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构建推进素质教育小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为学生确定个体化发展性目标。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判断学生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通过评价,不但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基础上提高,更要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
二、评价原则
在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1、多元性原则。从思想品德与行为、学习品质与能力、体育活动与健康等方面比较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2、过程性原则。使用中注重评价过程,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3、多向性原则。由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进行多向、充分的信息交流,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
三、评价方法
1、采用“四级制”评价方法。测评时由学生本人、家长、小组、教师分别对照评价标准,按“四级制”(即优、良、达标、不达标)确定等级。
思品与行为等指标的评定,采用“四级制”的含义是:
优——很好;
良——较好,稍有不足;
达标——尚可,有不足;
待达标——有明显不足。
学科成绩的考核,采用“四级制”的含义是:
优——90分以上;
良——89~75分;
达标——74~60分;
待达标——60分以下。
2、采用记实评价测评方法。爱好特长、竞赛获奖、评优情况等项,要依据记载的实际情况评定。
四、评价步骤
1、自评。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依据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给自己写出评价性的语言——“自己的话”,并做出等级评价。
2、家长评。家长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依据学生校外表现写出评价性的语言——“家长的话”,并做出等级评价。
3、组评。学生本人将自评结果在小组内进行汇报、交流,小组成员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依据学生本人的学习生活表现,协商做出等级评价。
4、教师评。教师依据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给学生写出评价性的语言——“教师的话”,并做出等级评价。
5、由教师汇总四方面的评价结果,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将
评价结果向学生和家长反馈。
五、评价要求
1、学生评价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导处负责组织实施。
3、为每一个学生建立评价档案(综合评价手册),做好学生个人的信息资料搜集整理工作。
4、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每一个学生。评价结果实行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制度。
5、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
第二篇:沙店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沙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2013学年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为积极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其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评价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四、评定机构:
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1、学校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华先万 副组长:朱钟来
成 员:全体班主任
工作职责:
①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
②认定学校评定工作细则并上报(以学生评估手册为准进行学期评定); ③对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抽查,审定评定结果;
2、教师评定小组:
按班级设定,每班各设一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等5人组成,成员必须任教该班一年以上。
工作职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的评定。
3、学生评定工作组:由同班全体学生组成,班委牵头负责组织。
工作职责:每位学生对班级参加评定的学生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进行公正评定。
五、评定具体内容: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市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
(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①初中三年来曾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初中三年中三个学期曾被评为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 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并要附加说明理由,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评为不合格。班级要将该学生材料和评定结果报校评定领导小组复核认定,才能确定评定结果。
③各班可根据德育考核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学习能力、情感健康、公益活动等有关表现,确定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④评价实证材料。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内容包括:学科成绩、代表作品、作业或证书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
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真实性材料。
成长材料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材料。成长材料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建,能真实完整反映学生三年成长情况。
2、测评等第:
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规范行为,文明礼貌),公民素养(尊纪守法),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与品质),交流与合作(在活动与操作中表现的素质)等六类。
3、评定要求:
各班级要对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生所有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书面材料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上交。各班级、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并按要求书面上报测评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任何班级、教师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4、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评定依据:
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三项评定进行综合评定。 六、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评定小组
2、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学习评定方案及操作方法。
3、按照《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内容组织学生自评。每个同学对其它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定。班委对所有参评学生评定等级进行统计,按规定比例分别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4、各班级评定组长(班主任)填写“综合性评语”。
5、评定结果记载在“中小学生素质评估手册”上,每期末发放给学生,反馈到家长并签字,开学收交各班主任保管。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