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OEM生产中甲乙双方有关技术质量的约定及权利义务,特制定本技术质量协议书。
一、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指定乙方的附件二《OEM产品价格表》所列明的各型号产品共23个品种按照
鑫源公司产品型号,作为双方合作生产的产品。
2、 每批或每月生产前,甲方向乙方提交本批或本月生产的具体产品型号及数量生产订
单(或购销合同),同时说明本批或本月产品的交货期,交货以双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3、 甲方向乙方提交以上合作生产型号产品的甲方产品标牌(铬牌)、合格证、保修卡、
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箱样本作为乙方制作依据。
4、 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按生产订单型号与数量生产的,贴甲方标牌(铭牌),带甲方合
格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甲方标志包装箱的机组产品。
5、 甲方可以对乙方产品生产过程、零部件供方及进货检验、生产技术、工艺、设备、
计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查;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派驻代表,随时进行以上检查工作;需要时,可以对乙方的生产工艺、技术方案、质量管理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工作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可对不合格零部件供方提出更换的要求。
6、 甲方可以按附件四《产品性能、质量检测标准》中列明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对乙方按甲方订单生产的OEM产品质量不定期随机抽样进行现场、易地检测,检测认可方式按乙方现有的检测标准进行(即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报告;当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认可,检测认可方式按乙方现有的检测标准进行(即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由第三方向甲方提供报告。
7、 甲方在对乙方生产的OEM产品进行检测时,如发现样机有不合格项,除要求对样
机进行维修和调试外,将对同批产品扩大比例抽查,检测结果没有不合格项,可以对本批产品予以接收;检测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可以要求本批产品全部返工后重新检测;严重不合格的,可以对本批产品拒绝接收。
8、 甲方在销售中发现(或经用户反映)乙方生产的OEM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维
修,严重的批量性问题乙方将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9、 甲方不向其它同类产品生产厂家泄露乙方的生产布局、生产能力、工艺流程、质量
管理措施等技术和经营信息。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OEM产品的有效的定型试验的报告或证书;
2、 OEM产品的主要零部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主供方和辅供方的明细表,经甲方确
认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生产中同批次所用零部件供方应保持一致;
3、 批量生产中,乙方应由经甲方确认的按锁定表所列供应方供货、按甲方确认的自制
零件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措施组织生产,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向甲方提供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A、 一种新的部件或产品(如:以前从未提供过的特殊部件、材料或颜色)。
B、 对与以前不合格处进行修正后提交的产品。
C、 规格与材料变更后之产品。
D、 相对以前批准过的产品,使用了其它可选择的结构的材料。
E、 新模具或修改模具时。
F、 模具经过12个月(或更久)未被使用而重新使用时。
G、 零部件外协厂商需要变更时。
H、 生产场所变更时。
I、 生产制程或方法变更时。
J、 曾经被以质量因素要求暂停交货时。
K、 试验/检验方法的更改,新技术的应用。
4、 OEM产品经检测合格后贴甲方提供的产品标牌(铭牌),包括合格证、保修卡、产
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附件和随机工具必须齐全,使用甲方标志的包装箱;并向甲方提供对应每台产品编号的完整的出厂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
5、乙方应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型号、规格、批量、供货价格等技术、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营损失;
6、乙方不能将贴甲方柴油机标牌的产品自行在国内外销售,否则,由此造成的连带损
失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及其它附件作为签订的《OEM生产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或合作环境、意向发生变化时,经双方协商进行更改、修正或废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篇:OEM协议
OEM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公司(品牌的拥有者)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 ”牌微型计算机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 ”牌微型计算机,甲方应负责“ ”牌微型计算机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 ”牌微型计算机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 ”牌微型计算机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 ”牌商标微型计算机,甲方对“ ”牌商标微型计算机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1. 1. 交(提)货地点在 ,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 2. 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 3. 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 1. 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 2.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
3. 3. 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 4. 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 1.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 2.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3. 3. 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 4. 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 1. 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3.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 代理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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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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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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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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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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