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结案报告

时间:2024.4.21

王珍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结案报告

案件性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代理阶段:非诉讼调解

受援助人:王明智,男,生于19xx年12月7日,汉族,农民,住陕西省山阳县银华镇商洛河村王家村组,身份证号:61xxxxxxxxxxxx。

受援助人:朱双娥,女,生于19xx年7月9日,汉族,农民,住址同上,身份证号:6125xxxxxxxxxxxx。 接受指派时间:20xx年12月3日

委托内容:代理受援助人进行非诉讼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代理律师: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 姚永奇律师

结案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案情摘要 :

受援人均是残疾人生活全靠智力健全、忠实乖巧的王珍珍打工维持。王珍珍为了家庭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常年在广州惠州市打工,并在当地办理暂住登记。在惠州工作期间,经亲戚介绍陕西大荔县一幢亲事。因为如果和当地小伙子结婚,原告家人可以在当地落户。王珍珍为了相亲暂离开惠州到大荔县。20xx年8月19日,王珍珍乘坐被告鲁新春的小 - 1 -

型客车,行到108国道1190km+800m时,和被告张群驾驶的被告渭南市运输公司的客车相撞,致王珍珍死亡。经大荔县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群负主要责任,鲁新春负次要责任,王珍珍无责任。事后因为肇事方提出赔偿只限于死亡赔偿费并要求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受援人的儿子也是智力不健全的人,作为受援人家里唯一的生活依靠去世,得不到公正的赔偿。肇事方拒绝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并互相推诿。家里唯一的生活依靠发生车祸身亡,受害家属的伤痛不是金钱能够弥补,因受害人的遗体已经火化已经安葬,肇事方认为没有后患,拒绝给受害人赔偿,一场新的危机即将发生。因为家属都为智障人委托受害人的亲属到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其法律援助,并派人制定法律援助的工作方案,实施法律援助。

工作记录:

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如下工作:

1. 详细了解受援人的基本情况,给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让其保存、收集相关证据。

2、经了解联系当事人得知当事人是智力障碍的残疾人,并且受害人之兄也是智力障碍残疾人。因为此事实就存在被抚养人的人数,如何确定被抚养人。

3、为准确证实被抚养人的基本信息,办案律师和本所胡 - 2 -

一律师一块到当事人住所地进行调查。先后调查村干部及受援人的邻居刘福娥、王学民制作两份调查笔录。村委会得知律师调查,给律师出具证明一份。

4、为能最大限度是死者得到赔偿,律师提出死亡补偿费应按照城镇居民计算。为得到此提法的依据,律师请求死者原单位给予协助。

5、律师代表受害人和大荔县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并向交警部门提交请求赔偿请求书。

6、经过多次调解磋商,肇事方和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一星期后付钱。一星期后,受害人得到应得的赔偿。

律师评价: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涉及法律界

的“同命同价”“城乡人身平等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孙先生大哥虽系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 - 3 -

准计算。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时候,对受害者还是区别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但只要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其收入和支出也主要在该城市,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可以比照城市户籍居民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能否同命同价是本案折射出的法律问题。受害人属于农村户口 ,可长期在惠州市打工,依靠城市打工维持自己和家庭收入。经调查,死者有惠州市公安局开具的暂住登记,有单位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证明。死者依照相关法律应该依照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补偿费。但在具体调解中,交警部门以及肇事车辆单位表示在交警部门只按照户籍来决定死亡补偿费。因为交通事故牵扯同一起事故的其他人赔偿计算,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同一起事故参照同一个标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坚持依照户籍决定计算标准,并表示如不按照此标准将不予调解。因为发现死者在20xx年3月已经离开惠州到陕西大荔,出事时已经相隔5个月 ,死者如诉讼证据不十分充分,在征得家属同意后,继续调解。因为存在着诉讼的风险,受援人要求提高被抚养人赔偿的标准,要求精神损失费,经多次磋商达成协议。

律师建议: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应该强制设立救助基金。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受害人才能树立起诉讼维权的勇气。因 - 4 -

为全社会都在讲“同命同价”《侵权法》规定同一起事故同样标准使得肇事人、保险公司不愿意积极赔偿,不愿意主动调解给受害人赔偿。20xx年元旦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用一个标准衡量赔偿额度,是人身赔偿的重大突破。只有建立起交通事故的赔偿基金,完善《交通安全法》关于基金的规定,才能切实为受害人吃一个定心丸。为了维护权益,多少当事人只能放弃权利,使肇事人得不到惩罚,如法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通过此案,律师看到了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弊端,希望以后能有所改变,不要是受害人再作无奈的选择,让人们感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 姚永奇律师

20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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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律师必读


律师必读.txt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的区别是:一个放在嘴边,一个藏在心里。人生三愿:一是吃得下饭,二是睡得着觉,三是笑得出来。有些刚刚取得司法职业资格的准律师想了解如何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我觉得我已经迈了一个脚到了律师职业中,也尝到了个中的滋味,所以,我很冒昧的想将自己的一些小小心得和晚我一些入行的朋友分享。我可能言语尖刻,甚至你认为是胡说八道,你高兴就看,不高兴就砸,但我不想你还没有搞清状态前就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都应该有尊重别人说话的权利,这也是起码的民主精神。 你取得资格,并不说明你就是律师了,要成为一名律师,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做这些事情之前,你还有很多选择,因为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只不过这种职业在名利场中的价值被成倍的高估了而已。

你拿到那个硬纸本本后,肯定会欣喜若狂,目空一切。当时我就是,甚至还拿着这个本本照了张大大的照片,就象方鸿渐买了张喜来登大学的博士文凭后的举动一样。如果你没有在3天内清醒过来,并认识到你走上了一条荆棘遍地的道路,那我可以很负责的断言,你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等你清醒后,我继续讲。

我们进入的,是一个法治建设刚刚开始的国家的核心,你慢慢会养成看问题直接就看到本质的老眼,但如果你很天真的听各种各样的说教,想当然的以为世界美好光明时,我建议你读《古拉格群岛》。如果你的志向是仗义执言,匡扶正义,我很佩服你,也很敬重你,但希望你不停留在口号上,实在的去接一单真实的冤屈案件,感觉下得到正义要付出的代价。如果你的志向是成为富翁型律师,每天招财进宝,我很羡慕你,也很妒忌你,因为你肯定有市长的老爸,院长的伯伯,我代理的官司说不定会糊里糊涂的输给你。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那我希望你暂时收起这些那些的抱负野心,平平淡淡的进行选择和开展工作。 你有几个选择,

1)你可以进一个事务所做助理,这样,你有机会接触到很多案子,让你对律师是个什么职业有个很直接清晰的认识。前提是,你进入的事务所当你是人才,你的老师认为你可靠。否则,你可能在事务所订了几个月案卷后糊里糊涂的被炒掉。

2)你可以应聘到公司做法律事务。我曾经进入过一个小公司,做了将近10个月的行政工作,学会了ISO9000整套文件的编撰,出来的时候和公司打了个小官司,争取到自己的补偿金。你进入公司,会学到全套的办公室政治,这有利于你在以后的事务所生涯中权衡利弊纵横捭阖。

3)你还可以该干吗干吗,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的选择对外人来讲不存在对错,但你的选择可能会对外人存在直接的利益相关。而你自己要对你的选择承担责任。这个原则是一定要记住的,因为你以后所代理的案子的操作实际是你的选择和判断,你要为你的判断负责,而不能诿过于他人。

如果你选择了1),我很高兴你即将走入到律师的行业中,也意味着你将自己投身到荆棘满地的道路中来,我们又多了一名同志,也来了一位竞争对手。你选择1),那么,你要做如下的准备:

1) 你是去做助理的,你心态要端正,但你不是去做小弟的,你是律师的助手。基于这个判断,你应该是精神饱满但不热烈亢奋,你应该是自信沉着但不锋芒毕露,你应该是文质彬彬而不轻佻浮躁,你应该是谦虚诚恳但不唯唯诺诺,你可能还做不到圆滑练达,但你不要装出老成世故,20多岁就很城府深藏,我是不敢请你做助理的。呵呵

2) 你要做精心的准备装束,但不需要精美绝伦。如果你去的是一个国际大所,或者国内顶级所,第一次去面世助理,你可能会象时装剧的主角那样,穿3000-5000的西装,扎上领带,拎上皮包,俨然一个职业人士的装扮。如果不是,我劝你不要浪费自己的资源。助理就是助理,你不能比师傅的打扮还要入时,即便你不服气,那是你的事情。内地的众多事务所,没有这些穿着上的讲究,只要你不是穿着奇丽古怪的东西出去就成。他们注重的是你的真正实力,而不是选择花瓶。

3) 你要对自己即将从事的工作有清醒准确的认识,并能作出专业的判断。律师是专业工作,它的专业性在于判断。一个很小很小的纠纷,都存在对基本事实和基本程序的判断。你从进入律师所的大门起,就要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我有一次问一位面试者,我请他描述下律师。他可能是紧张,期期艾艾的说了半天,其实,他只要能够回答出律师法中对律师的定义就对了一半。总之,一个案子过来,你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它能够收多少钱,而是判断这个案子问题在哪。有针对性的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对以后承办案件有很重要的帮助。

你做的是律师助理的工作。香港法治电视剧讲助理就是师爷,但一个优秀的师爷作用不亚于一个成功的出庭律师。一个诉讼案件中,你大概要做的工作有:收集案件信息、协助调查取证、起草不重要的文书或案件记录、庭审笔记、整理案卷、邮寄文书资料、协助会见当事人,做会见记录、结案记录。至于一些重要的代理意见,起诉文书,答辩意见以及给客户的备忘录,主办案件的律师会处理。

我做过1年的律师助理,我的老师是一位德高艺馨得教授。在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作为一名律师的技能。有些基本的工作方法,我还一直在使用,并觉得受益匪浅。

1) 工作日志。很多律师助理,从来就没有做日志的习惯,我建议从开始做律师助理的第一天起,就要养成每天记录自己的工作,记录遇到的人以及联系方式,记录接触的案卷的关键点,记录一切你认为值得记录的东西的习惯。我每年记录一本工作日志,是用超市买的那种一种每天一页的带日历的日记本记,记录当天接触的客户,谈话的要点以及处理的文件,我现在可以查出过去5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情况,当然,记日志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查自己过去做的工作的,它另有其他作用。为什么要做工作日志?

1)备忘。助理的工作很繁琐,你可能同时要进行几件案子,处理几个常年的顾问,而案件都是有时效的,如果你不记得什么时候收到应诉通知,你可能忘记答辩时效和举证期限。如果你忘记上次顾问单位的签约时间,你可能会失去与客户续约的机会。而这些的错过,对一个律师助理而言,可能是毁灭性的。

2)建立自己的网络。你不可能永远做助理,你会有成长的时候,但机会则由你自己把握。作为助理,你会单独处理你的指导律师认为不重要的案件,接待他们认为不重要的客户。而这些机会,很有可能成就你的网络。我的一个常年客户,我接收它的时候,是一个小小的企业,但5年后,它成为一个企业集团,这是谁都不能预计到的。你接待客户,应该在日志中记录这些客户的基本特征、需求、联系方式,并作出是否和他们保持进一步接触以及如何对他们开展业务营销的计划。目前大企业大客户,明天后天可能会倒闭,小企业小客户,明天后天可能是巨型集团。这些需要你的判断,如果你判断不了,请不要看单下菜碟,这样让人认为你很势利,会对你保持距离。

3)积累成长的经验。每天你会接触案件,接触客户,接触法官,你会出席法庭,参与辩论,会参与项目运作。这些经历,会让你成长。但如果你只是应付式的完成工作,那你不会有很快的成长速度,如果你能记录这些案件的要点,并及时总结,你会从一个案子掌握一类案子,从一个项目掌握一系列项目的运作。这样你的工作日志对你而言就和钱学森先生对他从美国

带回来的笔记那样的一样重要了。

对于一个工作日志而言,也并不可能承载太多的东西,对律师职业的感知感悟,书面不可能记录。但对于一位有志于成为一个正规的专业的律师的律师助理(相对于黑律师,骗钱的律师而言),接受我的建议,坚持每天写工作日志的习惯,这肯定是一件能让你快速提升工作效率,工作经验,给客户良好印象的方法。

2、结案报告。结案报告没有统一的格式,一份比较完整的结案报告大体是描述案情,陈述办案经过,分析案件,总结经验。我在老师手下的时候,参与老师的一些诉讼案件时,老师要我做的工作就是记录开庭笔录和撰写结案报告。

写结案报告有以下作用:

1)培养概括案件的能力。不管是一个简单的离婚案子还是一个复杂的建筑合同纠纷,都需要用简单明了的文字去概括。不然就会罗嗦,我以前看故事,读到苏轼和几个朋友讨论史书的用词遣句,当他们看到一匹马飞驰而过,踩死了路中央的一只狗。苏轼认为,如果用史书的语句来描述这件事,其实只要6个字就行,那就是“逸马杀犬于道”。同样一个案子,会有很多细微末节的事实和情节,如果是小说家,他们可以写成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小说,但你是律师,你只能有几百个字去阐明它。这就需要你培养高度的概括能力。

2)培养分析案件的能力。拨开一个案子的层层细微的事实和情节,剩下的就是确定案子性质的主要事实,作为一个初学入门的律师助理,只有当案子的所有材料均在桌子上,你一件件整理时,才能够明白为什么老师对一些问题避而不谈,对一些问题重点论述。当你能够将一件以决案件的所有文件证据一件件的分析评价后,你会对以后的这类案件形成一个大体的概念,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什么根本就没有意义,你就能心领神会。这需要大量的去总结案件,去撰写案件的结案报告。

3)树立服务意识。结案报告不但是律师的内部文件,结案报告将成为一个完整案卷的最后一份文件,成为一件档案材料。而对一个客户而言,他不仅仅需要判决文书,他还需要代理律师向他汇报(或者通报)案件办理的情况以及官司胜败的理由,这是他支付了代理费所获得的权利。很多律师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一件完整的论述充分的结案报告能够消除当事人的疑惑,能够让当事人完整评价代理人在案子中起到的作用。很多结案报告甚至成为当事人是否聘用律师的重要参考文件。

因此,我建议律师助理们在参加完一个案子后,认真的撰写结案报告,即便是你的老师不要求你这么做。

我不赞成作为一名律师而没有自己的专业领域。当然,当自己还是助理的时候,我也没有资历去选择只去接触和学习哪类案子,这看来是一种矛盾,有点像哈姆雷特的“to be or not to be ”。我的建议是,先在一个专业很杂的律师事务所做助理,学习各种各样案子的处理方式。其实,每种案子做一个就行了,处理程序是一样的,除非你笨得需要做5-10个才能记住程序。作为助理,你然应该有这个悟性。然后,你再根据你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来选择你的发展方向。当你已经有了1年的万金油助理经验,又不甘心每天处理些鸡毛蒜皮的案子时,你通常有这样几种选择:

1) 做刑事辩护律师。1年的助理生涯,你肯定也跟着老师打过个把两个刑事案子。这种案子可能很吸引你,因为虽然在刑事庭上律师的作用有限,但如果辩护成功,你还是能感受到救人一命的极大的成就感和自豪感。而且,刑事案件的处理很讲究程序性和时效性,一个案子通常也不会拖延很久,周期相对民事诉讼较短。再有,刑事案件的收费弹性很大,一个死刑案子,收个2-5万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辩护成功,或者你还有意外的收入。

2) 处理一个方面的民事案件。民事领域很广阔,你很难面面俱到,你的精力只能让你赚一

到两个领域的钱,否则你就是个收不起费的万金油。而且,你越专业,收费越高,你也越轻松,因为所有的程序你都清楚,甚至你可以熟悉到这个案子将由哪个法官审理,这个法官将有些什么样的癖好,法官的行文将是怎样,等等等等。当然,我说的不是谁都能做到。周立太律师,(很抱歉,又拿周律师做例子,改天请周律师喝茶)就是一个实践律师服务专业化的先行者,他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取得了劳动法领域内的专业地位。每每说到劳动争议,我就会想到周律师。当然,周律师还精通其它领域。

3) 非诉讼领域。这是很多律师都在议论并想介入的一个领域。这个领域很广泛,广泛得涵盖社会生活得所有方面。买房子,签合同,办公司,炒股票,甚至办户口,等等等等。高端的,公司收购、尽职调查,股票上市辅导。中级的,是公司法律顾问,低端的,合同见证,协助查询。不一而足。你选择任何一个方面,足以安身立命。

等等等等。

总之,当还是一名事务所级别很低的助理的时候,你要有全盘的职业规划,如果你只想在一个县城里做普通的律师,那有没有规划还不是很急迫,如果你想进入些大所,而你没有个清晰的定位,那些牛皮的合伙人可能不会招你的。

下回,我想谈谈律师助理的专业准备。

很多律师是法学院科班出身,常常沾沾自喜的样子,看不起其他专业出身的律师,认为别人半路出家,不够专业水准。我深不以为然。先不说我国的法学教育能够让学生具有多少专业精神和专业知识,即便就算是学养深厚,著作等身的法学家,他们也从来就不否认法律是一种实践性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对于律师这种专门以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学理问题而成就的职业,刚刚出道的律师助理们,仅仅凭借法学院学到的那几本法条理论,估计连一个最最简单的离婚案子都处理不了。法律不是与非门,输入一个数据就可以得出一个结果,法律从业人员是必具备是非观念,但仅仅只有非对即错的直线思维的人,根本就不应该去做法律,那会让他很郁闷。本来以为这个案子是个判断题,操作起来却变成了个不定项选择题。而且所有的选项都正确。呵呵,不郁闷死才怪。

我是学机械出身的,从事机械行业有那么几年,有一个技术员的职称,能够画简单的机械图,也能熟练操作车、钳、刨、铣、磨等机床。如果你是科班出身,你也可以认为我半路出家,而看我不起。但我看得起自己。至少,在机械制造类的客户那里,我会更容易进入状态。更容易理解他们为什么购买这种设备而不购买其他,更容易理解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而为老总们在决策时提供更准确的参考意见。如果你想做一个专业领域的法律顾问,我的建议是,你先了解这个行业,理解这个行业中从业的人员,投资的老总们所处的状态。你不一定要是这个行业的专业人员,但你要积累这个行业的基础知识。不可以想像一个准备从事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签证或者什么是标高这些基本的概念,甚至看不懂等高线红线图。不可以想像一个准备从事专利业务的律师,却没有一点技术背景,不能用最简洁的文字概括一个必要技术特征。我写这些,是想让看我帖子的助理们有一个印象,科班出身并不是不好,但天天认为自己是科班,目空一切那就不好了。律师需要综合性的知识,需要随时补充新的知识。

你如果想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方面的工作。我的建议是,

1)你必须研究透彻公司法。首先,你必须要有公司法这本书,呵呵,有些律师不喜欢买书,这个习惯要调整,你要研究公司法,熟悉公司成立、变更、注销等各种书面的操作程序,等你很熟法条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现实的操作与法条不同,甚至是背道而驰,这你不要惊慌,都按着条文做,中国几千年前就是法治国了。

2)你必须懂会计。你一定要有助理会计师的水平,这样你在公司里才不会被公司的会计们看

不起,或者被公司出纳员刁难。你在和公司财务人员谈论的时候,要滔滔不绝的指出公司财务上的漏洞,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会计报表的合并你都能说个一二三四,这样出纳付你律师费的时候,会给你现金支票而不会糊弄你给你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让你贴息去取现。老板请你做顾问,不是单纯问你法律问题,他还会问你怎么样合理避税,怎么样管理业务人员不被他们挪用货款或者卷款潜逃。很多公司都有两本甚至两本以上的帐,你要理解为什么要两本帐,要理解财务人员做的两本帐中有什么出入。因为你是劳老总的顾问,他很多事情不会避开你,但你要值得相信。诸如此类,你没有助理会计师的水平,可能你只能做很普通的顾问,不可能通过顾问来获取增值价值。

3)你基本上什么都要懂一些。如果你是个印刷公司的顾问,你要知道胶印和丝印的区别,你要分得出产品质量的好坏,如果你是医药公司的顾问,你要清楚哪些部门可以管理你顾问的公司,这些部门又是谁在管着,这些管理部门有什么弱点,它们的领导害怕什么。你代理企业出席听证会的时候,你声色俱厉的指斥行政部门的人员贪腐渎职,以权谋私时,你要清楚台下的公司老总的心理感受,所以你也要懂些心理学。

总之,你即便是个科班出身的律师助理或者实习律师或者律师,你如果仅仅凭4年或者7年或者更长时间的法学院学到的经院法学来轻视你的同行时,你的非科班同行很可能已经赢得了和你竞争的职位、客户或者你们对垒的案子。我的建议是,你要充分的发挥你的科班长处,但也要认识到,这是一个致命的短处。加强你的学习,为自己努力的领域。

我还没有修炼到教谁怎么做律师的功力,可能我从来就只会建议我的年轻朋友们去尝试我曾经使用过,并且我认为还会有些益处的方法。况且,有些工作方法或者心态特征是没有办法通过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述的,这是个见仁见智的事情。

今天,我想谈谈作为一名律师助理要注意的心态问题。有本书写过,“态度决定一切”,我虽然不认为主观的态度能够改变客观的状态,但我还是相信,每个人(不管是你的老师还是你的客户)都愿意看到一个工作积极认真,语气谦和诚恳,信心十足的年轻人为自己工作和服务的。这就是一名年轻的律师助理所需要有的心态。

什么影响着你的心态?

1)急躁。罗马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过程,知名律师和普通律师之间的差别不仅仅在于学问技能等方面的差距,很多差距来自于历练。资历很重要,当事人选择律师,大多会问你为谁服务过,你有多少年的执业经历?刚出道的年轻律师暂时还无法给出令客户放心的回复。而你总是感觉在其他部门或事务所的朋友的进步神速,他们或者比你早买车,买房,升职,这些都让你怀疑自己是否跟错了老师,是否自己时运不济,这些让你心态慢慢的失去平衡,让你开始急躁。

2)名利。律师行业是个名利场,顶级的大律师们一个个身家千万,再不济也每年有百万的收入,而你却看不到他们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在业务上。他们的成功以及成功带给他们的利益着实让你羡慕。你恨不得马上就加入他们的俱乐部,过上流社会的生活。我不是顶级律师,不清楚这些人怎么获得成千上百万的收入,但我清楚的认为,财富的获得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除非你巧取豪夺,趁火打劫,否则短时间内很难得到别人需要一辈子甚至几辈子才能获得的财富。面对名利,你需要有清醒的认识。没人会是圣人,但古话还是要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3)挫折。请你记住,在执业生涯的整个过程中,你会和挫折感斗争,你要有战胜挫折的心态,而不是意志消沉。没有人不受挫折,我记得有一次,去公安派出所调取一个证据,是关于一

个已经去世的老人的身份情况,老人的名字换了几次,有不同名字的几本房产证件,子女因为这个争夺遗产。我去过派出所不下7-8次,有几次是没有找到户籍警,找到过三次,第一次是被拒绝,第二次是被搪塞,第三次去见的时候,我没有直接找户籍警,我找了派出所的领导,事情办成。其实只要户籍警察写一张不到20个字的便条加盖派出所的公章就行。为一个证据,我在一个基层的派出所受户籍警察的刁难,没有人不会觉得自己不受挫折。同样的碰壁和受刁难的情况我记得不清楚了,我的每一个案子办的都不是一帆风顺,不断的挫折和碰壁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当事人委托给律师的案子,都是其能力所不逮的,否则,他没有必要花代理费请律师。我这样说的目的是,律师本来就是解决疑难问题的,没有钱等你去捡。遇到挫折时,你要调整要面对要战胜,而不是怨天尤人,责骂法治不健全,抱怨官吏贪腐渎职。

4)轻易的成功。你可能凭借着偶然的机会获得了成功,于是,你开始志得意满,开始轻视你的同事和朋友,开始认为自己如何如何的高明和头脑发达。所谓祸兮福兮,请你千万保持清醒。律师行业永远是做不大的中产行业。你手中的那些小钱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流水,而你却会为无法挽回自己的朋友而追悔莫及。

在做律师助理的一年或者更长点的日子里,我建议你保持好良好的心态。那就是:

1)谦和。对老师,对朋友,对同事,对客户,保持谦和的态度,有时候,吃亏是福,不要以为律师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世间的事情,很多不是以利益来衡量的。有时争是不争,不争反而是争。这句话,我琢磨了很多年,发现确实是有道理的。斗鸡眼似的争些芝麻小利,却放过了西瓜样的大利。

2)积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克服挫折。同时,保持进取之心,脚踏实地的从容进取。 我还可以总结出很多你要保持好的心态,但我觉得这两点最为要紧,罗里八嗦的说了半天,但愿能给朋友们一点点收益就好了。

我想接着上上个帖子写。做助理或者实习律师时经常要做的一个工作是,整理案卷,请不要轻视这种看似简单的工作。一本好的案卷,可以体现律师的功底。

3/案卷。在公检法工作的人员,对案卷的重视程度要高于律师。因为这些案卷要严格的遵照档案法的规定立卷、保存以及查阅,同时,这些案卷还要接受历史的检验,因此,公检法工作人员丢失损毁案卷材料,篡改伪造案卷材料,都是很严重的违规甚至犯罪行为。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法院的法官收到我们的答辩书,代理词以及证据清单等文件时,不管文件中的措词是如何的激烈甚至直接指责他们枉法裁判,他们非但不能提出意见,而且还要将这些文件归档立卷,按期保存。

一本完整的案卷,能够体现出办案人员在整个案件中所做的工作,能清晰的反映他对案件的判断和分析,能完整的再现案件的主要事实,是研究案件,评价案件的第一手材料。从事法律服务行业的人应该重视案卷的立卷,整理与保存。

我建议刚刚入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们重视案卷,整理案卷,保存案卷,研究老师们的案卷。这将有助于你培养和树立良好的执业习惯。我参观过一些小型的事务所,很多小所出于成本的考虑,没有统一印刷案卷夹,因而也没有案卷归档保存的制度,在小所执业的律师们,也通常不保存案卷,案子结案后,最多保存一份判决书,有时连判决书都不保存。案子办完,案卷也丢完。当客户需要某一个案子的材料时,承办律师常常要去法院档案室调取案卷复制,很不方便。

我在事务所为老师整理过案卷,老师教我的方法我现在还在用,因此,我所有的案件均立了

案卷,每个案子的证据材料,文书文件,法律依据都很完整,我想将这个经验让年轻律师分享。一个案卷,记录你办理的一个案子,证明你的成绩,承载你的经验,先不说现实的意义,至少在你的执业生涯中,还是有些历史意义的。

一本完整的案卷需要下列材料:

1)案卷封面。如果你执业的所里没有印制的封面,我建议你买现成的档案夹,将封页作为卷内文件。

2)案卷目录。一个案卷,少则有几十页,多则有几百上千页,你要分类编一个目录,方便查阅。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这些文件可以是复印件,但是案卷的必备材料。

4)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法院传票等。有关法院文件,订在案卷首要位置。

5)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举证质证意见等律师文书。

6)原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

7)被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有些律师为省事,举证时只提供一套证据,导致对方代理人要自己复印文件,目前法院要求证据提交方按对方人数复制证据提供给法庭,这样,你手中就有所有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这些证据需要归档。

8)结案报告。结案报告附在案卷末尾,以证明案件的完整。你的案卷,最好自己找个安全的地方存放,一本本的摞着,其实你看着,心里会很高兴,这也是对你无形的鼓励。成功的文人著作等身,成熟的律师案卷等身。当你有100本左右的案卷的时候,没有人会说你还是个初出茅庐的人,你也会对自己的前途充满自信。请相信我。

总之,上面所列的只是我的案卷归档订卷时的顺序和内容,我认为这些内容是立卷时必须具备的,你可能还有更好更全面的立卷顺序和卷宗内容。现在很多事务所使用档案盒,一个塑料盒子,可以存放几百页材料,但有一个坏处就是容易丢失其中的一页两页,我建议最好不要将案件材料装在一个盒子里,乱七八糟的,没有顺序,而且每次查阅,会弄乱顺序。 有些事务所,不允许律师自己保存案卷,案件结案,案卷要上缴。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实习律师们复制一份自己经办的案子的案卷,因为这毕竟是自己心血的成果,再说,谁能保证你能在这里做长期,而你的案卷,将随着你的执业生涯的延伸而愈积愈多,而你的能力也是厚积而薄发。

如何度过执业生涯的“羽化”期

你考到职业资格证书,有一种登车揽辔,慨然而澄清天下的志气。我希望你能永久的保持这样一种志气,这将让你有别于普通的律师。有助于你形成独特的气质,将你成就为一名大律师。不过,这毕竟是一种宏观的愿景,你还要有对现实的周密分析和冷静的认识。

一名取得职业资格的准律师,要成长为一名能独立开展工作的执业律师,一般需要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这段过渡的期间,我姑且引入一个生物词汇,“羽化”。可能不够贴切,但也能大概说明过渡时期的情形,因为不是每个取得资格的人都能渡得过这个期间而成为律师的,有很多人一直徘徊在执业的大门口,“欲出不得,每冒风驰行,未百步辄返。”

在过渡时期,大多数准律师们或者在事务所做助理,或者在公司做法务,或者什么都不做在等待观察。总之,这段时期就像从蛹到蝶的羽化,痛苦而又漫长,等到终于破蛹而出时,展现给你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天地。

我想谈谈如何度过这个羽化期,让年轻的朋友们对此有所借鉴。

取得资格之后,最佳的选择是进入一家公司做法务,从最底层得合同管理员做起。如果你是硕士生,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很埋没你,那算我没说,你会有更高的起点。合同管理员的职位能够让你有锻炼自己文字严谨得机会。当然,这种工作你不能长时间做,做个2个月就可以了,否则你的斗志会消磨。你会有机会升职到法务助理或者法务经理。这是你展现和学习的最好机会。公司法务部门如果做得好,是老总的决策咨询机构,做得不好,是公司营销部门的附属催债机构,总之,如果你是主管,你应该努力将它升格成为老总不能缺少的咨询机构,怎么做?对不起,我没法手把手的教给你,我见过很多公司的法务部门,地位高高低低,有老总重视的关系,但最主要的还是与负责人的主观意识有关系。做法务,你可以积累诉讼方面的经验,也可以有非诉讼方面的能力,你会了解法律在各个法律部门的运作,你也能对什么是书本的法律什么是现实的法律有直观的认识。更重要的,你将积累你独立执业的第一批社会网络,你的人脉中有老总,有法官,还有一些对你有帮助的朋友。请不要将他们的名片随意丢弃,请经常的和他们保持联系,并试图加入他们的圈子,这些比财富更加重要,对于一个准备从事律师业务的人来说。

在公司法务的位置上,你会有很多选择,有些朋友选择了伴随公司发展,做公司的管理,他们慢慢放弃了律师行业,他们成为了精通法律的管理人。有些朋友通过人脉关系进入了其他公司。有些朋友发现了更好的人生道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如果你仍然选择独立执业,我建议你该动一动了。

这个时候的你,积累了一定的人脉资源,也小有积蓄,能够应对风险,主要的是,你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磨练,你已经逐渐成熟,体现出谦谦君子之风。

我建议你去挂一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不要很大,环境宽松就行。所谓的宽松,是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选择,你可以拜在一位老律师的门下学习实务操作,也可以独立作业,也可以和几个年轻律师形成创业团队。这样的所每个城市都很多,一般是中小型事务所,它们有自己的核心团队,你加入进去,可能还只能算团队的外围。在事务所,我建议你逐步将原来建立的人脉资源运用起来,让一些过去联系过的老总成为你的第一批客户。当你有常年的顾问单位的时候,哪怕只有一个,都会让你信心十足。

你要做的案子很多,但基本属于名律师大律师们不想做的,比如,你可能一年内打过20件离婚案子,也可能认识了劳动争议仲裁庭的仲裁员,因为你经常在那里出现。还有可能是,你经常参加一个交警大队的调解会,让办案警官很是烦你。这些都证明,你开始的一年内,做的案子都是民事案件,鸡毛蒜皮的民事案件。我统计过,我在结婚之前,帮当事人打过不下20件离婚案子,打过10件左右的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是我擅长的领域。我的案卷中,有不下40个卷是标的不足5万的。这些案子集中在我执业的前2-3年。

请你不要嫌弃或者厌烦这些案子,这些案子让你快速的成长,让你从蛹痛苦的羽化成快乐的蝴蝶。

你要做个什么样的律师?

我学习法律的初始动机是,因为我毫无学习机械的兴趣,因为庄子讲,有机械则有机心,他老人家认为人要淡定,要和禽兽同游,我深以为然。所以宁愿当老师在课堂上讲什么是同轴度时,看看解除同居时共同财产的分配的文章。当然,我学机械还是能够及格,至少在毕业设计的时候设计出来的减速器能够转动,比起在课堂上自学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的一位同学

设计出来的一通电就会满屋子跳舞的磨床要好了很多。然而,学到后来,我终于发现法律原来却是教人如何趋利避害的玩意,也与我的哲学宗师不一致,想回过头来再学机械的时候,我却要毕业了。

我学机械不成,在单位只能混在技术科做些标准化以及描图的工作,也不敢去申请担当设计项目的职务怕真的搞出个能唱歌的互感器出来被企业申请专利。于是,我想还是考律师资格合算,否则,一辈子描粗实线,细实线,虚线什么的,人的生命就会很缺乏弹性了。因此,我花了3个月时间复习法律,并很幸运地考上了资格。

当我真正走上律师之道的时候,我第一思考的问题是,我要当个什么样地律师。当时,我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律师,以至于到一个事务所求职的时候,傻啦巴几的称呼事务所主任做所长,那主任看了我半天,说不出话。

邱旭瑜律师在《穷律师富律师》中提到,不管好律师坏律师,赚钱才是律师的硬道理。我觉得他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至少他比较直率,毫不掩饰他做律师的目的,不像有的律师那样道貌岸然的假惺惺伪君子。而现如今的我,却觉得这个判断还要做些订正,那就是,好律师和赚钱的律师不能简单的划等号。因为好与坏,是个主观标准,而且好不好不是由这个律师说了算,也许这家伙自以为自己名声在外,但行业内的人闻声而避道,朋友割席而断交,当事人怨声而载道。这样的律师我见过,也听说过,但从来就不羡慕他们。我建议年轻的朋友们入行的时候,对自己的师傅有所判断。

钱财谁都爱,只是想既能得钱又能自由,如果两者得不了兼,那还是自由好。律师也是一样,如果能够不违反法律,不违反职业纪律,不违背道德良心,能够赚到钱为什么不赚?但如果与法律、纪律、良心相悖,这个钱能不能拿,就要请年轻朋友们考虑了。珍惜自己的羽毛,尤其在自己羽翼未丰的时候。当然,当你“羽翼已丰,横绝四海”的时候,也不是“虽有矰缴,尚安所施”的。因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或者听说,有律师被投诉的,有律师被双规的,有律师被缉拿的,自由和钱财的权衡,我估计精于计算的律师们是拎得清的。

大多数的律师一生默默无闻,但他们经办着90%的一审案件,参与维持社会的公正公平。他们谨慎小心,兢兢业业,低调而沉默。他们提着包,匆匆走过街道时,没有人能将他们和普通市民分别开来。他们平常的语言行为举止,也和一般市民没有区别,大部分律师在日常生活中都是谦和冲淡,而不是咄咄逼人的。大众很容易被三流时装剧里的美女律师帅哥律师们所误导,但如果你也认为律师就是这个样子,那么你该换换脑筋了。大多数的情况是,他们获得稍微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社会公众总以为律师都是些有钱有闲的家伙,殊不知很多律师过的日子并不是很宽裕,也要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我看过《林肯传》,里面的有段他当乡村律师的困窘描写我很是震惊,并对自己执业的前几年所面临的困境开始乐观起来。做律师不一定要有很强的功利性,有时候一件案子明摆着你赚不到钱,有些律师可能不会去做,但还是有律师会去做,这样的律师,让我深深敬佩。

我在行业里的这几年,让我想明白了我要做个什么样的律师。那就是,做一个问心无愧的律师,不愧对自己的家小,让他们能有小康的生活,不愧对自己的客户,忠诚于他们的委托,不愧对自己的朋友同行,信守对他们的承诺,不愧对自己的良心,以自己是个律师而感到荣幸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虽然这只是造化小儿随意的安排。也许你也有自己的宏伟蓝图,会对我嗤之以鼻,我不会在意,也希望你能成功。

我的年轻朋友们,你赚不赚钱,有不有名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你能知道,你要做个什么样的律师。

不要说自己在法院有关系

如果你是一名执业了2-3年的律师,你肯定在你所在的区域内或多或少的认识几个法官,和其中的几个法官因为案子上的事情混得很熟。如果你爱好广泛,那么你大概也和他们一起吃过饭,喝过酒,打过牌,泡过吧,按过摩,甚至一些不适合那些法官老婆知道的事情,你也去买过单(用当事人的钱)。你可能熟悉到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入法院,不需要登记和通报。你甚至可能替你案子的承办法官写过判决书,你可能不直接向你所谓的朋友们送红包,但你有可能暗示过你的当事人这样做。这并不是什么新闻。诸如此类的活动,让你在当事人面前吹嘘,XX法官是你的兄弟,XX法官是你的XX,以赢得当事人对你的委托。

我想告诉你一件我知晓的事情,说明这种关系的危险。某地中院执行局,局长收受贿赂达200多万,该局长被“双”以后,招供出XX律师给他多少万,XX律师通过当事人给他多少万。甚至还有一个事务所,直接通过自己的帐户转给他老婆开的公司多少万。总之,这些律师一个个被请了去,最轻的是吊销执照。

在和法官们周旋时,你老师肯定提醒过你,要保护好自己。但我认为,最好的保护是根本就不要做违规的事情。深圳市中院听说彻底被纪检部门端了。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估计还会有更多的违纪法官被查处,深圳只是开始。什么人和法官最近?利益最相关?不是律师是谁?

你和法官的关系不体现在利益往来上。好的法官和好的律师会相互吸引,办出经典的案子。有一次一位初级法院的法官和我说过,“我真是佩服XX律师,他在我的庭上总是条理清楚,材料准确。。。。”赢得好法官的称赞很难,如果法官认可你,那么他会很仔细的思考你的观点,在判决文书中用他的理解阐释你的观点,而不认为你只是个吃吃喝喝的草包律师,而将你的文件扔在一边。我所知道的地方法院向最高法院请示的批复,有很多是法官和律师们在办理案件时提出的,一个个批复,成就了法官和律师们“造法”的佳话。

我建议的是,当你急于想获得当事人的委托时,你不必搬出和法官的关系来,因为一个法院有几十上百名法官,你都熟?即便熟,案子打了一审有二审,二审法院是你家开的么?况且,对方也有律师,难道对方律师就没有关系?可能是我幸运,我的当事人从来就不要我去法院找XX法官吃饭,疏通案件,我也懒得去认识那些吃吃喝喝的法官。为了接一个几千几万的单,吹着牛皮说是法官的朋友,请他吃饭喝酒加按摩,不是我愿意做的事情。

即便你在法院有很深的关系,请你也不要到处说,隔墙有耳。酒酣耳热的时候,你不小心说出来的话,只怕有可能成为检控你和法官串通的呈堂证供。

如何当被告律师

下面的这段文字是一个实例,我想说明的是,如何做一个被告律师,以及如何在案子中运用程序解决问题。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的看法,经不起推敲的地方,请不要深究,因为这毕竟不是理论文章。

这是一个连环案。A企业是本地的上市公司,实力雄厚,法律意识极强,动不动就对他人提出起诉。B企业是A企业的子公司,负责A企业的产品销售。C企业是本地的著名连锁企业,

规模庞大。D企业是C企业的关联方,专门为C企业采购,受C控制。案情是这样的:A的法务部门发现C在其一个连锁机构中销售一种涉嫌侵犯其商标权,遂向当地中院起诉要求C赔偿50万元,并申请冻结了C银行存款50万元。起诉后,B企业并不知情,仍正常和D企业发生业务,截至到A起诉之日,D企业尚有一笔100万元的货款未与B结算。C企业遂通过D冻结了该笔100万元的货款,四方陷于僵持。四方的利益链条是,A生产产品交B销售,B批量的销售给D,D销售给C,一年的销售额大约为2000万左右。因为诉讼案件,A有大约1000万的销售无法通过C来实现。

官司是这样的,作为CD的代理人,虽然是被告,但我们处于利益链条的终端,是AB利益的最终实现者,得罪销售终端,说到哪里都是件愚蠢的事情,何况得罪的是一个足以影响市场价格的终端。我们的诉讼策略是拖延,反正扣着原告100万货款,拖3个月资金就可以周转一次,即便被冻结帐户,损失也不是很大。怎么拖?作为被告,程序上有很多拖延的条款:1)申请管辖异议。一个诉讼案子,在程序审理上最少都有3个月的时间,还不算案卷的在途时间。比如,你向人民法院提出一个案子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可能在1个月内驳回你的申请,你可以在10日内上诉,上诉法院最快也要1个月才能收到你案子的案卷,程序走下来,估计最少3个月。这还仅仅是管辖异议。2)申请追加当事人。原告在起诉时,匆匆忙忙,很有可能出现错误,漏列当事人,追加当事人是被告的权利。这样,至少可以拖延1个月。3)重新鉴定。很多案子需要进行鉴定,原告总是喜欢独自申请鉴定,以为这样对自己有利,这就给了被告拖延的借口。4)申请人民法院延期举证,延期开庭。这些都是拖延的策略,运用得当,很可能改变案件进程,甚至翻盘。

如果你认为拖延只是战术,那是你对拖延的认识还停留在战术层面。运用得当的拖延,很可能改变原告对案件的评价,动摇原告的案件的信心,有可能导致原告撤销诉讼。诉讼过程中的拖延,很像排球比赛的技术暂停,当对手顺风顺水的时候,停顿一下,可以打乱其部署。给对手心理上的迷惑。当然,这一措施的运用也要因时因地而异,如果你想尽快的了结案件,那就不要横生枝节了。有一点很重要,诉讼案件中的节奏掌握,就像围棋的争先手,如果你总处于后手,那这盘棋你想不输也不行。诉讼中的拖延,是让你能打破原告的先手,是让你破了原告的发球局。无论如何,你要竭力的掌握甚至控制住案件的节奏。(当然,还有更主动和更有力的,那就是反诉。)这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技巧。

总之,AB起诉后,CD采取的是拖延手段,案子在程序上,拖了将近7个月才最终确定开庭时间。A是上市公司,拖延中间来了个中期审计,重大诉讼事项是要披露的,100万的案子肯定要在报告中体现,这很是让老总们很是头痛,他们希望尽快的结束旷日持久的诉讼。(其实这样一个复杂的一个案子打个2年不算很长时间了,我们做了打两年的准备)而我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们作出宁愿是输掉侵权官司,即使让D破产也坚决不能让B公司轻易的收回100万货款的姿态,并通过各种途径将消息放出去。于是AB找到我们,开始要求调解。其实调解始终贯穿着这场诉讼,有点像朝鲜战争的后期,双方停停打打,都想争取最大的利益调解。最终的调解协议在距离起诉10个月的时候签订,结果是,A撤除对C 的诉讼,D支付B的货款,诉讼费各自支付。

这个案子,我认为各方都没有占到对方的便宜,各自付出了数额不小的费用,而几方的合作关系从此留下了阴影。这一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修复。同时我也清楚了公司内部设立的法务部门看问题的局限。

我的建议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请不要随便建议你的客户对合作单位提出起诉。中国人很厌烦诉讼。协商不成,一定要起诉的,也要给调解留下余地。和对方律师多多沟通,最好让调解贯穿诉讼过程。任何一件民事诉讼,最终得利的不是两造,而是两造的律师和审理案件的法院。如果你是企业老总,请对动不动就建议你起诉的律师或法务经理保持警惕。这些

人的职业精神值得怀疑。

对于被告律师,请尽可能的拖延案件。拖延的好处有:

1)让真相更加清晰,是非更加清楚。

2)能沉淀原告的愤怒。古话有:“不可怒而兴兵。”我认为,也不可怒而兴讼。被告拖延下,可以使双方都能冷静的思考解决问题的方式。

3)争取最好的调解方式。通过拖延,让双方休战,让各种时效暂时停止,让各自的律师进行多方面的了解沟通,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4)能争取时间收集有利的证据,准备弹药。

以色列在几次中东战争中几乎亡国,就是利用停战,准备充足的弹药和充分修整动员,才赢得翻盘的机会的。

不过,一切程序都有穷尽的时候,手段终究只是手段,问题的解决,需要的是诚心诚意,是友好合作,是相互信赖。只要你利用的这些程序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使问题复杂化,只要你利用这些程序是谋求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利(有的律师故意将案子搞复杂,欺瞒当事人,取得律师费,这种做法应为正直的律师们所唾弃),你会赢得法官的好评和委托人的称赞。

这个贴子很久没有更新了。原因是最近事务所有些事情,让我觉得很棘手,再就是觉得自己学识很浅,很多东西说不出来。我也想请浏览我贴子的朋友们也留下写平时做案子的心得体会,我也想学习。

我想谈谈最近做的几个诉讼案子。我最近接连收和办结了几个工伤案子和赔偿案子。原告被告都有代理。很有些感触。

A:某a诉b企业工伤案。我是被告代理人,a诉称,在工作中,发生车辆意外,造成4级伤残,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30万元其它各种费用10万元。这个案子4月份开始申请仲裁,开了5次仲裁庭,中止过一次。仲裁结论未出来。

B:某C为D企业聘请的技术顾问,在工作时,发生车祸,造成5级伤残。我为C的代理人,要求企业按月支付工伤津贴,以及支付其他需要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现案子已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未出来。

C:某E为农民工,受企业G聘用,在F企业发包的工地工作时发生触电事故,2级伤残,要求F企业负连带赔偿责任。一审驳回E对F企业的诉请,二审除订正些数据外,仍驳回对F的诉请,我是二审F企业代理人。

D:某H为农名工,受包工头J聘用,在K企业工地作业,发生触电事故,5级伤残。我是K企业的代理人,H代理人申请进行工伤仲裁,并判令K企业赔偿30万元,K不服,提出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以及对劳动裁决提出民事诉讼。案子经历3年左右,诉讼仲裁案子共7个,最终H获得赔偿3万元。

E:某L为外地工人,在M企业工作是被机器绞断手臂,5级伤残。诉讼时,L进行了很多投诉报案,要求工伤赔偿30万,劳动部门未支持其主张,最终案子拖延2年,一次性获赔3

万元,M企业注销。我当时为企业的代理人。

这些工伤赔偿案子,大部分是受害者不得值或者得值很少,企业逃脱责任或者很少承担责任。想起这些案子的受害人,我良心很是不安。因为,这些不得值的案子为我代理,他们记恨,肯定也是记恨我这个代理人。而我,作为一个代理人,却有责任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好像一个两难。早些天我还看了网上的一个文章,讲儿子竟然认为父亲帮了无良的企业和劳动者打官司,是资本家的走狗。在道德上受到很多人的谴责。我代理的这些案子,也足以让我的子女以后写文章来谴责我。但作为律师,我还是有话讲。

1) 法律是法律,实际是实际。很多赔偿案子的原告,确实是受害者,缺手缺腿,终身残疾,很让人同情。上面案子的当事人,最轻的一个是从肘部截肢。最严重的一个是全身瘫痪。他们在诉讼过程中,均聘请了律师,均提出了高额的但我仍认为是适合的赔偿要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弱点是,没有认识到法律是法律,实际是实际。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们处在一个法治尚不健全的时期,很多企业还处在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根本就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意识,即便知道这个法规,也是拒不执行的。而作为执法的政府,我认为是很软,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去执法,或者,他们发现了,但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未对企业采取措施,或者是采取了措施,但执法措施被企业“收购”了。总之,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状态,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执行很久了。E案中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企业只有几部破机器,如果赔,全部给原告还不够,这些,审判案子的仲裁员、法官们都是很清楚的。然而,几乎所有的原告以及代理人好像没有意识到这点,提出的索赔要求全是一次性几十万。我清楚的记得H案中的原告,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庭判了他30万,他就听信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在以后的诉讼中,坚决不和我们调解。直到案子发生转折,其代理律师不再为其代理,只好接受3万元的赔偿。在现实中,法律的执行是要大大的打折扣的,如果不适时的调整策略,很可能会让当事人受到严重损失。我做原告代理人的B案,我很清楚C的伤残级别不可能一次性得到赔偿的,D的律师也不可能让当事人轻松的得到他,所以我只能退而让D按月支付工伤津贴,直到C退休。这点当事人事先应该沟通好,不能拍胸脯说保证没有问题的。

2) 适时调解,争取利益的平衡。如果能够理解上面的1),我想2)就很好理解了。A案,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是一次性付款。被当庭断然拒绝,而庭上给的意见是,只能按月判。C案,F企业因自己是个知名国有企业,愿意在不影响E执行其他被告的情况下,给予8万元的困难生活补助(请注意,赔偿、补偿、补助,这三个词汇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撰写文书时请把握好)。E以及其代理人认为数额过少,要求15万,F不能满足,遂官司打到底。D案,事故发生后,K企业支付H全部医疗费,希望在结束治疗后一次性给8万补助,H聘请律师后认为数额过少,因仲裁时为30万,遂不再与K调解,最终案子翻盘,执行和解时获得的补偿为3万。E案,M企业在仲裁时开出的一次性补偿为9。5万,可能追加到10万,L不同意,要求20万,M遂不再调解,按法院判决文书支付了3万,仲裁一审二审搞了两年,最后注销企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经手的5个案子,4个是被告代理人,原告均不得值。为什么?我不排除自己在案子代理方面有自己的优势,选择了好的代理策略,但原告没有权衡形势是主要原因,因为利益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该接受,什么时候该放弃应该是清楚的。任何事情,只要双方对簿公堂,那就没有很多人情可讲了。老总们不会不明智到在赔偿案子的庭上亲自到庭,去看那些悲惨的场面。因而他们即便说可怜啊,可惜啊,也不会真正触及内心。因此,和一个岌岌可危的民营企业打官司,能调解而放弃调解机会可能的损失将是很大的。我不适合对聘请我的人做道德的评论,但我认为,任何人在权衡自己利益的时候,都是最精明的,但算计别人的时候,一定要有后一步打算,那就是,走棋要看下一步。

3) 不要责怪对方律师。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杀人犯也要有人辩护,何况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诉讼呢?案子没打赢,很可能是自己的诉讼策略有问题或者是自己的证据不够充分。做原告律师本来就要难于被告律师,因为被告在破,原告在立。立论是需要很多证据的,而破论却只需针对原告证据提出意见即可。如果觉得自己的律师不能胜任,请马上更换,这比事后去责怪对方律师刁钻靠得住。

我写的这些案子都是真实的,目的是想和大家探讨赔偿案子的办理思路,请大家多多指教。

常常有朋友抱怨业务被别的律师抢了。抢他业务的那家伙是怎么的不诚信怎么的黑,总之,抢他业务是不地道的。我没有被别的律师抢业务的经历,有也可能不清楚被哪个家伙抢了,所以也不计较。但我明白,在这行业做,如果你没有自主的项目,那么业务不是被人抢,就是抢别人,否则,你就做别的去吧。怎么抢和怎么防止别人抢,是个有学问的事情,我今天还不想谈。我今天要谈的是如何不介入这些纷争中。

我以前也抢过别人的业务,呵呵,一个赔偿案子,别的律师已经开过一次庭了,硬生生的将人家代理人换了,还撬了他的法律顾问。确实不厚道。但是,那个律师确实有被我抢的弱点,就是太黑,一个赔偿案子,他要收人家几万,而且还在合同中说,按减少损失的20%收取律师费,我计算了下,当事人要给他7-8万。这个钱要是赔偿给原告,那不是个积德的事么?于是当事人找个借口换了他。

我被人家抢的也有,一个法律顾问,我报价是5万。一个律师觉得这个业务好,于是找了些关系,总而言之,我最后是没有签成那个单,当然,也许我并不是被那个律师抢了,所以我也不是很计较。即便计较,你总不能找到人家要去怎么样吧,大家都是文明人,就是被抢,也要说甘拜下风啊,那抢人的家伙,也会说承让承让的。至于以后在法庭上针尖对麦芒,互相较劲,那又是一回事了。

如何不介入到纷争。我想有几个办法。

1)做别人不做的业务。很多业务大律师是不作的。比如,离婚案子,交通事故案子,工伤赔偿案子。这些案子又麻烦又不赚钱,稍微有些名气的律师不做。我没有名气,那我就做了,这个没有人和你争。

2)做别人做不了的业务。涉外的业务,海商业务,不是每个律师都能做,即便能做,那也要看老外的心情,这种业务,属于高端,一年做一个,够你几年不开张的。

3)做自己策划的业务。法律服务市场很大,市场也在细分,很多非诉讼的业务被开发出来,你做别人还不知道的业务,哪个会和你争?比如,以前有律师做见证,等赚满后,别人来做,他就不做了。他改行做收购,等有人来争的时候,他也赚饱了,后来的都不赚钱。现在做1单1元律师是不赚钱,但如果你做1000单,你看你赚钱不赚钱?有律师说这个业务很低级,烂了价钱。我看这家伙是别有用心。我高兴做不赚钱的活,关你个屁事,我赚钱不赚钱,轮得着让你知道么?至于有律师说这个会影响案件质量,那也是胡说,如果影响质量了,第一个不满意的是当事人,轮得着外人说三道四。没有哪个律师会拿自己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名气开玩笑的。

4)不做业务。我什么都不做,也就不存在和别人争了。我做什么,我就做策划,做管理,一个事务所,总要有策划和管理人才,做久了业务律师,如果有机会,可以向管理型律师尝试。一个好的管理人员,可以让一个律师事务所高效的运转。一个好的策划人才,可以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形象。

心情很悲痛。昨日,一个儿时的朋友在工作时出现不幸,永远的离开了。他的家属基本是乱了方寸。打电话给我,想让我出席今天的善后事宜协调会。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这是我出席的众多善后事宜协调会中的一个,最近的一个是在不久前,家属获得了10万左右的赔偿。但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亡者是一位朋友,我担心会影响我的判断。

10点左右,协调会开始。但凡协调会,总会有政府、地方、企业、受害职工的亲属等参加,这样才会显得正式,形成的协议才会更加公正和公平。今天的协调会也不例外。当地政府出动了经贸、安监、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人员,地方上有村委会,村支部的书记村长、企业来了老板和主管、亡者家属有朋友的老婆、弟弟和几个朋友。

会议主持为一位镇上的领导,首先是各个方面发言,提出对事故的看法以及工厂老总表态。我最关注的是老总的表态,老总说得很诚恳,愿意尽最大的努力进行赔偿。作为家属代表的我,提出的意见是,1)对事故作出定论。2)对善后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事故的定性是镇安监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认定事故是一起厂外意外工亡事故。我们认为这个定性比较准确。随即司法调解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赔偿的计算公式,工伤死亡的赔偿为3大块,1)工伤职工丧葬费。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家属抚恤金。对于前两项,计算很简单,照套就行。对于第3)项,由于法律规定的是按月支付,我们要求的是一次性支付,这就存在相互间讨价还价的问题了。

司法调解人员提出计算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然后根据计算,得出了18万左右的赔偿数额。这个数字与我们预期的相差很大。我不便于当场提出对这个数字的异议。于是,我提出,先确定赔偿的计算依据。那就是双方下午根据《工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条例办法》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上午的暂时休会。

下午,我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要求,并指出了司法调解部门计算的误差和引用基准数据的不准确。经过几轮的磋商,最终确定赔偿为26万8千元。这个数额得到了家属的认可。

总结今天的调解,我觉得之所以能达成协议有几个原因。

1)任何调解离不开强有力的主持。没有镇政府的人员从中协调,不可能很快达成协议。我没有奉承政府的意思,地方政府在协调地方突发事件上,有任何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是法律,乡土人情是乡土人情。

2)双方的高姿态。任何事情的处理,需要双方的配合。任何一方提出对方无法接受的要求,基本就难道谈了。

3)谈判过程表现的灵活性。亡者已经逝去,生活还要继续,之所以要求赔偿,是希望给予生者最好的安慰和生活补助。这中间没有原则性的冲突。因此任何一方在谈的过程中都要有灵活性。根据法律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只是一种参考,真正要考虑的是,1)双方的心理承受能力。2)当地的生活水平。3)法律诉讼的风险。这点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很要把握,如果调解不成,势必会通过诉讼解决,那么你要判断,诉讼途径解决的风险,如果你没计算清楚,请不要轻易决定中止谈判。4)社会舆论。双方都还要在社会立足和生活,调解要顾忌社会舆论的影响。

亡者以逝,生活还将继续,我希望我今天为朋友尽的绵薄之力,能够告慰他的亡灵。请朋友安息。

感谢朋友们对我帖子给了那么高的评价。我继续写,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这周有些忙,签了一个顾问和几个案子。在我看来,顾问单位不分大小,案子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你可以想象一个从来未进入过法院的人在法院聘请的临时工、实习书记员的吆喝下签收副本和传票时的委屈和惶恐。因此,当他们坐在你办公桌对面时,你不单单要给他们法律上的帮助还要在心理上让他们树立起信心。我今天想谈谈的是如何接待当事人。 我的这个所是个小所,什么案子都接(当然,我不是什么案子都做,我所里的其他律师也各有擅长)。我心里总是在想,哪天我将我所在的写字楼的那个楼层全部租下来,那时,我也可以开一个牛屎样的专业所了。我办公室不气派,普通当事人进入时不会有进入五星级酒店那样的压抑,当然,我的办公室很整洁,各种办公设施很齐备,这要归功于我的助理。我不穿西装系领带,不是我没有这个,是我接触的当事人没有几个是所谓的上流社会,我服务的是平民和中产阶层,这个阶层的服饰偏重于休闲系列,所以我没有必要穿几千上万块钱的西装端着个架子让他们对我敬而远之。我办公室有很多种茶,条件允许,我可以去弄一个煮咖啡的天平来(那个东西确实是利用杠杆原理工作的,我每次在咖啡馆都要摆弄很多次)。总之,我说这些并不是文不对题。请时刻记住,我们是法律服务人员,我们是服务行业。我们存在的价值不是向社会显示我们有多么的优越,而是让当事人给我们授权委托,如果你服务的是上流社会,那你不能将办公室租在4星以下的写字楼里,但如果你的目标客户是普通市民或中产阶级,那你的高高在上会让你失去他们。

当当事人坐在面前的时候,我记得我读过很多书(中国的外国的)里的律师前辈们教过我们如何应付他们。我学了些皮毛,但我觉得中间的那些如何让当事人大把掏钱的套路我是不想学的,不是我不爱钱,但我觉得那些套路和抢没有区别。

当事人坐在你的面前。他们有很多困惑和委屈。如果他是原告,他想要知道的是,这个案子能够有几层胜算。法院不是我们家开的,我不能保证他能够赢。但我能够也必须向当事人分析程序的运行,实体法律的认定,已决案例的判断。通过这些,让当事人自己对案子有大致的认识。你最好不要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保证XXX。这样如果哪天法院的判决不是不保证的那样,你会有好戏看了。即便法院是你哥们开的,那你也不要保证,你犯不着让你哥们也招骂。如果当事人是被告,那你一定得告诉他案子的最坏结果,如果你为了赢得委托而吹牛皮,呵呵,我懒得和你说了。告诉当事人案子最坏结果的好处是,让当事人对事态有最冷静的认识,我认为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分析法律,运用法律,就已确定的事实作出评价和判断,是律师的专业领域。你的处世风格和办事能力是你的核心竞争力。请刚刚入行的朋友们着力培养这些。找关系套近乎不是你的专业,外国律师一般找专业的公关公司弄,中国律师辛苦些,既是法律人才又是公关人才,真他妈的讽刺。如果有当事人让你找关系时,如果你恰好有个哥们是法院的XX,你可以问问。如果你没有,建议你宁愿不做这个案子,也别答应,否则,麻烦很大。

很多当事人对法律一知半解,认为只要和事情有关系的东西就是证据,于是当事人们会给你一堆很多年前的文件,喋喋不休的和你说几十年前的往事。请不用计较和打断他们,在他们讲往事的时候,你可以做的事情是低头查看和整理那些多年前的文件,挑出你觉得有用的。用铅笔在纸上记录些你认为重要的陈述,诸如此类的,你不要打断他们的话,当事人找律师,有很多人是希望找人倾诉,你没道理不听他们,除非你是个牛皮大律师,也不想做这个业务。 他们的陈述大致为10分钟到40分钟。我一般会耐心听。我在听的时候会总结出案子的几个关键问题,并归纳他的陈述。这很关键。当事人讲完后,会听你的发言了。

你要归纳当事人的观点,并找出法律依据。你要总结案子的焦点并提出问题。你要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你当事人这个案子会有什么后果。当事人不是傻瓜,他们会判断出你是不是他们要找的律师。

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你的忌讳是:1)摆架子。约好见面的时间,你迟到,他们说话时,你假装听或者看旁边的美女。他们说话的时候,你打断。这些,让他们很是认为你在端架子,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什么大律师。2)露怯。不是你专业的案子,你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会露怯,懂不懂是装不出来的,当事人随便问几个问题就会露你的底子。3)喋喋不休。你应该是个善于总结的人,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应该说的话,简短的说,清楚的说。4)不注意细节。你应该是个精明的人,衣冠不整、和人说话的时候接电话、说话粗鲁、在一个肮脏的烟雾缭绕的办公环境里接待当事人等等等等。

接待当事人是你受理案子的第一步,你应该给当事人的印象是,亲切,精明,思维敏捷,口才出众。再加上如果你的报价合适,我估计案子很大可能就是你的了。

如何写律师函

最近招了几个刚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都参加了司法考试,成绩没有出来,一个个很期待出了成绩就大展抱负的姿态。可能我刚拿到资格的时候也是这个心态吧,所以,我留用了他们。 但我给他们的工作是客户开拓,我有业务方面的助理,况且我的主要业务在非诉讼,审查顾问单位的协议,参加顾问单位的收购项目,以及起草些不能让局外人知晓的文件,这些工作不适合给还没有入门的人做。我记得几年前,让一个实习生写了份律师函,词不达意口气桀骜,简直没有办法改。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案件的诚意,不是最后通牒,谁会害怕律师?让人畏惧的是法律后果,如果律师函写成了讨伐信,我认为这个律师是狐假虎威了。

我尽量避免让我的助理提笔就写律师函。因为没有到一定年头的修炼,写不好律师函。我今天想谈谈律师函的写法,当然,律师函不是格式文件,也没有固定文本,律师函有没有效果,在于看函件的人。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写这个函件的律师的文学素养和法律功底,所以,不是把握十足,不要在你客户面前露出你的底子。

我写过N多的律师函,有回信的大约在20%,我已经很欣慰了。我记得最近的一份律师函是写给一个国有建筑企业的,我在函件中要求其给予工伤员工适当的补偿。在一周后,我收到了单位的回信,很礼貌的拒绝了我的要求,函件加盖了公司的印鉴。这个结果让我满意,我知晓了对方对这个案件的官方态度。我的函件没有激怒对方,没有让他们将函件扔进垃圾桶。 因为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不可避免要收到企业转来的律师函,有的会让我觉得很信服,我会建议企业领导规避后果。有的让我很郁闷,因为公司老总也不满意函件中的语气,即便会在诉讼中败北,也要委托我不惜一诉。我想说的是,一份完美的律师函,是一份用词华丽的商业函件,是一份叙事明白、法理清晰的申明,是一篇绵里藏针外柔内刚的锦绣文章。律师函要具备的内容有: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如何评价一份律师函的效果,我看有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两种:1)积极效果。对方收到你的

函件,马上作出积极的回应,解决你提出的问题。这种情况在法治昌明的地方经常见,商业社会,诉讼产生的是负墒,没有人愿意摊上官司,如果理性分析,会作出明智判断。2)消极效果。你的函件对方不予理睬,你再次发函,仍旧石沉大海。这样的律师函产生的是消极效果,作为你的代理方,会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主张权利,你所希望的和平解决纠纷的目的没有实现。

写律师函前,你应心态平和,对方非但不是你的仇家,甚至可能会因为你的锦绣文章成为你的合作伙伴或者你的下一个客户。你通过函件,应该告知对方你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声色俱厉的指责对方毫无诚信。如果不是基于客户的特别需要,我不建议将一份函件写成檄文,律师也不是洛宾王、陈琳,当然如果我的老总一定让我写一段能治曹操头风东东,那我也要尽力去完成它。律师函有时是侦察兵,通过你的函件,你可以知晓或者判断出对方对事态的看法。我很忌讳突然成为一个案子的被告,我起诉前,总是会给对方一个律师函,如果哪天我收到起诉书副本前没有收到原告律师的函件,我会战战兢兢,因为,要不我碰到的是个什么都敢弄的新手,要不我碰到的是个城府深藏的高人。

你的客户在哪里

我是助理的时候,常常担心的是自己何时才能独立的承接一个案子,并发誓哪怕这个案子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收款案,我也愿意以最大的热情去完成它。以至于当我第一次接到一个催收被告房租的案子时,我认真的准备了各种证据文件并撰写了几千字的代理词,向法庭阐明租赁合同的各种理论,搞得独任审理法官不得不几次打断我,让我简明扼要的提出要求。今天翻我过去的那个案卷,我心里有些暗笑,这不就是一个三句话可以讲清楚的案子嘛! 我估计很多年轻助理们在接到自己的第一个案子的时候,会发挥出自己最大的工作热情,要将一个枯燥的简单的案子搞得名堂繁多,在法庭上语不惊人誓不休。虽然有时确实有些过,但这正能说明他对自己案子的负责和对办案机会的珍惜。当执业经历越来越长,慢慢的有些人会倦怠,有些人可能会倦怠到不到开庭前一天不看案卷、开庭不带起诉书、甚至忘记开庭时间、在法庭上摆弄手机发短信,自认为是大律师,信口开河的发言,等等等等。我不希望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因为我知道我的每一个客户都来之不易,今天我想谈谈刚开始执业时,我们的客户在哪里?

我们谈到客户或者业务,我的前辈会用一个比较惯用的词汇“案源”来界定,我其实很反对这种提法,业务就是业务,客户就是客户,它需要我们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开拓和维系,客户们也绝对不是一个什么源源不断的泉眼,可以流出案子来,因为你稍有些懈怠,这个源泉就会流向别的律师了,有的资深的律师总是对年轻的后来者说,这行很难,没有案源没有关系你不要进来。我没有案源,也没有关系,所以当我在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困惑的复杂的大脑里刹那间闪过以下的想法:1)资深律师们在阻吓我加入,即便我还不构成对他的威胁,但少一个竞争者不是很好?2)这行确实很难,不要贸然加入,但我看那么多律师都过得滋滋润润的,没有哪个愿意退出啊?3)这行可能很难,业务也不好承接,但也有可能是我没有找到承接业务的方法和途径。4)这行其实不难,资深的律师可能只是执业的年限比我长,不见得有我敢于开拓的勇气和精神。总之,我没有将所谓的“案源”难找当回事,义无反顾的进来了。当然,我确实也是背水结阵,因为当时我所在的企业在改制,我是分流的对象。 所以,亲爱的年轻朋友们,在你打算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请义无反顾的进来,请记住,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广阔的法律服务市场,往低了说,有很多新的领域等着我们一起开拓,往高了说,法治社会的建设也等着我们出力。所谓“智叟”的言论,你高兴的时候,就参考下,不要当回事。有这个心理定位了,满地都是你的客户了。

客户在哪里?他们在这里:

1)你的朋友和曾经的同事。记得在执业的第一天给你的所有朋友打电话,揣着自己的名片和事务所的手册一个个的去拜访他们,向他们介绍你的事务所和你的业务。你周围的朋友是你的第一批客户或者潜在客户。你的朋友可能只会向你咨询些小小的法律问题,或者即便委托你案件你也不好意思收取很多费用。但请你永远的记住,你的付出绝对有回报,邱旭瑜律师说“小事帮忙,大事收费”没有错。我做过一些行业,在一个企业中总会有些同事,这些人在我离职后会留住我的电话号码,他们遇到问题总会给我打电话咨询。

2)新闻媒体报道的案子。我们处在资讯时代,小猫在树上不能下来都会有新闻记者去报道。我们每天可以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这里出了纠纷那里存在争议。只要你舍得花时间寻找,你可以在这些报道中找到业务。我记得报纸曾报道一个企业职工被无故解除合同,职工请求劳动部门解决的案子,我直接就找到了劳动部门,请他们提供职工们的联系方式,并愿意为他们代理劳动仲裁。我很幸运的接到了案子。请不要不好意思或者觉得这种事情不值一做。

3)公益诉讼。经常有律师起诉电信、铁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特殊利益部门,向对方索要1块钱的赔偿,我的一个朋友曾起诉移动通讯公司,让它们赔偿1块钱多收的短信费。这样做的目的绝对不会是为了赢得律师费,但这样做,可以吸引一群你的潜在客户。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在网络上征求东方电子的股东,准备向那个企业追索赔偿。只要你敢去尝试,这些案子可以让你小有收获。

4)企业团体。不是每一个企业团体都有法律顾问。在你成名前,你可以不必做大型集团的法律顾问,但中小企业的顾问你应该是可以胜任的,赢得这些客户不需要复杂的社会关系,也不一定要求你出身名门,只要你计划周详,做他们的顾问并不困难。我现在担任6、7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有的客户我已经服务了4-5年,我获得委托得益于事先的准备和对他们表现出极大的诚意。至于是否能够为客户长时间的服务,我认为这和律师的为人处世以及服务能力有很大的关系。

当你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群体,开始出现雪球的效应,当你的电话每天不断的响起,当你奔走在各个客户的办公室之间时,你再也不会理会“案源”难找,没有“关系”之类的话了。但这一切决定于你的工作态度。

适合你的事务所在哪里?

最近公布了司法考试的成绩,真是几家欢喜几家郁闷。通过了的准律师们,很多心头打的主意可能是找一个什么样的事务所去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我今天想谈谈你要找个什么样的事务所以及适合你的事务所在哪里。

我刚开始执业的前3年,换来换去呆了6、7个本地的事务所,大大小小的律师拜见过不少,各种各样的管理模式也见识了些,案子没有办几个,套路却学了一打有多,和我同科同榜的有些律师,有身家百万宝马香车的,有著作等身学富五车的,而我在前3年,摸爬滚打,练就一身野狐禅。请不要笑话我,我今天在这里悠闲的写着这些文字,嘻笑怒骂的,但脑海里浮现的是以往执业的一幕幕。我由衷的希望我年轻的朋友们能够少走弯路,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进阶。当然,普通资质的人们没有6-8年时间不可能有大的成就,朋友们也要耐得住寂寞。

每个人准律师都希望自己的执业起点要高些,最好能够一步进入外资所,国内顶级所,再不济也要在本地的名牌律师所里开始职业生涯。当然,这些想法是没有错的,但资源总是稀缺的,最终能进那些牛皮律师所的毕竟是少数人,我们中的很多人还是要进入一些芨芨无名的小所做助理。我没有外资所的经历,也只是偶尔去瞟过一眼金杜深圳分所的尊容,所以,我

没有资格在这里胡说什么如何选择外资所和牛皮大所,但让我谈谈如何选省内的专业所和综合所我还是可以说得上话的。

你要去的事务所是这样的。

1) 稍微有些名气。

顶级有名的所挑人的程序很复杂,听说进金杜所要笔试、面试很多次,被刷下来的人很多,机会渺茫。那么,进稍微有些名气的所却没有那么复杂了。综合型的所要做出大名气很难,但只做一种业务的专业型所出名却相对容易。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意向来选择去综合所还是专业所。如果你是带艺投师(你是别的专业人员),我建议你根据你的专业选择执业机构,这样你能更快的上手。比如你是会计师,你可以去做收购、上市出名的所,你是工程师,你可以去做专利出名的所,如果你什么师都不是,那你就去综合型所了,呵呵。稍微有些名气的所里,肯定有几位稍微有名气或者很有名气的律师。他们可以带来业务,他们可以给你操练技艺的机会。

2) 稍微有些待遇。

法律服务业存在的基础是有人愿意购买这种服务。事务所通过客户付出的费用支付各项开支,其中,会包括助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在很多事务所的预算里,助理人员支出只占到事务所支出的很小部分,事务所最大的支出在给付律师提成费,其次是办公费用,辅助人员的工资只占到很小的比例。你或者是个自以为很有发展前途的家伙,或者你曾经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或者你在学校发表过很多文章,等等,总之,目前的待遇肯定不会让你满足。但律师所的老板不这么看,因为你以前是什么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有些人总会拿出自己的简历,说自己是什么什么,你是学法律的,有个逻辑问题你肯定会明白,你以前的成绩不是今天或明天你成功的原因,充其量也只是个条件。所以,我建议在你作出业绩让你老师或者老板对你刮目相看前,你不要和他们讲价钱,谈待遇。我这样说,不是说你就要作牛作马,不是的。每一个城市的律师助理,基本会有一个行业的惯例性的工资标准。我宁愿在一个案子结案后,向参与案子的助理们发红包,也不会将他们的工资提升到超出我预期的高度。为什么?因为我还要观察。

我做助理时,老师也发我底薪,底薪刚够我支付房租和吃饭。我要过体面的生活,不能靠老师给,要靠自己去挣。现在有的年轻人会抱怨这抱怨那,我觉得可能是他们存在些误区。律师不是国家养的公务员,没有哪个会给他们发工资。在没有实力很老师老板谈报酬前,我的建议是忍耐加学习。

3) 你的老师很重要。

如果你让我在上述的三项中选择,我宁愿选择一个有能够指导我的认真负责的老师的事务所。老师重要到什么程度?你执业生涯中的第一个亲自指导你的人会对你的风格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你不能选一个整天吃喝玩乐打牌找关系的律师作为老师,他教给你的可能是讼棍的经验。你不能选一个唯唯诺诺一脸沧桑的律师给你做老师,他教给你的可能是无所担当推卸责任的经验,你也不能选一个惟利是图收钱不办事或者将事情甩给你的律师做老师,他可能基本不能教你什么经验。不好的老师多,但好的老师也一样多。你的老师应该是能够给你学习的机会,在忙碌中抽出时间来修改你不成样子的文书的人,他在你文书上划过的红杠杠越多,至少证明他对你越关心。你的老师应该是关心你的想法,经常和你交流的人,你的老师应该是愿意提携你,带你参加各种集会和庭辩的人。你的老师应该是愿意将你介绍给客户,并亲切的称呼你小XX的人。你的老师不一定要功成名就,身家百万。青出于蓝的道理你应该是清楚。衡量老师的优劣不在于老师的成功与否,而在于你是否从他那里走上正确的道理。

4) 工作环境很重要。

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样的重要。你不能在一个合伙人勾心斗角的所里工作,因为你的经验还不足以让你判断出谁是谁的人,谁和谁过不去。你有限的时间不能牺牲在事务所的内耗里。

你也不能在同事间互相提防的所里工作。你可能会因为偶尔翻翻别的律师的档案招来忌讳让你牺牲得不明不白,而其实你只是出于对知识的渴求。你学不到配合和协作,你甚至可能会认为律师就是这样子,那就更加不好了。你应该工作在一个互相协助配合的所里,这个所可以不要很大,但要心理感觉舒适。你可以自由的发表意见,你好的建议会得到正面的反馈。

5) 你要觉得有学习发展的机会。

再有,你要觉得这个地方有你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你有个好的老师,你有个好的环境,你在一个能支付你一定的薪水和稍微有名气的所里,可能你还要感觉自己能够发展。当然,很多机会都是自己去争取的,或者是自己创造的。指望有人给你机会或者等天上掉下来机会都是不现实的想法。你的机会在哪里?在你给老师整理的文件里,在你法庭的发言里,在你陪同老师接触客户交换的名片里,在一般人看不见的角落里。如果你是个聪明而上进的家伙,没有人敢和你争机会。

总之,这就是我建议你要去的事务所。但是,当你发现你所在的事务所还不能完全达到这些标准,请适当的调整我给出的标准,而当你发现你所在的事务所上述所有的标准都完全达不到,那请适当调整你所在的事务所。你一年换个3-5家所,不是什么稀奇事,但一年3-5家所换你,那我建议你要换换思维方式了。

努力成为企业的顾问

很多人狭隘的将律师理解成打官司的人,总喜欢将律师和诉讼联系在一起。你也许会被这个俗成的理解所误导,将自己定位成一个诉讼型的律师,而放弃自己的专业优势。殊不知,现在的很多国内顶级所的非诉讼业务收入已经大大超过了诉讼业务的收入。甚至有些事务所已经完全放弃代理诉讼业务而专门从事非诉讼事务的处理。有些地区的律师制度里,将专门从事事务型工作的律师和专门出庭的律师划分开来,我觉得这很有利于律师将专业做精细,也利于律师间的协作。我甚至听说有一个国外的事务所是专门从事代理国际机场建设方面的业务的。虽然我们的律师制度还没有这样细分,但不妨碍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进行定位,在执业的最初几年选择出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和业务而不是做一个什么都懂一点其实什么都不精通的万金油律师。你执业的事务所可以是一个综合型的事务所,但你在准备自己独立执业以后,绝对不能是一个什么案子都做,什么业务都去弄的律师。或者你可能觉得我危言耸听,也看到过万金油律师混得很好,对我的建议不予以重视。但实际上,真正成功的大律师,绝对是一个专家型的、在一个法律领域内具有相当研究和造诣的律师。田文昌老师就是刑事诉讼领域的专家,在专业领域内卓有成就的律师还有很多,岳成律师、秦兵律师等等都是我仰慕的专家。

我今天想谈的是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如果你是一位有过企业工作背景的准律师、如果你是一位有工程技术、企业管理学历和经验、财务专业职称背景的准律师,我建议你将自己的专业定位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当然,真正能够实现你的想法可能要花费你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当你的客户一个一个的增加,你还是会清晰的感觉到你在成长,你在发展。

企业的顾问,是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一种,也是准律师们最容易上手的一种长期业务。这个业务的价值在于它的稳定性和再开发性。如果你能维护好客户,它在明年或者更长的年度内会习惯你的服务,越来越认可你的服务,这个业务也能为你带来稳定的收益,这是它的稳定性。企业的顾问,可以接触到包括企业领导层、管理层甚至执行层在内的人士,以及和企业相关联的很多企业外人士。如果你够专业,你能够快速的建立你的人际关系圈子,开拓到新的业

务,这是它的再开发性。说它容易上手,是因为我很乐观的估计到每一个中心的城市里会有成千上万家企业,企业家都有可能购买你的服务,只要你的产品和模式能够被他们接受。从没有介入顾问业务到签到顾问单有点难度,但从签到一个单到继续签单却是不那么难了,这个月你可能只有一家顾问,你努力些,下个月你只要开发一家,那你就有两家顾问了,这更有利于你积累名气和实力。顾问和诉讼案子不同,因为不管怎么弄,案子总会有结案的时候。呵呵,相信我。

我乐观的认为,每一个企业都需要有法律顾问,尤其是生产型的企业。产、供、销、人、财、物,任何一个环节都会有法律来规定。中小型的企业业主们每天处理的几乎都是这些方面的问题。除非这位业主出身律师或者根本就不屑与律师交往,否则,他很是乐于听取你在企业与法律间的关系问题上的高论的。也不是每个企业业主都会在遇到法律纠纷之后才会想到律师,大多数的企业家们都愿意在作出决策前找律师商量而不是随便的提起笔就签订些狗屁不通的合同和章程。我的许多客户现在都有一个习惯,在签订协议前都会给我一个副本,让我审核下,一些项目,他们也希望我参与谈判。但我很清楚,他们这些习惯的养成是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反过来,市场可以培育,需求可以刺激。比如,我们可以通过设计更加完善的服务模式、提供性价比更加优异的法律顾问产品去培育市场、刺激需求。我们不坐在办公室里幻想哪天一个钜子前往自己的办公室请你做他的顾问,而是积极的去向钜子们游说推介自己的好的服务模式,让他们来比较,为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我是这样做的,其实你也可以试试。

你的专业背景和法律技能是你成为法律顾问的最大的优势,请你将它发挥到最大。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加强某一个领域的学习,有针对性的选择更加适合你的行业。我是机械专业的技术员,我有些会计的专业知识,这可以让我和机械电子行业的企业主们很融洽的商谈公司的法律问题。你可能是建筑专业的专家,我不可能和你在房地产专业领域的公司上竞争,你可能精通其他领域,那你完全可以在这个领域内做深做精。我估计没有哪个律师会是通才,如果哪个律师在自我介绍上说自己精通法律的各个部门,我会觉得这个介绍很可疑。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选定一个你最熟悉最精通的行业作为你主攻的业务范围,并在这个范围内选择你主要开发的企业、团体,研究它们的情况,关注他们的活动,这是你成为他们顾问的第一个步骤。

精心准备你的服务产品,针对他们的特点设计服务,准备合作的意向文件,并向他们发出你的意向,积极去跟踪这个意向的反馈,这是第二个步骤。我说得很轻松,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轻松。不过请你相信,不是每个企业顾问都需要有人去介绍和推荐。很多企业主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律师朋友,即便有,他们也没有时间去研究比较。当他们最需要人解决问题解答困惑的时候,也是你最有可能成为他们顾问的时候。赵国的平原君需要人员陪同去楚国借兵,因为赵国国难当头,毛遂对平原君说过,如果你将我放在你的袋子里,我会连整个锥子都露出来,哪里只是露出一点点锋芒呢?我希望准律师们都有毛遂的锐气,即便你面对的是个比平原君更牛的人物。

你的产品很重要,你要有和别人不同的特点,这就是我说过的核心竞争力。普通的法律服务律师们都能够提供,你的优势在哪里呢?这点,我没有办法去帮你,因为我自己每天都在想如何在服务上创新创优呢!

你有了好的顾问产品,你也走进了平原君的袋子中,成为钜子们的坐上宾,接下来的工作就请你好好的表现了。当你有了第一个顾问,走出专业律师的第一步,你很快就会有第二、第三个甚至更多的客户。

顾问工作应该留心的问题

你走进或者华丽或者朴素或者纷乱的企业的办公室,并正襟端坐在或谦诚或倨傲的老总们对面时,请记住你今天的使命。如果上溯到几千年的战国时期,你属于“士”。你不是老总的属下,也不是他的管家,更不是他的领导,你是他的谋士是他的客卿是一个独立的“士”。战国做得最高级的士,我个人认为是苏秦,他连横诸侯,佩六国相印,却不属于任何一个集团。同样,作为法律顾问,你应该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绝对不能迁就老总的无法实现的意图而丧失自己的独立性。这样你就沦为老总的属下,你存在的价值就几乎丧失。

我想先谈谈我对“士“的认识,什么才是“士”?《论语●子路》:“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也?”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使命,可谓士矣。”这个标准太高了,我估计从古到今是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但要向这方面努力。于是,子贡“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我翻了些老祖宗的东西,我觉得这个论述比较全面的阐述了“士”的几个层次,我听讲座的时候听到这个论述心里很是受打击。即便是“言必信,行必果”的这种被夫子成为“硁硁然小人哉”第三个层次,我有时候尚且无法做到,更何况“不辱使命”的最高标准了。 从士的标准谈如何做企业顾问可能是一种新的角度,我不见得能自圆其说,大家也就参考参考而已。

作为顾问,作为企业老总们决策的参谋,有很多工作要求我们独立去完成,要求我们“出使四方”,比如,我们要代理他们在谈判桌上阐明立场,我们要代理他们开展独立的尽职调查活动,我们要代理他们出席法庭,这些需要我们能完成工作,不辱使命。如果你是个缺乏责任感缺乏士的精神的律师,你就可能做不到慎独,会被老总的对手迷惑、欺骗甚至收买,这就不但不能说是有辱使命,甚至可以说是吃里扒外,监守自盗了。即便按最低标准来衡量,你是否能够做到按时完成老总交付的工作任务,诚实守信,行为果断,不拖拖拉拉?你是否愿意恪尽职守,审慎对待自己的工作?

我所理解的顾问的工作性质和态度是这样的,我也尽力的去这样做。虽然没有人愿意照搬别人的工作模式,但对自己从事的工作的理解和定位应该是很清晰的。

顾问为决策者提供的是参考意见,而不能越俎代庖的作出决策,因为你不能对决策的后果负责任。我见过有些顾问在没有请示老总前就对代理的事务表态,宁愿事后去要求老总追认,还有的顾问希望得到最大权限的授权而不去考虑授权越大而责任也越大。我的工作习惯是,凡事请示后方才实行,谨慎小心。不是我不愿意承担责任,是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定位,我只是个“士”。

我建议开始从事企业顾问的助理律师们养成一个习惯,多请示。这并不丢你大律师的面子,反而会给对手你很谨慎的印象,给老总你很老成的印象,从而增加你的分量。我很恼火我的助理不主动给我电话,报告工作情况,不是我有领导欲,不放心,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战国的士到如今的律师,跨越几千年,但中间还是存在些联系。冯谖是孟尝君的士,代理孟尝君去收取地租和欠款,却私自焚烧借据免除债务人的欠款。今天看来可能是代理人超出代

理权限,虽然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如果老冯是律师,极有可能被追索赔偿。然而老冯独立判断,为被代理人收购了人心和拥护,却立下了大功。我说这个故事不是要助理律师们遇事擅自作主,而是想说明,如果你还没有修炼到上客冯谖的层次时,建议你不要自作主张而贻笑大方。

做顾问的方法

昨天我写了一些关于法律顾问的东东,我今天重新读了一遍,我认为这还是些形而上的东西。《易》有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我今天想谈谈做企业顾问形而下的问题,也就是做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法问题。否则,大家会说我是个卖狗皮膏药的家伙。呵呵,我可不想背上这个坏名声。

有开拓法律顾问业务的思路和方法,有做法律顾问的平和独立的心态,加上做法律顾问的好的工作方法,这项业务就能够为你带来稳定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能够给你更多的发展机会,让你迈上更高的台阶。

法律顾问业务是一种相对复杂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我的工作方法一般是这样的。

1)拟定服务工作计划。法律顾问服务的周期较长,一般最少都有一年时间。这就需要律师能拟定工作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开展工作,理顺客户的内部法律环境。比如,你可以制定计划理清客户的管理流程,找出客户管理流程的中的风险控制点;你可以着手制定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你可以着手拟定客户的文书管理流程;你可以拟定客户经常使用的文书范本;你可以列出准备着手办理的诉讼案件清单提请老总审批;等等等等。总之,你应该马上着手进行研究和计划,并将你的计划提请老总们批准。不是每一个律师都会像我这样的工作,或者他们有更好的工作方法,在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前,我采取的是“苯鸟先飞”的办法,制订计划而后实行。

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你应该保存所有为客户撰写的文件包括这些文件的电子文本,所有客户提供给你的文件副本你均应该分别编号归档,我见过一些不好的习惯,电脑中的文件凌乱不全,没有完整的档案文件,甚至连客户什么时候续约都无法准确记录。你还应该定期向客户提交工作报告,重大案件的办理过程应书面通报客户。等等。你可能对这些做法还很陌生,并且认为这样做很让你浪费时间。但请记住我的提醒,这些习惯能够让你长久的留住客户,相对于做一单丢一单的情况,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工作习惯么?

3)着手解决实际问题。老总们聘请顾问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和遇到风险时及时处理。很多对行业一知半解的人总会给你灌输些“中国人一般都是事后找律师,事前没有找律师习惯”的所谓说法,让你视法律顾问业务为畏途。实际上,真实的情况是,老总们的法律意识要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现在的30岁左右的老总,几乎都是具有高学历的精英,他们可不再是以前的暴发户。他们希望通过法律以及其他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产业。和他们接触交往,为他们服务,你可以立马改变很多以前的误解。但你要着手解决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如何应对法律风险规避责任,参与项目的实际运作等等。我的一个助理曾经在我客户那里严重的失误,他所学习的经院法律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法律的力量体现在它运用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现实的生活也需要法律的运行能够根据实际的情况有所变通,而法律顾问的价值就在于变通执行法律时规避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比如,当企业还没有实力去承担某些规定的费用时,你不能游说老总去做这些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经营的事情,你应该尽力找到规避这些费用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你撰写的应该是符合企业经营习惯的法律文件,而不是生硬的套用法律规定改变企业的惯有文化。

4)经常性的沟通。经常性的沟通能够帮你解决很多问题。能够增加企业对你的信任,能够避免误会增进理解。沟通包括这些方面:1、定期用口头和书面的形式通报事务所的情况,有很

多事务所采用了事务所简报的形式和客户沟通,我觉很专业。你的事务所如果没有条件这样做,你可以采取些简单的办法,比如每周和企业领导通电话、定期前往老总办公室拜访等等。

2、在特定项目中经常的交换意见,达成共识。3、向老总们提出建议,提醒老总注意防范风险。比如,我的一个客户的商标使用期限即将到期,但老总们忘记交待续展事项,我马上通知了企业管理部门办理续展手续。企业对外签订的重要文件,在老总签署前,我一般会审查,并指出需要注意的事项。

5)绝对不介入客户的人事关系。任何企业的办公室中,总会有互相较劲的情况,处理的好,能促使企业内部竞争,增强企业的活力,处理的不好,可能消耗企业的资源,造成企业内讧。你不是企业的员工,你绝对不能介入这些无所谓的人事关系中。顺便提醒你,你只对老总负责,没有老总的授权,建议你不要接受任何人给你指派的工作。如果你是位帅哥准律师,对于老板们的漂亮秘书,请绝对不要产生遐想,呵呵。在你不明状态的情况下,请慎言,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律师就不分场合的雄辩滔滔。

当然,还有很多方法受我的认识限制而没有总结到,其他的律师们也会有更多更先进的工作方法,建议你多多观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你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我在上几个帖子上说了你要找的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流行的是双向的选择,你想去的地方,人家不一定搭理你,别人看上你,说不定你也不待见人家。孙子也说,“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因此,我觉得在说了你要去的事务所的条件后也很有必要谈谈律师事务所招聘助理所具备的条件。我好歹也主管着一个律师事务所,在这个方面还是有些小小心得的。

我们的法学院培养了很多经院法律人,早几年法学是热门,只要是个大学就开法律系就设置法律专业,他们才不管你念了几年毕业后做什么去。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做与自己专业一点没有关系的事情,我不能说是浪费资源,至少一点,误人子弟还是有的。我听说本地的一个专科学校还开了个什么电子商务与法律专业,时髦得很,所有的时尚便宜都占到了,但我总觉得这两个专业怎么也联系不到一起去,至少目前我们的理论研究积淀还够不上将两个学科的边缘开设成一个专科专业。我咨询了几个这个专业的同学,他们大部分学会了怎么上网,至于法律,他们好像不懂什么。我不是媚外的人,但我还是觉得先念四年其它专业的本科再念法学院的设置是合理的。所以直到今天我还是很欣慰自己在学校混了四年的机械制造毕业了才去学法律,无意间让自己有了其他专业的知识积累。红楼梦里有一幅对联,说什么“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虽然圆滑和世故了些,但用在法律专业上,还是有些指导意义的。很多人只知道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让这样的人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我估计会闹出一些笑话的。有些学校的法律专业,常组织大一大二的学生去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大三大四的学生忙着找工作没时间),还要将这些活动上升到一些具备意义的高度,我看着就觉得好笑,几个屁大的小孩去帮人家咨询婚姻问题,帮助老人家谴责其子女,我看不会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吧。

我说上面的这些,是希望你马上丢掉法学院里学到的那些东东,金庸先生在《倚天屠龙记》里说了个故事,武当祖师张三丰老先生在传张无忌太极牌系列武功时,不是让小张记住那些招式,而是让他忘记,忘记得越多越好,全部忘记才算练成。你可能不理解,但我现在理解了。你在法学院里出来,学到的那些非但不能指导你的实践还有可能让你在代理案子时严重筐瓢,对你老师的指导满不在乎不放在心上。你学到法律的精神和理念是你的最大收获,(如果你学到了的话)这是形而上的东西。至于你学的那些所谓技巧,除非是你实际操作过,否则不要当回事。你将你学到的全部形而下的东西全部忘记了,打破坛坛罐罐,这反而有利于

你轻装前进。

你能考上,你肯定花费巨大的努力,我再这样打击你,实在不应该。但取得资格,不代表你能够成功,甚至都不能代表你就能从事这个行业。每年有很多律师黯然离开这个行业,有相当比例的律师拿不到行业平均水平,真是“有人星夜敢科场,有人辞官归故里,少年不识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哈哈,你不要认为我老气横秋,但这是现实。

几个朋友都和我谈了他们对助理的看法,我综合了他们的意见,从这几方面考察助理。

1)人品。你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很难一下子做到沉熟稳重,这些我理解。我也没有要求你一下子就能为我独当一面,即便你愿意,我也不会拿我的名誉和前途开玩笑,所以,我会慢慢的让你接待客户,接触案件,参与我的项目,直到你羽翼丰满,锋芒毕露。但这些前提是,你的人品能让我放心。我的客户中,有些年轻员工见财起心会携款消失,给他唱卷包会。很多老总对我抱怨,忠诚的人不能干,能干的人不忠诚。但我给他们的建议是,能干与否是技术问题,这个可以培养,忠诚与否是道德问题,没办法改变。所以,最好先选择忠诚的人。律师接触的很多是客户的机密,甚至会关系到客户的生存发展。你作为助理,难免不会有所接触,守口如瓶你能做到否?客户的竞争对手需要这些,你能受得起诱惑否?你的老师辛辛苦苦的培养你,你会不会因为些斗筲利益,和他反目?等等等等,都体现了你的人品。

2)志向。

《菜根谭》说,“君子之志,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华,玉蕴珠藏,不可使人易知”。你可以不表露出你的才能,但不不能不表明你的志向。做律师,你的目标是什么?是赚大把的钱财,是积累很高的名望,是赢得朋友的称誉,是以此为阶梯登上更高的台面?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的利益,你的这些志向都没有错。只要你能够周密计划,按部就班,加上些运气,这些想法都能够实现。但在助理律师的阶段,我希望你能够淡泊,对钱财也好,对地位也好。少年得志并不一定是好事。争强好胜四处树敌绝对是做律师的大忌。我不怕你和我竞争,因为我很少和人家争,呵呵。我做的事很多人都不做,今天我在写帖子,和年轻的助理谈话,这就是很多大律师们没有时间做或者有时间也不愿意做的。

3)学识。

你应该是个好学习的人,除了研究法律,你应该着力让自己具备其他方面的专长。比如,你可以学习宏观经济学,明白经济社会的运行规律(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建议你通读一遍),在微观上,你学学企业财务知识,能够看懂会计报告,并分析它。你抽时间学习些技术类的知识。比如你的老师主攻建筑房地产,你应该学习学习房地产方面的专业技能。做一行,学一行,精一行。你还要有些其它方面的素质。比如,你的客户爱好收藏,你可以研究下收藏方面的文献。你的客户喜欢喝茶,你也可以了解些茶道文化,你可以看看历史书籍,增加你的心态的厚重感,每天泡在网上看花边新闻(看看我这个帖子就行,呵呵)或者喝酒泡吧,我估计是难得成就一位成功的律师的。总之,你是个律师了,你应该着力培养自己在很广泛领域内的爱好,提升自己的品位和学识。这些东西,有时具备实用的价值,但更多的方面,能让你内心充实,让你心态淡定。当然,这些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但我总认为,与其花时间感叹工作难开展,让自己的心态沉迷在失败的氛围里,还不如整理自己,提升自己。

你是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毛主席在那个时候可以指点江山,我们没有他老人家那样的远大志向,但至少也不能让自己的大好年华虚度。

你不是商人

经常在一些文章和聚会上看到和听到有律师自比商人的。我倒是晓得诸葛亮在没有出山前自比管仲的,不过我认为孔明的自比比较恰当而且他的成就要高于管子。但律师自比自己是商人,我就觉得不恰当甚至不正常了。如果照我的理解,律师要善于包装和出售自己的学问,向客户推销自己,在市场上实现自己的价值,倒还是有些商业的特性。但我看了一些人的做派,可能要与我的理解有很大的区别。我去过几个事务所的办公室,发现几个合伙人都在读高阳的《胡雪岩》。胡某人我倒是晓得,在史书上有过记载,野史笔记也有他奢侈的记载,有个笔记说他每晚翻绿头签子找太太,早上有一盘五颜六色的宝石让他养眼。他太有钱,也不大有可能请我做他的法律顾问,所以,我也懒得太关注他,呵呵。

我喜欢读些历史书,我印象很深的商人有奇货可居运作帝王被封为文信侯的吕不韦,有助越灭吴泛舟太湖号为陶朱公的范蠡,也有富可敌国别号三秀的周庄沈万三,再有就是那个协助左文襄转运粮草的红顶子商人胡雪岩了。这些人大多和官家联系甚密,除了陶朱公淡看功利逃过一劫外,其余几个的结局都不是那么好,吕某被杀、沈某流放、胡某籍没,下场都很惨。所以,我一直就没有搞懂为什么这么多人去学官商的。

当然,商人没有什么不好,从大的方面说,他们有的能扶危济困解民倒悬,有的能兴国安邦富国强民,最普通的,也能流转通货,兴业济世。这些是商人的优秀品质,也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么不堪。从小的说,商人投入资本,赚取回报,也属于基本的经济规律,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反而,如果没有商人,经济一潭死水,倒很可能导致国危民困,积贫积弱。我们历史上有的是抑制商业的惨痛教训的。再从自己来说,我的固定客户都是商人。他们再不济的也身家百万,拥有自己的工厂产业。我们律师的大部分客户是属于商人的中产阶层,没有他们,你靠什么安生立命成就事业啊?

有的商人也有不好的习性,商业追求最大的利益,追求投资的最大回报。没有制约的商业行为和强盗抢劫没有区别。偷逃税款、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奸商作为,我们不是常有耳闻么?

律师行业,有自己的独特规律,作为第三产业,我们确实要遵循商业的规律,比如,提升服务质量,赢取客户的信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利润,进行适当的营销,推出新颖的服务模式等等这些,都是商业的运作。

但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商人,或者摒弃商人的优良品质,一门心思放在提高收费,官商勾结,欺诈客户上,那这样的商人,其实是“伤人”伤己了。这样的商人大可不必去做,也做不长久。

你和商人的区别在:

1)你没有做交易的筹码。商人可以拿资金、商品去做交易,律师没有筹码不能做交易,千万不要拿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原则做交易。为满足客户的需要,有人会做伪证,会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丧失起码的人格尊严,这样的人,千万不要去学,也不要认为你做了别人会不知道。律师行业机会很多,能成就很多人,但风险也很大,能毁灭很多人,为了些身外之物去走钢丝其实很没有必要的。

2)你的服务没有标准。一件有形的产品,好不好,大家都可以看得到,如果10个人里面有8个人说不好,那很有可能真的不好。但一件无形的服务,你针对的是独特的个体,提供的也是独一无二的服务,不存在对比,也没有标准,你的客户说好,很有可能其他人说不好,你的客户说不好,有可能旁人会说好。好与不好,只有你自己知道。

3)你没有商人的实力。除了几个顶尖顶级的律师,可以去左右宏观政策,可以呼风唤雨。大多数律师其实并没有多少实力,任何一个区县法院的助理审判员都会自以为比你牛气,对你呼来喝去的。你的实力只是你的学识和能力,除外你没有什么可以依凭的。商人不同,他们有的甚至可能做到垄断价格,操纵市场(有很多例子,也有很多这样的家伙被送进了监狱),有的能够控制一个地方的产业,实力再普通的商人,也能够在自己的公司内指挥调节。你能做到么??

4)你不必学商人的计较。商人投入的,是可以计算的真金白银,他肯定要计算得失,为了利益,会计算到小数点后N位。而你不同,你的投入和产出是不成比例的。你是个悟性高的人,可以用极低的投入产生极高的收益,而你是个觉悟差的人,你的投入不会产生收益。所以,你大可不必去计较,一件付费的案件,你只有赚多赚少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这个案子没赚头,完全可以不去碰,何必去计较争议,和当事人讨价来还价去,降低自己的格调?

给你个建议:以后听到哪个老律师说自己是商人,请和他保持距离,因为有可能他会将你作为交易的筹码牺牲掉你,有可能让你学得奸诈圆滑;看到哪位将胡雪岩作为执业的导师,动不动就提到胡某某怎么说怎么做,请离开,因为有可能他想勾结法官,买卖法律原则。你只是个刚刚入行的助理,这些东西,你知道就可以,别去模仿。这只是个建议!

我看了一个湖南台的《谁是英雄》节目,常常会有些人在表演些吃玻璃、吞火焰、用刀砍自己的身体的节目,每次看,我总要孩子走开。别去学人家。在自己还是助理律师的时候,去学那些需要高深技巧才能处理的手法,是邯郸学步,会忘记自己的路怎么走了。

计划你的团队

汉高祖刘邦在鸿鹄歌里唱,“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然满腹的失落,但我还是可以在这个歌里听得出对太子刘盈的商山四皓团队的羡慕。汉高祖所叹的羽翮,就是团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革命目的走到一起”的同志。苏轼在《晁错论》里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之志”,我看这个判断还要引申一些,那就是,还要有一支志趣相投,能力互补,同气连声的同志组成的团队。我今天想谈谈准律师们要注意团队的计划和培育。

历史上,几乎所有成就事业的政治家、商人都会有一个强有力团队。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在陈桥驿对把兄弟周世宗的儿子恭帝突然发难,不是团队成员石守信、赵普等人的周密策划,他怎么能黄袍加身?而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团体都开始重视团队的建设,几乎所有成功的企业以及企业家背后,都会有一直精诚团结的团队。我们往往听到核心团队出现问题,某个大企业集团灰飞烟灭的新闻。我的一个客户老总,就非常注重团队的建设,他的核心管理团队都是企业一个方面的人才。他甚至在收购一个企业时除支付股份收购价格外,还额外的支付了确保经营团队稳定的费用,是因为该企业有一支很团结很务实的管理团队。

律师行业已经慢慢和那个靠个别律师侠客般仗剑江湖扬名立万的时代作别了,一个依靠团队,提供多方面服务的时期已经开始。虽然还有很多小所仍是一位资深律师独立支撑,但显然这种情况已经很难适应分工越来越细密的客户需求了。同时,法律部门的细分,法律条款的浩

繁,一位律师已经不可能在所有的部门法均游刃有余了。团队的形成以及建设已经从概念变成现实。团队服务能够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也能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业务,不可想象一位律师就能完成一件收购业务,能完成一件融资业务,能打好一件涉案标的巨大案情重大的诉讼案子。即便目前常规的业务,有一个团队来操作,也要优于一位律师去处理。比如,你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的开发和服务,你绝对会需要有一位精通诉讼业务的律师配合处理企业中出现的诉讼事项。同时,你需要一位客户开发和管理方面的助理和一位事务处理方面的助理,来处理客户的日常事项和开拓团队的新客户。而你,可能做的工作是筹划团队的发展方向,承接客户和处理客户的重大业务。这样,你就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工作团队,缺少任何一位团队成员的协作,客户的工作就无法完成或者完成起来很费时间和精力。同样,律师团队的组建也是市场的需要,现在很多业务都通过招标完成,比如银行资产重组和处置,大型的破产收购业务,客户都会向各个律师事务所发出要约邀请,即便中间有些形式的成分,但一位律师去承接这样的业务,显然连形式审查都通不过,更不用说进入招标程序了。

你会有很多机会结识朋友,并在以后的执业生涯中形成自己的创业和工作团队。这些朋友可能是你事务所的同事,其他事务所的朋友,你的同学校友,或者是你的老师。如果你是一位有志向的准律师,如果你希望在你的执业生涯中有一个自己自由发展的平台,我建议你从今天起,开始筹划和准备自己的团队。当然,如果你只准备成为一名在事务所独立执业的律师,也没有做些大案子的计划,或者想等到有大案子再做打算,你大可不必费神继续往下读,因为组织一个团队是很困难的。如果你认为自己还是个准律师,目前计划这些太早,要等到有能力的时候再去计划这件事情。我不想与你辩驳,我只想告诉你,机会永远只属于有准备的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看过很多事务所分分合合,大所变小所,小所合成大所,应了天下大势合久必分的老话。问题基本都出在团队上。我一直在检讨和重建自己的团队,我想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你,不对的地方,请你指正。

1)领导的艺术。如果团队由你组建,那你是创始领导。你的人格魅力和领导能力很重要。律师靠的是人合,如果你是个锱铢必较的人,你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你是个城府深藏的人,你是个事无巨细均要过问的人,这个团队很难组建,即便组建了也很快会散掉。我的老师告诉我,作为团队负责人,别的能力差些还都没有关系,主要是,吃得亏,放得让。我深以为然,一件业务,大家一起做,出力各有各的方面,在分配的时候,你不能只顾着自己拿足而不管成员的利益。即便是你出力最多,那你也要能放让,因为你是领导。很多团队,大家在患难的时候可以精诚团结,共度难关,反而在事业稳步提升,可以享受成功的时候爆出分裂的冷门。我觉得问题出在领导。如果你想在执业后的几年内有自己的团队,请千万记住,吃得亏,吃亏是福。事可以多做,钱可以少分,这才是长久之计。

2)共同的理念。律师都是些精明的人,即便两人的想法截然不同,两人都能讲得出道理。组建团队时,一定要谈得来,了解得透彻,对法律服务有共同的理念,对法律有共同的信仰。你团队里的同志,必定是互相知根知底,互相信任能托付身家的人。不要盲目扩大自己的团队,一定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志趣相投也是一个方面,在一起多沟通。

3)能力的互补。团队的目的在于集中大家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隐藏起各自的弱点,互相配合,相得益彰。你可能暂时还没有能力和经验组织大型的团队,我建议你和一位朋友相配合,在一个业务中,根据各自的特点分割业务。在多做几个业务后,再形成稳固的团队。 或许我还能够总结出更多的条件和要求,但主要的方面我已经大概总结出了。律师道路上荆棘丛生,危机四伏,一支团队的生存能力肯定是要强过单骑而过的游侠,同样,一支团队所取得的业绩,一定也会大于孤独大师,因为即便他神功盖世也难低四手。所以我建议,如果

你觉得时机成熟,请马上着手你的团队组建计划。

关于品位

我在几年前,好像是99年左右,偶尔读过叫保罗?福塞尔的美国人写的一本译名《格调》的书,这本书的英文名为《class》,我查了下字典,还有阶层、阶级、等级、品位的意思。外国文字很有意思,将阶层和品位作为一个词,似乎可以理解成什么样的品位就属于什么样的阶层。这本书的内容,我至今还记得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个美国人好像已经成了精,居然能够从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出行车辆、衣着、谈吐、饮食、阅读兴趣等这些我们平时都不太注意的问题上判断出他的品位以及所属的阶层,这个人是个很势利的家伙,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我无可奈何,不得不在很多方面接受他的指导。

中国社会历来是以儒家的温文尔雅做包装,行法家的实用主义的内核。所以即便是无数的老先生呼吁,不要“只认衣冠不认人”,或者自信的声明“布袍子下面是人”,酸酸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藐视的那些穿着洋装的富人。但现实生活中,世人总会将你从头到脚的打量,再决定是否与你交往。人的生活品质、教育背景、社交范围等因素决定了他在生活中的表象。你即将从事的职业决定着你必须与形形色色的人交往,你可以慢慢从这些表象去观察他们,判断出他们是否属于你的客户,别人也能够从这些表象中观察你,决定是否将他们认为重要的案件交给你办理。我认识的一些律师有时会抱怨自己到手的案子丢了,抱怨自己没有关系,抱怨当事人太小气,抱怨人家没有给他应有的尊重,但很少有人去实际的检讨自己的失误,这些抱怨让自己生活在失败、失望、指责的氛围里,让原本还可以再争取的机会也跟着丧失掉了。所以,我想谈谈年轻律师怎样注意自己的品位。

一个人的品位与内心的修养和见识相关,虽然我也不能否认自身拥有的财富也是维持和提升品位的一种重要因素。但当我们暂时还无法在一夜之间暴富时,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资源来形成自己的品位。你给人的第一印象,来自你的衣着、谈吐、工作的环境。即便你是个非常有内在功力的律师,如果这些不能让当事人满意,你也同样很有可能失去机会。

1)衣着。邱旭瑜律师曾举出个例子说,哪天你只有10000块了,你应该用这笔钱买一套9990的西装,然后吃一个10块的便当,去赶一个名流的聚会,说不定还能碰到运气。我虽然觉得他的这个例子有极端的成分,但他要表达的要和上层交往必须有和上层品位相吻合的服饰装扮的意思我还是赞成的。穿一条牛仔裤去参加大家都穿晚礼服的聚会,除了显得自己格格不入外,我估计很有可能被保安以衣冠不整礼貌的请你离开。实际上,我赞成的是,你的服饰应与你所处环境相适应,并体现你的职业特征。有些事务所要求员工在工作状态时穿着正装,不允许在办公室衣着随意。我建议你能够有几套颜色深蓝的正装,能够在法院开庭和客户的重要会议上不显得突兀,同时,你也有能够替换的休闲服饰,让你能够根据需要在非正式的场合中会见熟悉的客户时不让客人感觉你距离遥远。如果条件允许,请不要购买二线的品牌,服饰的优劣,真正注意观察的人很容易分辨出来。在陌生的客户面前,我不希望你因为服饰而露怯,不能自信的发挥出你的实力;也不希望因为你随便的穿着,而失去赢得委托的机会。我这里引用《格调》中的一个实验来说明注意衣着的重要性:

“莫罗伊的一项试验令人满意地记录了领带与职责、雇员身份、以及驯服的中产阶级其他特质所具有的关联。他让一些男子参加职业应聘面试,其中只让一部分男子打着领带。他发现: “无一例外地,打着领带的先生们得到了工作,而没打领带的则遭到了拒绝。尤其令人意外的一个情境是,一位不打领带的应征者让主持面试的人感到极不舒服,他索性给了应试者

6.50美元,叫他立刻出门买一根领带,系好,再回来完成面试。当然这位应试者还是没得

到那份工作。”

2)谈吐。“语言最能表现一个人。一张口,我就能了解你”。律师的雄辩口才需要展示给法庭,国内的司法机构并不重视这些,很多律师便将这个能力转移使用在当事人那里,以希望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在我看来,律师的谈吐更主要应该表现律师的睿智和博学,而不是律师的攻击和煽动。优雅的谈吐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和养成,需要通过大量的阅读,需要和高尚的人交往、交谈,需要内心充满淡定和闲适。内心迫切,则口不择言;心智幼稚,则口无遮拦;心思狡诈,则言辞闪烁。这些谈吐,均不适合律师职业,也远远谈不上优雅之言谈。在我看来,能够经常和一些各个行业的朋友们优雅的言谈交流,其实是人生的一种幸事。我建议你采用陈述性的语气和语调来表达你的观点,而尽量避免情绪激昂的发言,即便你心情激动。如果你是个刚刚执业的律师,我建议你在第一次与客户谈话时一定要周到严谨,谦虚诚恳。切忌因为赢得委托而言辞急切,言语失真。

3)环境。你的品位还表现在工作环境上,一个设施破破烂烂、文件乱七八糟、人员进进出出、声音刺耳嘈杂的事务所是不可能会有重大的客户授予委托的。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的律师的能力和品格也很是值得怀疑。我看很多准律师不注意这些,我去过的几间事务所助理律师办公室,有的电脑旁边放着烟灰缸和饼干桶。有的在桌子上放着卡通娃娃,在开放的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大声喧哗,办公室乌烟瘴气,文件在桌子上胡乱摆放,这些场景,让人联想这里是不是一个网吧。一个整齐洁净的工作环境能够提高你的工作效率,能够让当事人信服你的能力。

在客户看来,你应该是一个时尚而不时髦的律师,谈吐优雅,举止文雅,思维敏锐的律师,是一个沉稳,淡定,自信的律师,这样的律师,为什么不将业务交付过来呢?

你的老师

韩愈有说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也强调过,学生不一定不能超过老师,老师也不一定要强过学生。不过他的文章我不爱读,主要是逻辑太严密,方方正正的,你总是说他不过,跟他不上。我估计他不见得是个好老师,总是一种教训别人的姿态对学生,一副道学家的嘴脸,哪个学生能受得了啊!

你执业之初,最好有一位老师带着你,虽然他不一定能够为你传道授业,但在你对一个业务搞不懂状况,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为你解解惑总还是可以的。大部分愿意带你的老师都是工作勤勉,认真负责的,他们不但能够为你解决事业和学问上的困惑,而且还能让你明白如何做人和做律师之间的的很多道理,当然也有的老师带你可能也有将你作为廉价劳动力的打算,让你查查文件,送送文书,钉钉案卷,买买槟榔什么的,这可能让你觉得冤枉,会有一腔抱负化做流水的失落感,呵呵,那我只好建议你先忍着,看看这个老师的本事再说吧。但如果你不幸拜在一个道德败坏,人品恶劣,业务水平低下的老师门下,我奉劝你立马走人,即便他开给你很高的薪金,让你觉得做律师真爽。

什么样的老师会带出什么样的学生,因为学生耳濡目染的,慢慢老师的法律观念,工作方法,办案套路会被学生接受并形成了自己的习惯,这可能是个好事情,会有一位年轻的后起之秀脱颖而出;但也可能会让一个原本成为大律师的家伙沦为讼棍。所以,我今天想谈谈准律师们选择入门的老师。

既然老师很重要,所以,在选择老师上你要花些心思。可是你现在可能是出门一抹黑,况且也没有哪个律师头上会写着我是好老师,所以,我估计给你说些理论课是不能解决你得实际问题的。说到这里,我想起《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华山派的气宗、剑宗斗得不共盖天,他倒是两宗的功夫全学了,还不耽误他喝酒谈恋爱,整个一个杂家,不过这人是绝对做不得律师的,心思太单纯,容易被人利用。《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我也有些心仪,倒不是很多姑娘喜欢他,是因为他可以自学成才,成为绝顶高手,不过这个人没有原则,不敢斗争,是做不好律师的。《神雕侠侣》的杨过,这个人很是不幸,要父母关爱的时候,父母双违,想学习的时候,老师尽给他捣乱,开始谈恋爱吧,尽碰到些拆台的家伙,但我觉得他悟性高,他可以在旁边看着别人学就会,他倒是可以做律师,不过心态悲凉,太看破的人理论上或许会有成就但在实务上却难得。这几个人我推荐给大家,其目的是,1)即便是有老师,即便是出身名门,也要博采众长,以期融会贯通,心存门户之见,就将自己的发展路子弄窄了;2)如果不幸一时找不到老师,只要以前有些理论基础,就找几本实用的教材研究参详,虽然可能会有些弯路,那如果你找的是本《九阴真经》或者《乾坤大挪移》,那我就要羡慕死你,如果是《葵花宝典》那就算了;3)如果找到了老师,人家死活不肯教你,甚至不待见你,或者尽告诉你些理论而不让你去实际操作,那我希望你像杨过,偷着瞟瞟,潜心领会,学会了就走人,这种做法没有人会从道德层面去指责你的。我跟过很多师傅,学得也杂,也不是什么名门子弟,是没有资格拿出来炫耀的;况且自己也喜欢揣摩,看过国内国外很多大律师的书,囫囵吞枣的不求甚解,虽然我暂时还没有看过什么葵花宝典,但自称是什么宝典的书也买过看过不少;我也喜欢观察我觉得知名的大律师们,瞟学了他们不少文书的格式,行为的口气规矩,待人接物的姿态做派,然后用在自己的业务上,真是非常的受用。不过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个野路子出家的律师,自然配不上做人家的师傅,今天在这里唧唧歪歪的说了半天,耽误大家的上网时间。

和老师在一起的时候,我想给你提个醒,我记得曾经在一个帖子上说过一次,但我绝对这个是我的真实体会,多说几次也没有关系,如果你看过,就跳过去。

1、 少说话。在老师的客户面前少说话,老师带你去见客户,是信任你,是让你见识,你不知轻重地乱说话,可能搅了老师的生意。在法官面前少说话,老师带你见的法官,要么与老师关系要好,要么是老师的发小,或者是老师的同学,你见到的是老师的另一面,如果你喜欢乱说话,他们会对你有戒心。在老师同事面前少说话,同行是冤家,即便是一个事务所的弟兄,也会互相保留,不一定会真心相待,你参与着老师的很多案子,你乱说话,就可能断送老师的财路,就是老师他不忍心不踢你,我都想踢你。

2、多揣摩。1)揣摩老师的心理。老师是你的领路人,他把你领向天堂还是地狱,只有他知道,但你要在事先揣摩好他的心理,地狱就不要进去了。2)领会老师地思路。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有各自的做法,处理方法不同不见得就有高下,同样的做法在不同律师之间效果却不一定相同,这就是法律给你带来的惊奇和吸引人关注学习的地方。多多领会老师的操作方法,以期融会贯通。

3、别讲价钱。有老师带你,你就高兴着吧,在你还没有和老师混得很熟前,别讲价钱。有的年轻人总是很珍惜自己的力气,做个事情就要讲回报。商业社会讲回报不是不好,但也要看时候,看场合。我记得有个什么歌里唱过“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就捞个大尾巴鱼。”你有付出,绝对会有回报的,老师绝对会记得你哪天哪天替他做了件什么事没有给你付报酬的,要知道老师是律师,他是世界上最精明的行业里的人士,会忘记欠人家的?我从来都会在工资单外再给我的助理支付些额外的报酬,或者开出一些工资之外的福利,作为助理们的

意外报酬,而你的老师也一定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些回报,听我的,没有错。

关于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

各个行业中,都会有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比如京剧,各个流派的正宗传人现在大多还在台上表演,而台下则有一大批的票友也能字正腔圆的来那么一个选段。而在我看来,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专业人士是玩这个吃饭,而业余爱好者则是吃完饭玩这个。比如说我吧,我是很多行当的业余爱好者,我下得几手围棋,但我的水平介于联众的1D和1K之间,有人说,“十岁不成国手,终生无望。”我现在30多岁,看来是无望了。我养些兰花,如果这些花生命力强的话,兴许还会开花,我记得也曾经在博客发表过我养的几盆普通品种的照片,但比起一位愿意花4万块钱搭建一个温室,养一苗从云南来的野生兰的专业人士来说,我这个爱好简直就不应该有。我也爱好收集些古老的东西,什么瓶瓶罐罐的我也有几样,但我从来不敢去买个什么元青花,因为我就是一个玩票者,上不了什么台面,买了假货也没有地方哭去,而花大价钱买到赝品的大多是自以为是专家的业余爱好者。我和几个朋友喜欢打打球,有事没事的看几场费得勒的比赛,但我估计我们的水平不要说上场,就连费帅哥拣球的资格都没有。至于其他行业的爱好者,那多了去,什么航海爱好者,天文爱好者,登山爱好者,等等等等,最近我看到一个比较新的爱好者,叫什么法律爱好者,我感觉有些话想说说,刚刚考到执业资格证的那会儿,我自己就是个法律业余爱好者,因为自己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其他行当,专业人士的门口还不知道在哪里。其实你也一样,估计比我那会儿也好不了哪里去。

什么事情,如果只是个业余爱好者的级别,那就成不了什么气候,围棋业务4段的水平大多数是比不上专业1段的,如果一位准律师将自己定位在法律爱好者的档次上,那会离专业人士的路越来越遥远。我早几天让一个新来的助理写了个文件,也是试试他的水平,写出来后我没有敢用,让事务所的一位律师重新写了份,你可以对比下,同样是一份借款协议,大概可以知道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的区别了。

助理这样表述:

借款协议

借款人: (简称甲方)

出借人: (简称乙方)

为明确几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用于甲方合法的投资项目。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内分批陆续支付给乙方。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 年 。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

三、借款的偿还。

借款到期时,应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借款,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签署: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资深律师这样表述:

借款协议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三方根据xxxx所确定的原则,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几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用于甲方合法的投资项目。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内分批陆续支付给乙方。

3、乙方对于甲方的资金用途以及使用情况不作监督和约定,但甲方有转移资金、资产或者资金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 年,从该资金的第一笔支付给甲方账户时起算。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向甲方账户支付的款项,均属于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 %,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如在借款期限内出现银行利率调整的情况,利息的计算相应进行调整。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即应按全部借款额计算资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借款时,一次性计算全部借款在两年使用期限的利息,并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出现利率调整的情况时,甲方应补充支付或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偿还。

1、借款到期前 日,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还款资金的筹备计划,并向甲方书面通报还款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2、借款到期前 日,甲方应向乙方偿还全部借款的 %,到期时,应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偿还的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以 资产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项借款的本金、违约利息以及乙方为追索该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支出。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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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

我记得自己曾经在老师的要求下写过的第一份关于一个融资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只有500个字,一页半A4纸,这个文件我现在还留着。而那个文件需要为老师谈一个几万块的业务。当时老师拈在手里看了老半天,看得我心里发毛。我昨天拿着我助理的那个文书看着,感觉估计与多年前老师的基本一致。

从上面的两个文件的区别上应该还是可以看出业余爱好者和专业人士的差别的,差别就在,1)专业人士对业务的把握更加全面和细致。一个涉及几方,标的在百万以上的协议,即便是法律关系简单,那也要约定全面和细致,毕竟资金数额较大,几个字几个条款显得还是单薄了些;2)专业人士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经验能够让他更好的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一些法律上的规定,可以转化成合同的条款; 3)专业人士更加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一个涉及标的较大的交易,如果没有担保方,风险是很难控制,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担保方面的要求,但专业人士应该注意提醒,这样的文书能够让当事人感觉你具有服务的意识,对你的信任度会增加。

当然,同样一个文书,不同的专业人员有不同的表达方法,而只要能够所有必须要表达的事项和法律关系均已经表达,责任权利义务均已经约定清楚,这个文书就是合格的。

现在你要面临的是在短时间内从业余爱好者过渡到专业人士。有些东西靠的是日积月累,有的临阵磨枪也能过关,还有的是靠自己的悟性,关键是不能坐在那里天天盼着自己马上是专家。1)对业务重要性的判断和把握,需要有经验;2)处理客户的关系需要有经验;3)开庭的分寸把握需要有经验;4)文书的格式可以临阵磨枪的学老律师的行文;5)普通的解答法律咨询可以临阵磨枪;6)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和定位则需要悟性了。如果你干了几年还是个业余选手,进入不了职业状态,那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可能就要牺牲在沙滩上了。

我记得今年世界杯上有一个叫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国家组织的队伍进入了世界杯的决赛圈子,但听说该支队伍的组成基本是业余爱好者,有邮差有医生的,打完球回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相比之下,我们的几十上百万年薪养出来的专业人士除了在国内发发飙外却很多年没有冲出过亚洲了。因此,我在这里大谈业余爱好不如专业人士你可以立马来反驳我了。

关于读书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句话很多地方在引用,我将它用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只能说明我认可这句话的一部分,黄庭坚说得并不全面,好像他的意思读书就一定可以扫除心中的唳气,让人慈眉善目,口吐莲花。但实际上,很多满腹诗书的家伙却心怀狡诈,口蜜腹剑,文人之间的争斗不但不言辞雅致,反而刁钻毒辣,刻骨剜心。我记得几年前看报纸,有两个很著名的文人在论战,大有诸葛亮骂死王朗的阵势,真让我们见识了文人口舌的利害了。但他要我多读书,我还是认同的,那就是在没有事情闲着的时候,喝喝茶,聊聊天,读读书什么的也好,一些好的文字能够让自己的内心归于安详平和,涤荡内心的尘氛。况且外面灰尘太厚,还有禽流感什么的,确实是少出去为妙。

我不敢说我读过几本书,但我却还是有几本书的,虽然书和读书是两个概念。从初中开始买书藏书,到现在,聚聚散散的,虽然宋明版线装书没有,善本珍本也没有,但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几千万把本书还是有的。这些书装满了我四个书柜,乡下的祖屋里还留着不少上世纪九十年代年以前的书。有空的时候,也去逛逛书市,本地的书市在中南地区相当闻名的,网络上也有很多邮购站点,有不少新书可以打折,因此,我的书也在以一定的速度增长。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得承认,这几千本书,还是有一些我是没有读完的,还有些买回来就签了个名字在上面就存起来了,有点像袁枚在《黄生借书说》里说的,“姑侍异日观云尔”的心理,而实际上,当新的书买进来时,以前买的书就被堆积到更角落的位置去了。

很多考到职业资格证书的朋友们可能会认为已经将全部的书都读完了,要开始好好赚钱将以前读的书的本钱收回来了,呵呵,我这段文字可能会打消他们的念头,继续将赚到的钱投到书里面去,周而复始的。对于读书,每一个朋友都有自己的心得体会,我在这里说,有点关公门前弄大刀的嫌疑。而实际上,我也没有要朋友们做“书痴”的想法,那个蒲松龄老先生描述的蠢家伙见风就是雨的,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所以,我觉得那个陪着他的颜如玉倒是挺可惜的了。

在我看来,律师是一种介于文人和商人之间的职业,要在两者之间平衡,倾向于任何一边都不是很好。文人气味偏重了些,看事务绝对了点做事情原则了点,可能让人觉得很迂阔。商人气味偏重了些,做事情圆滑了点看事物洞见了点,又可能让人觉得俗套。而要做到不偏不倚的,估计是比较难。我觉得读书倒是可以让这两者趋近于平衡的。

律师职业是个功利性很重的行业,里面蕴涵这很多利益,能够让律师获得财富、名望、鲜花和掌声。即便是我们代理的一个案子,一个项目,我们的工作也主要是算计的上下左右和大小多少;给人做咨询,也是教人家一些如何趋利避害的方法。有一条国外的法律笑话,是调侃律师的,说律师是“每天在法律必经的路上挖坑设置陷阱,让法律掉进去,然后再设计搭救它并索要赎金的人”。看人看事,很多律师是早已经看得透透的了,开口闭口必定是“你需要我怎么帮你”,“这件案子需要xx费用。”云云。直接透彻,简单扼要。对人对事,很多律师都已经圆熟通透,做起来老辣沉稳。如此日积月累,周旋于名流贤达,混迹于灯红酒绿,在功利场中混得久了,眉宇间得英气渐渐消弭,面目渐渐模糊掩盖了真性情,在言谈中处处设防,字句斟酌,已经变得毫无趣味了。这让我想起了金庸先生写的一部悲剧意味讽刺意味最浓的小说《连城决》,那个里面有一个外号“铁索横江”的大侠,他的外号并不是说他武功多高,而是说他心思缜密毒辣,让人上不得下不得,这人如果改行做律师,我看会让很多人过不下去。

宋朝柴陵郁禅师的偈:“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这是他开悟时做的偈子,他的意思很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的真性情,但会因为我们随波逐流而丧失自我,惟有涤荡尘埃,洗净尘垢,才能回复本来的生动面目,当我们拨云见日,见到自己的真实性情时,以往的种种困惑,均如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了。

我没有资格建议朋友们多读书,但我却可以做到自己不变成一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因此,我听从古人的话,读书以养气,读书以修身,读书以明德。即便这样会耽误与客户周旋的时间,使自己失去可能成为一名拥有大量财富和名望的大律师的机会,我也不能让自己眉宇间堆积尘氛,让自己和朋友交流时语言味同嚼蜡。

进门七件事

林妹妹进荣国府后,吃饭漱口喝茶都会留心别人怎么做,然后再学着做,这就体现了她谨慎

小心的大家闺秀的气质来,至少,没有人敢笑话她是从小门小户的乡下来的。而刘姥姥这老同志就没有这个修养了,她在大观园上窜下跳的弄得乌烟瘴气,被人讥笑成一个“母蝗虫”。两人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如今,你要进法院的大门了,这个你执业生涯将要去得最多的地方,还是有很多的规则和禁忌的,教科书和教授们不会和你说,如果我也不说,让你去碰头,就显得不厚道了。 法院是执掌审判权力的司法衙门,掌握着你当事人予夺存亡,我套用《孙子》的一句话,“讼者,我之大事,回转之地,胜败之道,不可不察也。”你进法院大概就这么七件事,至于你还有这之外的事,那就不是我今天要解决的问题了。

第一件事:立案。

去法院打官司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立案,你准备了案件材料,只有递进了法院设立的窗口,才会产生作用。起诉、反诉、申诉、上诉、申请执行,都是需要立案的。这些程序的启动,必须经过第一关的审查。立案一般是形式审查,即查看你的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程序要求,立案庭的法官有时也会对案子的实体问题,你和他们解释解释就行了。立案的程序是:

1)递交材料。任何一个法院都会设置立案庭,专门弄一个大厅来接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即便是条件艰苦的法院,也会设置一个办公室。你的材料要从这里递上去,然后层层审批到达主审案子的法官手里。立案的材料一般有文书、基本证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者其他身份证复印件什么的,总之,你在立案前,这些东西要准备3份以上,一份给法院,一份留自己,其余的是对方的,如果你就准备了一份状子,可能会在开庭时找对方借了,那不闹笑话才怪。

2)计算费用。如果你的材料能够通过形式审查,而你的案子又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你的材料会被立案庭收取,这个时候,你还不能走人,因为你还要交诉讼费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两种。很多法院在收取案件受理费后,还要加收其他诉讼费。一件收取50块钱的人身损害案,可能要收其它诉讼费400块。因为受理费必须进财政专用帐户,而其它诉讼费则不必。你可能还要缴纳邮件送达费40元,但实际上送达的时候一般是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来法院取文书,你如果在年尾去立案,或者你运气太好,你说不定还会要被收取有关报纸的订阅费,但你可能永远收不到那份珍贵的报纸。如果你够水平,有些费用可能在案件结案时,被判决由对方支付。如果你申请了财产保全,那要收费,证据保全,也要收费,反诉,要收费,现在我了解的情况是,执行案件可以不预先收费,但还是要在执行终结时收取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你可能在立案的时候,就计算好要缴纳的诉讼费,但你不要太在意这个计算,很多时候,在立案庭的法官计算出来的费用会要超出你的预算。怎么办?交吧!!

3)填写表格。在立案的时候,你可能会被告知要填写一叠材料,有当事人情况表,有送达地址确认表,有法官监督卡,有证据清单,有财产清单等等。我建议你每项都填写清楚,尤其是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否则,你可能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不止一次的前往法院补充这个补充那个。

4)收取立案文书。既然已经进来了,就不忙着回去,你还要收取一些重要材料。一般是《案件受理通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等等,这些文件,我建议你仔细阅读,因为在一些你不经易的地方,有些重大的信息。

受理通知意味着你的案子进入了一审程序,从那天起,人民法院原则上要在不超过3-6个月的时间内搞定你的案子;诉讼风险告知在于提醒你案件中有些责任是你的,人民法院可不保证你能打赢你认为有道理的官司,这个文件有点像“米兰达警告”,如果人民法院不告知你诉讼风险,有可能会是程序错误。举证通知很重要,它提醒你在法定的日期内提交答辩,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错过了期限,则错过了反诉权利、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这可不是闹者玩的。不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代理人,你都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案件的证据,否则,对方

代理人是不会对你临时提交的你认为是最关键要最后拿出来作为杀手锏的证据进行质证的。 这些文书,建议你收好,虽然它们印刷质量很差,也不要丢掉了,它们是你案卷里的必备材料。

5)立案有窍门。不是每一个案子都能够在立案庭被通过,如果你希望你的案子被法院受理,请不要和立案庭的法官争执以显示你的辩论水平,和他们讲讲道理,翻翻规定就行了。疑难的案子,他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不能受理,建议你让立案庭作出不立案裁定,这个裁定你是可以上诉的。有些根本就不属于这个法院管辖的案子,你一定要让他们受理,你可能只能靠你的老师去搞定了。

第二件事:阅卷

你如果是个被告代理人,在被告收到了应诉通知书和文书传票以后。阅卷时会有些工作和注意事项,我慢慢和你说。

1)联系法官。你收到的文书上肯定会有法官的电话号码,在你准备去之前,请你告知法官,没有人天天会在家里等你去阅卷,如果你不愿意辛辛苦苦从河东赶到河西,坐个把小时车最后在法官门上碰了个壁而心情沮丧,建议你先和法官联系,说清楚来意,请他们给你配合。

2)递交文书。你一定要带着自己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你是助理,你的事务所会给你办一个实习律师证,这个证不能办理刑事案件,也不能以这个证来证明你是个律师。你应该在进门后出示你的证件,除非你认识这个法官,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事务所的函件应该在阅卷时提交给法官,以显示你有资格查阅本案的案卷。如果你有意识,你应该给法官递交你的名片,让他在有事的时候找到你。你还可以很厚脸皮的请法官告知你他的手机号码,以方便以后的联络。

3)摘录、复印案卷文件。如果你去的法院没有复印设备,你只好用手去抄写案卷的内容,大多数条件下,你可以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复印案卷中的文件。如果对方在举证期限内有新的证据,你可以要求法院给你提供一份副本。你很有必要留心对方在这个案子中是否聘请了代理人,代理人是何方神圣,这有助于你和你的老师在研究案情的时候综合考虑,说不定那个律师是你老师的师兄弟,或者是弟子,这个就很重要了。

4)阅卷时的注意事项。阅卷只是个很小的工作,但有很多注意事项:未经过允许,你不要好奇去翻阅法官办公室别的案子的卷宗,让法官觉得你可疑;你不要拆撕案卷;二审案卷可能会有附卷,附卷有时是法官评议的记录,这是工作秘密,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你绝对不要去看,否则你会为你的好奇付出代价;没事不要打听法官对案子的看法,案子还没有开庭判决,就是有看法,他也不能告诉你,况且他又和你不熟。

如果你是个性格外向喜欢和人辩论并喜欢关注些宏观问题的人,如果你是个不喜欢朝九晚五的上班每天作些琐碎事务的人,如果你是一个向往自由职业并愿意承担自由带来的风险的家伙,那欢迎你做律师。况且这个行业肯定能够给你带来些机会。

我给当事人诉苦,说自己是个“三无”人员,实际上是希望他在签报年度顾问费时不会将手中的笔点点划划的,往低了给我侃价。

做了几年律师,如果你自认为还能做得下去的话,我保守地估计你也已经是一个“三有”人员了。

1) 小有些自由。你独立执业后,除非和其他律师合作,还没有哪个愿意来监管着你的工作,除了向你的客户通报工作进展,还没有哪个让你在月底提交工作总结。不会有人催你完成本月的工作计划,暂时也不会有谁来安排你的行程过问你的行止,也不会有人要求你的手机24小时必须保持畅通。如果你高兴,并且没有立即出庭的案子和必须要见的当事人,你可以关掉手机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而你的其他朋友则可能会在每天早上9点钟赶到办公室打卡并

担心因迟到一分钟而在出粮的时候被克扣。而你可以自由的去确定你的发展方向,选择你的工作方式,你可以在办公室也可以在家SOHO,只要你能够完成工作。你没有领导,你的领导是你的客户,是他付给你代理费,在法律之下,你对他负责就行。但你的自由是有代价的,那就是也没有人给你支付工资,如果你每天都关掉手机睡到中午12点,那我估计你自由倒是自由了,恐怕你发动机会没有“油”。

2) 小有些闲适。你的工作性质决定你不会有太多的体力工作,写个文件,开个庭,收集准备些资料不会占用你太多的时间,况且你会让助理去弄。除非你每天处理着国际客户的案子和上市收购方面的业务,否则,每天会有很多的时间给你浮想联翩。你会慢慢的喜欢喝茶,并能够判断出你喝的是几年藏的普洱或者是哪个等级的铁观音。你可能会研究哪个地方适合你去旅游,你可能会将案子全部交待给助手而在乡下或者某个地方看上一段时间的书。但是,你不能够太休闲,你不是职业的品茶师,也不是专业的旅行家,目前的环境还暂时不适合你去研究学问注述经典。你每天懒懒散散,会很影响你助理们的情绪。

3) 小有些钱。你说不上自己有钱,你的每月的代理费收入说不定还不够老总们吃一顿饭,你一年的收入可能还不值他们一张高尔夫会员证的年费。你虽然每年只有十几二十万的收入,但你的收入是稳定增长的,并且你的发展让你觉得你的机会很多。

如果你的目标是一个中产,那我可以很负责的说,只要你努力,你完全可以在执业的5年内实现。你还想要更多,那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更高深的操作,我可能帮不上你。如果你不求进取,工作懈怠,再加上不会把握机会,那我觉得你如果不垫在底层那简直没有天理!

进门七件事之第三件事:递交文书和交换证据

一个案子进入法院,不管你是两造的哪一方代理人,你都会有很多文书和证据要递交和交换的。我先说说原告代理人在这件事上的事项:

1.原告的事项

你是原告代理人,恭喜你,你把人家给告了,心理上占尽了优势。但仅此而已。原告在诉讼中要做的工作准备要比被告多,任何一个程序或者文件的纰漏都可能导致案件全盘崩溃。千万不能将状子丢在法院然后就去睡大觉,现在的法官才不会替你整理证据寻找法律依据,你稍有差池,对不起,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原告的文书:

原告的文书有:起诉状、变更补充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书、司法鉴定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证据清单以及证据证明事项的说明、如果觉得打不过对方或者双方调解解决了纠纷,那么就有撤诉申请书。等等等等。这些文书都是由你去撰写,并且要在一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法庭。很多文书,都有其格式,我可以在文后给你介绍几种不常用的。请你在撰写这些文件之前先认真仔细的考虑你要表达的事项,也不要写得文绉绉的,意思清楚,格式正确就行。

原告的证据: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你要记得向法庭提交证据,如果不能够及时提交,也要向法庭申请延期。否则,那没有哪个被告律师愿意正眼看你临时提交的证据。你给法庭提交的证据应该有证据清单,如果你够专业,你还应该向法庭说明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证据要准备两份,以便于交换,否则,你也可能会被要求复印副本而四处寻找复印社。如果你递交了一叠你和你的老师取到的证人笔录,那我建议你准备将证人名单交给法庭,说不定对方律师会对你的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建议你在当事人给你

的一叠几十上百年的文件里仔细的寻找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赔偿案子里,你不要煽情地将原告的血衣、断掉的指甲,殴打原告的棍子等这些恐怖的东西以及照片拿过去做证据,我见过这样的东西,那些东西除了让主审法官发疯外,你得不到任何正面的反馈。

2、被告的事项

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我也恭喜你,你终于被人告了!要是过去的县官审案子,他们会说:你要是有道理,哪个会吃饱了跑到衙门里告你,先吃一百棍子!但你不要急躁,被告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法治昌明,明镜高悬。

被告的文书:

被告的文书有:答辩状,反诉状,对原告的起诉,你总会有些要说的吧。可能你的当事人恰好也要找原告算帐,一直没有借口挑起,正好,这次可以借原告起诉来反诉了。管辖异议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追加当事人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据清单以及证据证明事项的说明等等文书,我想在这里重点说明下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相信,原告一般都会选择在自认为对他有利对你不利的法院起诉,因为他可能在这个法院或者有同学有朋友有熟人有他们认为的便于解决案子让你输得很惨各种各样的关系。如果你恰好不想让他得逞,也不想马上解决案子,那么,你会认为这个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里对你是个最友好的程序了。只要你觉得有些不对,你都可以申请管辖异议,虽然被驳回的情况十有八九,因为这个程序可以上诉,所以,诉讼的节奏会被打乱,诉讼的期限会被拖延至少2-3个月时间,对方当事人的心态可能会出现波动。但这个程序可不能不分场合地使用,对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案件,你是不好提出管辖异议的,这样会让主审法官轻视你的水准不屑你的人品,任何权利均是不可以滥用的。

被告的证据:

凡是属于可以证明与原告主张的事项相反事项的证据,都是属于你的证据。你都有必要对它们进行收集和归类。你收集证据的目的性很强,主要是针对原告的主张,比如,原告要求你偿还欠款,而你却有已经付款的凭据或者原告的收条;原告需要证明你违反合同,而你却有不可抗力的依据;原告主张你赔偿损失,而你的证据却显示原告的损失来自于对产品功能的误解,自己存在重大的过错;原告要求和你解除合同,而你却持有原告有在先不履行合同的证据。等等等等。你的证据应该支持你的抗辩理由,否则就不能给原告迎头痛击。如果你的证据恰恰证明了原告的主张,我估计你不仅仅会输的惨兮兮,也会被老师骂得伤心兮兮。 证据交换后,请你仔细研究对方的证据和自己的证据,寻找对方的纰漏和自己的弱点,不能仅仅就将这些东西收起来交给老师,认真的研究寻找对手的失误,能够让你更快的成长成熟。

进门七件事之第四件:庭前程序的启动

不管原告被告,起诉之后,开庭之前,还有很多庭前程序可以启动,这些程序的熟练运用与否,能够显示你是否具备专业能力,有时能够影响诉讼的进程甚至判决的结果。

财产保全程序

如果你提起的是一个合同违约、赔偿、侵权方面的诉讼,你担心对方可能会是个赖帐不还信誉很差当事人,他可能会将财产转移变卖干净,让你竹篮打水,或者你担心判决以后得不到很理想的执行效果,或者你只是想向对方显示下法律的权威,你都可以在诉讼程序提出前申请财产保全程序。这个程序是个有点象台湾“法院”的“假扣押、假处分”程序,能够给对方很大的威慑,一个账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的被告,除了老实应对诉讼,是掀不起风浪的。但财产保全程序你必须督促法院给你执行,如果你不能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账号,很多法

院可能就发一纸空裁定,增加你的办案成本而已。如果你不能为你保全的财产提供担保,法院连这纸裁定都不会给你。

案例:

我有一个律师朋友,他做的业务是受银行委托,追索当事人购买车辆和工程机械后的不良贷款。当收到银行的车辆机械的拖延还贷记录,他的团队中就有人员立即在所在的城市或机械设备可能所在地寻找相关的车辆和机械。如果发现踪迹,他们一边会蹲点守候或者跟随车辆的行踪,一边会立即和法院执行局法警以及办案法官联系,等他们赶到现场,立即由这些人扣押车辆和机械。他们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在几千公里的城市扣押了几台作业中的大型挖掘机,并用平板车从几百民工围着的工地上将那些铁坨坨运回来。这个行动,动用了一个区法院法警队的全部成员。这种案子只要能够保全到财产,百打百赢。

原告还可以根据案情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和先予执行程序,但这些程序的运用不是很普遍。

管辖异议程序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相信,原告一般都会选择在自认为对他有利对你不利的法院起诉,或者将本来应该上级法院审理的案子在下级法院立案,以避开二审出现对其不利的情况。他可能在这个法院或者有同学有朋友有熟人有他们认为的便于解决案子让你输得很惨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你恰好不想让他得逞,也不想马上解决案子,那么,你会认为这个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里对你是个最友好的程序了。只要你觉得有些不对,你都可以申请管辖异议,虽然被驳回的情况十有八九,因为这个程序可以上诉,所以,诉讼的节奏会被打乱,诉讼的期限会被拖延至少2-3个月时间,对方当事人的心态可能会出现波动。但这个程序可不能不分场合地使用,对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案件,你是不好提出管辖异议的,这样会让主审法官轻视你的水准不屑你的人品,任何权利均是不可以滥用的。

案例:

我曾经作为一个案子的被告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是一个商业银行,我的当事人为一个企业,该企业在银行贷款100万元,加上几年的利息共计120万元左右未偿还。而该银行的案件一般有一个区级法院的某个固定的法官审理,他们一批可以起诉20个当事人,我的当事人不幸在列。而我查阅了本省高级法院发出的确定级别管辖权的通知,该区级法院的只能审理100万元以下标的的案件。于是,我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最后,区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地区中级法院,并在3个月后开庭。而后,其它被告均纷纷提出管辖异议,该商业银行为协调案件,最终撤销诉讼,并同意贷款延期。

同样,被告在庭前也可以启动反诉程序、重新鉴定程序,追加当事人程序等等,

第五件事:开庭

案子终于走到开庭的程序了,作为原告,这意味着被告的所有阻挠拖延的程序均已经结束,而你不同意和他在庭前达成和解。作为被告,则意味着庭前的所有努力均已经终结,你只有在庭审时和对方一较高下。

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在N多的教科书中都写得明明白白,我的目的是从实践的角度谈谈你应该注意的些事项。

1) 庭前准备要充分。有些律师会在开庭前10分钟才看看案卷,有的律师连案卷都没有,要临时借书记员的文书去复印。开一次庭,最长也就3个小时,而这三个小时,你可能要不停

的发言,翻资料。如果你没有准备好,你可能会被法官和对方律师的一个问题给问得目瞪口呆,也可能找遍全卷也没有发现你要阐述的某个问题的摘要。因此,我一般是将要讲的内容列成一个备忘录,将要举证的文件列成一个清单,文件上用小贴纸标记。准备充分是赢得案子的一个重要条件。

2) 法庭调查要条理明晰。法庭调查是个关键的阶段,所有案件事实均需要在这个阶段查明。法官有的时候会反复的从辩论阶段返回调查阶段,那是因为有些事实没有查清,而你在辩论中却将它作为事实去引证。法庭调查阶段时,你要将全部精力集中在对自己证据的陈述说明以及对对方证据的揭露驳斥上。所谓的质证,就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论述。对于有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出现的情况,建议你一定要提出必须证人出庭作证。你不必引用法律,展开议论,那是下个阶段的工作,否则法官会一次次打断你,并威胁你退出法庭。不过,遇到可以沉重打击对方的机会,你也可以不用顾忌法官是不是真的赶你出去,再说,真的赶你走,他的庭也开不下去了。你也不要放弃询问对方的机会,并在庭前准备好问题。很多律师没有问题问对方,其实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当然,你的问题应该紧扣案件,确实没有问题就不要乱提问。

3) 辩论阶段要到位。我们的法庭还没有真正的采用抗辩式的庭审方式,审判长主导着庭审的进程,他注重的是事实和证据,而不在乎律师是否牙尖 嘴利,雄辩滔滔;同样,他也是个有自尊的人,不需要你从法学理论上对他进行再次的教育,你的功底或者还够不上向他普及某种理论常识。所以,你在撰写代理词的时候,你不用没话找话的说明合同的概念或者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你用不着引用你大学教授某本著作上的一个理论,除非你愿意被他怒不可遏的制止发言。有些学究派律师在很多法庭上不吃香,就是因为他们太喜欢搞些理论的大道理来搪塞事实和证据的不足。你要说的是事实和证据以及基于这些事实和证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辩论用不着太多轮次,重复的话法官会制止你。也不是每个辩论都会针锋相对的,你如果没有办法找到对方的破绽,你自说自话也行。关键的是,你要通过辩论阐明自己的主张,能够反驳对方主张当然好,如果不行,也不要强辩、诡辩和狡辩。

你最好做好结案陈词。这个程序可以让你全面的阐明你对案子的观点。时间不要太长,3分钟就好。这个程序很多律师都放弃了,其实很可惜。

4) 做好调解的准备。

几乎没有不可以调解的案子,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法律的目的其实不是分清是非而是在于平衡利益。调解可能会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因此,在庭前,你应该征求当事人对调解的意见,并阐明案件调解对各方的利弊,让当事人作出选择。

如果你的代理权限不是特别授权,你不能代理当事人签订调解文书。即便你有合法的授权,你在决定使用这些可能导致当事人重大权利变化的权利时,一定要事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以显示你是个成熟的律师。我在调解时,遵循的是绝对不自作主张的原则,任何一个决定,均和当事人沟通,听取其意见。这是对当事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执业风险的控制。你如果第一次得到特别授权代理,不要兴奋,你的“权力”越大,你的责任也越大。

第六件事:补充文件、签署文书

补充文件

开完庭,不代表你就没有工作要做。在庭审过程中,实习的书记员可能在津津有味地听你和对方律师讲述着各自的故事,而忘记了在记录上写一个字,你也可能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说到位,比如,你可以在庭审时告知法庭,庭后你将书面订正质证意见并提交法庭附卷。你也可能还有些反证的证据需要举出并在下次开庭时使用,你可以在庭辩时,告知法庭将整理提交书面的代理文件。总之,你应该在庭后3天内将你认为要补充地文件交给法庭主审法官。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可以对某些专业问题写出法律意见书。

签署文书

任何一个案子的审判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情况制作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要求严格的法院,每一个案子结案都会有一个宣判程序,两造以及其代理人都会出席,审判长会起立宣读判决书全文。当然,我也在办公室收到过法院邮寄来的文书,而我的办公室离法院仅仅一公里之遥。

你收到或者代为收到的文书,请在第一时间送达给当事人,因为只有他才承担判决的后果,享受判决确定的权利。你绝对不能因为败诉而将文书扣在手里14天,在上诉期届满的前一天才不得不拿出来,除非你想测试下当事人的音量分贝。没有哪个律师能够打赢任何一个案子,执业的前几年,你的胜诉率不高只能说明你的经验有待提高。输了就承认,这可是人品问题。

第七件事:执行

不是每个判决都能执行。

你有幸赢得了诉讼,在所有的审判程序全部结束之后,你有必要请法院兑现他们对你当事人的承诺。但是,这个承诺可不是银行承兑汇票,一定能够兑现的。你绝对要改变判决就一定会得到执行的天真想法。诉讼的风险不单纯体现在胜败难以预测上,也体现在即便胜诉法院却无法兑现它的文书上。到了执行阶段,你会体会到财产保全程序的重要性,并且为当初没有申请保全而懊恼不已。

你不要忘记申请执行,即便有可能没有办法执行到位。

执行的程序

最高法院对于执行下发过很多的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文件。你应该认真研究。我要说的是,执行程序中你要和法官配合的问题。

申请执行是不需要付费用的,因为被执行人会在执行终结时支付。但是,如果你不要认为将执行申请仍在法院,执行官们就可以完全地将标的执行到位。先不说你的案子没有经过某某领导的批示督办,执行官会将这个案子压在他桌子上厚厚一堆案卷之下,如果你不向他们提供可执行的财产线索,这个案子说不定就执行不下去。还有,你案子的执行标的小,执行难度大,执行官说不定就忘记还有这么个案子在手上。

我最近执行终结了一个案子,一个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标的只有3万元。从执行立案到执行终结,用了5个月时间。先是执行人员出差,立案1个月后才发出执行通知书,对方不予理睬。然后他们接着在全国各地巡视出差,等他们走遍全国个定后的第3个月才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当事人照例不予理睬。我被不止一次的指责没有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而我却曾明明白白的告知执行官,被告的工厂每天在冒烟,银行的进出每天都有几万。当我打了N多次电话,跑执行局N多次后,最终在第5个月的时候取得执行财产时,我被告知,你的案子太小,他们太忙。但我除了感谢他们,半天说不出其它话。案子太小,确实是我和当事人的错。

我举这个我的案子要说明的问题是,执行是没有终结的时限的,你除了和法官配合外,不能对他们的工作进度提出任何不满,否则你的案子兴许就执行不了。你要提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且是非常容易的执行的财产,如果是个大型的设备,或者是个车间,或者是块广阔并茅草丛生的地,那我先建议你不要着急,那些东西没有腿,然后你查查是不是已经抵押掉了,然后让当事人准备足够支付执行局出动半支法警队和评估拍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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