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西安市 公司。
女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西安市 公司。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长子, 年 月 日生育次子, 年 月 日生育三子。因双方感情不合,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三子均已成年不涉及抚养权及探望权的问题。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存款:双方名下现无银行存款。
(二)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8套,分别位于:
1.西安市碑林区五岳庙门86号4栋房号30201,建筑面积162.41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8004Ⅲ-37-4-30201
2.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100号1栋房号41701,建筑面积158.59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6023-59-1-41701~1
3.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100号1栋房号41702,建筑面积155.71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6023-59-1-41702~1
4.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33号1栋房号22503,建筑面积140.45
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6023-63-1-22503~1
5.西安市碑林区五岳庙门88号6栋房号11010,建筑面积375.09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8004Ⅲ-37-6-11010~1
6.西安市碑林区五岳庙门86号4栋房号30101,建筑面积146.57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8004Ⅲ-37-4-30101
7.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33号1栋房号22502,建筑面积140.45平方米,房权证号1100106023-63-1-22502~1
上述七套房房款已付清且登记在黄文贤名下。现双方协商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第 套房产归 所有,第 套房产归 所有。
(三)其他财产: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共同债务,任何一方负债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
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第二篇:离婚合同书
离婚协议书
男方: ,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年 月 日生育儿子 。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协议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
1、儿子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
2、男方向女方支付每月支付 的抚养费人民币 元,直至付到 周岁
止(从 出生日 年 月 日开始算起)。前述抚养费包括 费用。
3、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从 出生日 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抚养费共 元支付给女方;除前述款项外,男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抚养费支付给女方。
4、乙方收取抚养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该账户中的资金为抚养 专用,除此之外,不作其它任何用途。
5、 的医疗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由双方分摊。
6、双方对 的教育费约定如下: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离婚后双方约定事项
离婚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无关紧要的事情为籍口骚扰对方(注:若过期未交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有权向男方督促),若一方换手机号码或者更换住址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如:拖欠孩子抚养费时间长达 月的,或者在抚养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带走孩子),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