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社会关系和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蓝色硅谷区域及周边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工程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范围及方式
1、每项工程在报名前,双方互通信息,以防重报。
2、甲方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3、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按中标的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对方收取 %的管理费用。
二、双方职权和分工:
在工程联系及投标过程中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
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4)甲方保证在上述项目中必须与乙方合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
2、乙方的职权和分工:
(1)负责与业主联系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运作情况,确保甲方通过资格预审、运作投标事项。
(2)负责提供当时当地的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及投标所需的关键报价资料,派专人配合甲方顺利完成投标工作
(3)承担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
(4)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和银行和手续费用。
3、投标报价:由于乙方熟悉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信息,最终投标报价以乙方意见为主,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承诺绝不以低于当时成本价的报价投标。
项目中标后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给业主开具工程所需的有关一切资料。
(2)负责以甲方名义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方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方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管理费,同时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方的工作。
(5)甲方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方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乙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以甲方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
任和权利;与甲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4)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5)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7)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同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将赔偿乙方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承担工程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合作过程中或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在本协议的框架与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详细的施工合作协议书。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第二篇:施工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重庆皇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公司
工程施工项目合作框架
协
议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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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重庆皇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住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镇黑桃湾53#19-1
营业执照号码:500222000035730
电话:023-48252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
银行账号:5000116xxxxxxxxxxxx
乙方:
法定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两方本着整合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重庆綦江恒都·世纪花城三期工程消防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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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重庆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具体详见设计建筑平面图纸)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本项目开工起至本项目合同内容完成且工程结算及财务结算办理完毕止。
第四条 项目合作投入形式
1、 甲方:以负责承接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方式入伙;
2、 乙方:以负责投融资的方式入伙;
本项目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甲方支付投标担保金10万元,待甲方代表合伙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乙方负责支付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甲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根据工程保证金支付情况,按比例退还甲、乙双方的工程保证金。工程材料、人工及其他款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 出资期限
乙方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前存入该项目专用账户上(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指定银行:)。
第六条 财务、会计
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施工企业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条 利润分配
1、 甲乙双方按利润的50%进行分配,支付时间与工程进度款同步;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前支取10万元人民币用于协调各方关系,如果 3
款项不够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合伙人的职责
1、 甲方负责承接该业务,代表合伙人以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订
立合同,并负责外部协调;
2、 乙方负责本项目部的施工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本项目部的项目管理情况;
2、 有权了解合伙项目部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十条 合伙项目部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 处理合伙项目部的不动产和工程完工后的剩余资产;
2、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财务经理、总工程师。 第十一条 合伙项目部的解散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
第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 清算由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 项目部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 清理项目部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 在15日内向企业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项目部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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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 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
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 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 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四条 保密
各合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的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綦江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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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