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1.本表供招工、招干、转干、提干、聘用、评定职称、办理各种执照、审批宅基地、出境、出国以及入党、入团等使用。
2.本表正面由单位用钢笔如实填写,当事人应主动出示有关证明。
3.本表一式三份,县(区、市)、乡(镇)计生部门各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若市级审批,需加送市计生委一份。
第二篇:学生计生证明常用表格
附件1
广州大学新生计划生育人员信息采集卡
备注:此表新生(境外招生除外)入学时填报交所属学院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建立学生婚育情况档案,作为在校期间出具相关证明的证明材料之一 。凡未建立婚育档案的学生以及在校期间婚育发生变化不登记的,毕业时我校不予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入学时已怀孕的女生,应办理暂缓入学,学校将保留其学籍一年(按两个完整学期计算)。
附件2
广州大学已婚新生婚育状况调查回函
院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建立学生婚育情况档案,作为以后出具相关证明的证明材料之一 。凡未建立婚育档案的学生以及在校期间婚育发生变化不登记的,毕业时我校不予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入学时已怀孕的女生,应办理暂缓入学,学校将保留其学籍一年(按两个完整学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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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广州大学在校学生(应聘)计划生育证明卡
:①此证明由学生本人如实填报,学院计生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学校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方
为有效证明。②已婚已育男生填报时,须提供配偶单位或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近期(二个月内)计生证明,否则我校不予出具证明。③此证明卡供在校学生毕业前(每年9月至下一年的4月期间)应聘使用。④此证明卡2个月内有效(证明有效期间内婚育发生变化的请及时报告学校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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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广州大学201 年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卡
公章方为有效证明。原件供毕业生就业时交用人单位和落户时使用 (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若干份) 。 ②已婚已育男生填报时,须提供配偶单位或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近期(二个月内)计生证明,否则我校不予出具证明。③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妥善保存此件,并将(同年7月前)此证明复印件交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或居委会备案,以便日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暂缓就业期间如有婚育情况变更,请报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或居委会,以便于管理和服务。④学生毕业离校后,其婚育管理和服务已转就业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或居委会,我校不再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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