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 合 同 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 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以上山林地租赁期限为50年,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将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以上山林地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50年总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乙方每 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 年第一年的 月 日前支付。
第四条 山林权属
山林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 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第二篇:租赁合同书文本
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 街 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满 年后加租每月 元。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正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不下有权进行转租,但不准破坏房子结构地面墙面等。同时会提前知会甲方。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