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劝退通知书
院(系) 专业 班级
同学:
根据《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职院教〔2006〕6号)第三十六条第一 款规定:一学年内取得的学分未达到最低应修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一者应予退学。
经学院教务处审核,你在一学年结束参加学期补考后,仍有 学分未通过,或累计有 学分未通过,决定给予学业劝退处理,并通知家长。
特此通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年 月 日
跟班试读申请书
年 月 日
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说明:
1.因学习成绩不合格退学的学生可以申请试读。
2.由学生本人持家长同意退学试读的函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安排在下一年级跟班试读。
3.在校学习期间,退学试读只限一次,时间为一年。退学试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停)学学生待遇。
4.退学试读期满,所选课程必须考核全部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由本人申请,经系主任审查,报教务处批准,方能重新取得学籍。
5.退学试读期间必须缴交学院规定的试读费,收费标准另行制订。
6.从办理试读手续开始,若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则取消试读资格,立即退学。
第二篇:跟班试读、留级试读保证书
跟班试读保证书
本人 ,性别 ,学号 ,系我院 学科部 专业 班学生,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二十九规定,应予以留级处理,但本人对完成学业仍有信心,现申请跟班试读,并就试读期间有关问题保证如下:
本人保证在试读期内,努力学习,积极重修,在本学年正常教学计划开设课程顺利通过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重修形式的学习,通过重修课程。本人保证:
一、在试读期满后,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降至30学分以下(不含30学分),同时试读学年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数低于该学年开设课程总学分数50%,否则愿意根据学院文件要求按留级处理。
二、在试读期满后,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降至40学分以下(不含40学分),否则愿意根据学院文件要求按退学处理。
辅导员及电话: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单位名称或地址:
联系电话: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〇一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所在学科部教务办和教务处各执一份。
留级试读保证书
本人 ,性别 ,学号 ,系我院 学科部 专业 班学生,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章第三十规定,应予以退学处理,但本人对完成学业仍有信心,现申请留级试读,并就试读期间有关问题保证如下:
本人保证在试读期内,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重修形式的学习,通过重修课程。本人保证:
一、在试读期满后,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降至30学分以下(不含30学分),同时试读学年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数低于该学年开设课程总学分数50%,否则愿意根据学院文件要求按留级处理。
二、在试读期满后,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降至40学分以下(不含40学分),否则愿意根据学院文件要求按退学处理。
辅导员及电话: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单位名称或地址:
联系电话: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〇一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所在学科部教务办和教务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