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太原市工商局: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特申请将我单位
“ ”(企业名称)变更为 “ ”,特委派 前往,请贵局给予办理名称变更的核准手续。
特此申请!
年月
第二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名预核内字[ ]第 号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同意预
先核准下列 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 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 的企业名称为:
投资人、投资额和投资比例:
以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至 年 月 日。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
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企业名称正式
生效。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注:1.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
准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2. 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申请人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
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应在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务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反馈给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名称得不到有效保护。
4.企业设立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应将本通知书原件存入企业档案。
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名变核内字[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送审的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该企业名称变更(组建企业集团)为:
以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在有效期内,经企业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后企业名称正式生效。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变更核准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变更核准企业(企业集团)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2. 名称变更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企业(企业集团)变更条件,投资人资格、企业(企业集团)变更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申请人不得以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企业(企业集团)变更条件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应在企业(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务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集团登记证反馈给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得不到有效保护。
4.企业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应将本通知书原件存入企业档案。
受理通知书
( )内资受理字[ ]第 号
:
你提交的 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已予受理。
我局将于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申请受理通知书
( )名受理内字[ ]第 号
提交的 企业名称申请材料收到并已受理,我局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原件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决定,特此通知。
(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名称专用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 )名驳回内字[ ]第 号
申请预先核准/变更的 企业名称,经审查,决定不予核准,现予以驳回,特此通知。
驳回理由如下:
对本不予核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名称专用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名不受理内字[ ]第 号
提交的
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名称专用章)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内资不受理字[ ]第 号
你提交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因 我局不予受理。
(印章)
年
月 日
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
( )内资登记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我局于10日内通知你公司领取(换取、交回)营业执照。
(印章)
年
月 日
登记驳回通知书
( )内资驳回字[ ]第 号
:
你提交 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因 我局不予登记。对本不予登记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注册号
设立公司登记审核表
变更
公司注销登记审核表
企业
注册号
设立企业登记审核表
变更
设立企业集团登记审核表
变更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审核表
备案事项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