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职教中心党支部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要求
一、学习教育阶段(12月10日——12月18日)
党员教师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次党代会报告等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篇目,采取集体学习与党员自学相结合,讨论与记读书笔记相结合。
二、民主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结合个人实际,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在党性意识方面,是否坚定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一致;是否要求开展党性分析活动,查找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并加以改进;是否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在参加组织活动方面,是否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做出贡献。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3、在完成工作和任务方面,是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4、在发挥作用方面,是否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目标承诺”、“富强美好有我出力,人民满意从我做起”“社区党员双重管理”等活动,履行党员“七权七责”,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是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克已奉公。
5、在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和稳定方面,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育人;是否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关心、支持和热情参与学校各项改革;是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对封建迷信、邪教;是否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动化解日常矛盾,;是否带头维护稳定;有无搞小集团活动;有无参与、鼓动和组织群众上访。
根据以上五条评议内容,同时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报告。党员教师、特别是各科室主任、科长,要把团结协作、敬业精神、创新意识、清政廉洁、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作为主要内容。
第二篇:民主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广州市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等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员“五带头”要求及承诺、履诺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一)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带头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否勤奋学习科技文化、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争创佳绩方面。在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番禺、发挥民政部门应用作用中,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科学发展谋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创先争优赶在前;是否积极履行自己提出的承诺事项,在自身岗位建功立业。
(四)服务群众方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带头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上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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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带头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干净干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执行《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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