50元;
2.同事间在销售和工作中发生摩擦;有“抢货”行为的;罚款50元;
3.考勤弄虚作假的;罚款50元;
4.服务态度不好,导致顾客不满的;罚款100元;
5.执行力不到位的;罚款100元;
6.频繁违反以上条款的给予辞退处理。
■从下发通知开始,店长,组长,对员工违纪行为负连带责任;比例为员工100%,店长,组长50%;店长不在店的不负连带责任;
■对违纪现象,相对《员工手册》处罚标准,经理可加重处罚力度。因为经理在各店时间较少,抽查处罚力度理应加大。
7.签到、签退时间以门店时间为准,做假审核者和当事人都按当时人该有状态对应制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