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
原告:XXX,女,现年45岁,陕西XX人,家住XXXXXXX,职业:农民,电话:XXXXXXXX
被告:XXX,男,现年48岁,陕西XX人,家住XXXXXXX,职业:农民,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2、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双方父母的包办下(两换亲),于19xx年11月3日在安岭乡人民政府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同年11月5日操持了婚事,婚后由于没有感情,经常因琐事争吵,但迫于双方父母的压力与无奈,勉强生活。原告于19xx年1月6日生育了女孩赵玲玲,19xx年1月生育了男孩赵奎,此后由于原、被告性格不合,经常吵骂,又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无奈下我与19xx年去广州打工至今,在此期间我给家里寄钱,供养两个孩子上学,支持家庭开支,(可由儿女电话询问作证)。20xx年5月女儿婚嫁,由我一人出资操办。特别女儿嫁后为使儿子能上好学,我接到湖北女儿家就读,两年我出资近两万元,被告在家只给了一千多元,被告好逸恶劳,为了家庭生活,原告落下了经常头疼、头昏的疾病,无奈之下,20xx年8月,我让被告将儿子接回上学。自女儿出嫁后,我虽隔年回家,但
我们从没有一起生活,我们分居已经四年之久,已无任何感情,我现在已过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生活。
综上所述,被告性格暴躁,好逸恶劳,对家庭不负责任,鉴于原、被告分居已达四年之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恳请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谨呈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