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
本人 於96年度,公務機關及公立學校服務年資已詳列如下並附相關證明(如敘薪通知書、離職證明書、有兼任或代理主管職務者請附簽呈影本及薪資證明),無其他可供併計請領年終工作獎金之年資;另本年度之年終工作獎金除在臺北縣立明德高級中學請領,未於其他機關學校請領;若有不實,願無條件繳回,並負一切法律責任。特此切結
申請人: (請簽名蓋章)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倘無可併計年終工作獎金之年資,亦請簽名交回。
請於96年10月03日交回人事室,倘無可併計年資請簽章
第二篇:工作申请书
工 作 申 请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