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月度工作计划管理规定
一、目的:鉴于企业的特点及管理的需求,在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重点强调了《每月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并作为重点的考核项目。为了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性的支持,逐步规范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为完成年度各项经营计划提供保障。
二、适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管理岗位。
三、责任:
1、工作计划管理的职能管理责任为公司企划部。
2、工作计划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为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计划管理在分管系统的责任为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
4、工作计划管理的总负责人为总经理。
5、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员级以上)的员工、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整体每月都必须制定月度工作计划。相应管理岗位的员工对于工作计划的管理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程序:
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是:
1、各管理岗位员工先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2、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部门负责人本人)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形成本部门的月工作计划。
3、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各系统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系统整体配合的,或需要与其他系统(或部门)协调的;公司本月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形成分管系统的月工作计划,即副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4、根据同样方法,由总经理督导,企划部组织,选出共性、重要、急办,且需要各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或需要与外部协调且需要公司层面沟通的;月度或年度总体计划但需要在本月完成的工作,形成公司整体的月工作计划,即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5、各岗位及各级的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否则视为无效。
五、内容:
为了尽快规范和完善公司工作计划的管理,公司暂对工作计划的总体内容做硬性规定:
1、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
2、按照规定的工作项目分类比例安排。
3、暂规定每月工作计划的工作项目原则上必须有十项。(但不是流水账式的普通日常工作)
4、在各岗位的每月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2—4项,关于岗位工作的创新项目(包括制度、建议、方法、流程等)必须有1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5、在部门的每月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3—5项,关于部门基础建设(包括管理、制度、流程、技改、建议等)的工作必须有1—2项,公司月度必须完成的工作由本部门负责组织(或协调)的3—5项,需要配合其他部门的1—2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6、副总经理(系统)的月度工作计划同上。
7、在公司每月度的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3—5项,关于公司基础建设的工作(包括文化、管理、技改、基建、投入等)要有2—4项,公司战略规划或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必须在本月完成的1—2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六、要求
1、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栏由本人签字,审核栏由直接上级签字,批准栏由间接上级签字。
2、工作计划在制定中,经过两次(含)以上调整未被批准的,不能参与本月绩效考核,即本月绩效考核为零分。
3、各项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月工作计划》表中规定的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沟通或调整,以保证工作计划能顺利完成,同时也体现工作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各项检查均要形成相关纪录,相关记录的检查和处理结构必须逐级上报,直至总经理。
4、重大检查和处理意见(或有争议的)需报每周的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5、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期完成后,要在下月初按规定时间进行总结和评价,由企划部统计、汇总形成分析意见和各项考评结果。
6、每月各项工作计划执行的特殊情况(重大和特殊的奖罚)的总结和考评结果及处理意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要向全公司进行通报或公示,以体现考评的公开、公正、公平。激励员工的进取精神。考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七、工作计划管理的工作由总经理亲自主持,企划部具体组织,各系统、各部门负责人重点操作。各管理岗位员工要全力配合,其配合的程度与其结果是相关的,所以也在考评项目中。
八、具体的操作程序,按《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流程》执行。
九、附: 1、《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流程》
2、《月度工作计划》执行计划
3、《月度工作计划》模板
4、《月份工作计划执行检查表》
《月度工作计划》执行计划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年 月
( )月份 岗位工作计划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年 月 日
( )月份 部门工作计划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年 月 日
() 月份工作计划执行检查表
岗位或部门: 数据提供: 职能管理部门: 20##年 4 月 1日
第二篇:0102月度工作计划管理
QG/ZD
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企业标准
QG/ZDCS0102—2009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
2009-04-01发布 2009-04-01实施 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 发布
QG/ZDCS0102—2008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考核及例外管理等事项的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
2 术语与定义
月度工作计划:是指对未来一月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务、指标、完成时间和步骤方法、责任人等。
3 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职责
2.1.1 综合管理部是月度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2.1.2 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年度专项计划;
2.1.3 负责审核计划调整报告;
2.1.4负责组织工作计划检查;
2.1.5负责检查记录的统计与分析,并发布结果。
2.2 其他部门职责
2.2.1负责编制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年度专项计划;
2.2.2负责提交计划调整报告;
2.2.3负责开展计划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编制
3.1.1 编制原则
a)明确性原则:工作内容要明确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表达的意思明确,工作范围清楚,避免使用一些含糊字语;以文件为输出形式的工作事项要注明状态(如草稿、定稿还是发布或归档等);不可预测的工作不应列入计划内容,可作临时性、突击性计划去完成;
b)工作性原则:工作计划编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方针目标分解的对策与措施开展的具体工作,收入、产值、利润等经济指标不应列入工作计划;
c)主动性原则:工作计划编制的内容应是编制部门的责任工作,配合工作应明确具体内容,并以责任事项出现;
d)针对性原则:工作计划编制的内容应针对具有阶段性的工作,每天都在发生的或重复频次很高的日常工作不应列入工作计划;
e)时间性原则:时间跨度应明确,如月度工作计划时间跨度应在一个月之内,超过一个月的工作应明确本月完成的具体工作,不以跨月形式出现。
3.1.2 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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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 时间
月度工作计划于每月28日前编制并送交综合管理部,温州园区各产品部由温州园区服务部审核、汇总并送交综合管理部。
3.1.2.2 内容
a)本年度方针目标分解的对策与措施在本月相应开展的工作;
b)因内外部环境变化或管理事项可预测性增强而新增或调整的工作; c)总经理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3.2计划检查
3.2.1自查
各部门应在规定检查日前开展月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自查,提出自查报告,经本部门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综合管理部作为评分依据。
3.2.2检查
由综合管理部不定期组织临时检查小组开展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检查,并以检查结果作为评分依据。
3.2.3 检查时间
每月27-28日为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日,各部门应于27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2.4 完成程度判定
完成程度的判定以责任部门工作计划执行结果的事实为依据,不以产生事实的主客观原因为转移。结果可以通过书面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状况加以验证;某些工作计划执行结果的事实可能产生在其他部门,检查人员应寻求在结果产生地进行验证的可能性。
a)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相一致,此项工作到此结束或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无须再安排此项工作;
b)基本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尚有一些差距,从完成的量来看,已达到全部任务额的80%以上,但尚未全部结束或不能马上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安排少量精力投入此项工作;
c)未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尚存在较大差距,从完成的量来看,此项工作刚刚开始或不足全部任务额的80%,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安排较多精力投入此项工作或几乎要重新安排;
d)未开展:不能提供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来验证执行结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重新安排或调整此项工作。
3.3 考核评分
3.3.1 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各部门工作计划的送交时间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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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与检查结果权衡,计算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公式如下:
完成率=100/计划项*(完成项+基本完成项*0.8+未完成项*0.5-调整项*0.05-未开展项*0.5)。
3.3.3综合管理部将本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于次月2日前公布,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4 例外管理
因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临时性工作冲突等造成的月度工作计划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应由责任人提出,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报综合管理部审批后予以调整。调整报告中应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预计完成时间,综合管理部根据调整原因及结果组织检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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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涉及到的表单
序号1
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 年 月份工作计划自查报告
修订码:01
表 号:CS企计01
自查人: 部门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自查记录”栏中应认真填写工作起始时间,简要描述实施过程和最终形成结果等内容;
2.“自查结论”栏应按自查情况在相应栏目中打“√”;
3.自查过程中发现“未完成”与“未开展”项目的应说明原因,提出对策与措施。
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
工作计划调整申请表
NO:
序号3
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 年 月份工作计划
修订码:00
表 号:CS企计03
部门:
序号4
正泰电气成套设备事业部工作计划检查记录
修订码:00
表 号:CS企计04
检查人: 受检查部门代表: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