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第二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柳树镇第三中心小学校
20xx年下期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结合。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负责。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7、注意食品卫生,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私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9、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1、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3、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4、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5、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存)。
学 校(签章) 学生(签字): 班 主 任(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