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电子信息专业自主毕业实习申请书
兰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电子信息专业自主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毕业实习是在前期学习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其它实践环节之后,开设的一门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在工厂、科研机构或就业单位进行。
1.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培养学生对事物能潜心考察、勇于开拓、勇于实践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严谨推理、实事求是、用实践检验理论、全方位地考虑问题等科学技术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2.使学生验证和巩固充实所学理论知识,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和自动化技术,开阔眼界及思路,为毕业设计收集资料及酝酿方案。
3.培养学生在生产实践和调查研究获取知识的能力,加深学生对企业和社会的了解和认识,及对本专业技术人才的规格要求。
二、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习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
2.实习成绩按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载。
3.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
三、自主实习要求
自主实习是指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指导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的实习形式。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扩大学生择业空间,本着以人为本,个人自愿的原则,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
1.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是身心健康,且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
2.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长担保书,实习期间安全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学生家长及本人负责。经实习单位和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3.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与培养进程中毕业实习规定的时间一致。
4.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内容及进度,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其它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5.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做好实习报告,清晰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实习结束时,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并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阅后,与实习鉴定书一同带回上交。
6.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返校。负责实习工作的教师根据实习单位有关材料,对实习成绩进行二次考核,重新认定,形成最终实习成绩。
7.实习期间,学生应每周至少两次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与负责实习工作的教师联系,汇报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状况等。
注:未尽事宜由电信学院负责协调解释。
第二篇:电信学院自主实习申请书
兰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自主毕业实习申请书
兰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自动化专业自主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毕业实习是在前期学习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其它实践环节之后,开设的一门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在工厂、科研机构或就业单位进行。
1.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培养学生对事物能潜心考察、勇于开拓、勇于实践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严谨推理、实事求是、用实践检验理论、全方位地考虑问题等科学技术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2.使学生验证和巩固充实所学理论知识,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和自动化技术,开阔眼界及思路,为毕业设计收集资料及酝酿方案。
3.培养学生在生产实践和调查研究获取知识的能力,加深学生对企业和社会的了解和认识,及对本专业技术人才的规格要求。
二、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习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
2.实习成绩按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载。
3.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
三、自主实习要求
自主实习是指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指导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的实习形式。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扩大学生择业空间,本着以人为本,个人自愿的原则,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
1.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是身心健康,且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
2.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长担保书,实习期间安全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学生家长及本人负责。经实习单位和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3.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与培养进程中毕业实习规定的时间一致。
4.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内容及进度,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其它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5.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做好实习报告,清晰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实习结束时,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并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阅后,与实习鉴定书一同带回上交。
6.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返校。负责实习工作的教师根据实习单位有关材料,对实习成绩进行二次考核,重新认定,形成最终实习成绩。
7.实习期间,学生应每周至少两次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与负责实习工作的教师联系,汇报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状况等。
注:未尽事宜由电信学院负责协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