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须持各类供货单据到甲方指定的部门(即 项目或 处)进行对账结算,超出对账结算期限,该供货行为视为提货人或收货人的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给付责任。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自提或乙方送货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由_____承担__ 由甲方自提货物时,指定 项目部的 到乙方取货。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10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不同意退货的,可通过换货的方式解决,但是必须提前15日通知乙方。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乙方将交货日期顺延。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八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三条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 经办人:___
负责人:_____ 负责人: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第二篇:电机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购 销 合 同
编号: 签约地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针对异步电机的采购,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规格和转速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合同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甲方代运(甲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乙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
4.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以内。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合同订立后,乙方预付5%的预付款,余款在甲方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验收方法:货到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安排人员验收。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货物收到之日起超过1个月内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绝提货。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2%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
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单位(盖章): 购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