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工 承 揽 合 同
为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各自的权益和应尽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 供货内容
承揽类型(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本合同为 合同。
二、供货目的
乙方理解甲方采购的产品将用于 目的,乙方也清楚产品的质量和供货时间的重要性,产品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将导致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延迟交付产品的违约责任、甲方产品因产品质量而退货、召回和维修的费用、甲方产品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其他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三、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按部颁标准执行;□
3. 甲方有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补充要求执行。
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指定品牌原产品。
5. 乙方应选择环保产品,出口产品及包装应符合出口国的环保要求。否则,引起的退货、索赔等由乙方负责。
6.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1. 乙方送货。□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自提。□
3. 全部的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 甲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1. 所有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按国家标准执行。由于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执行。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1. 根据第二款的技术、质量要求和订货数量验收。
2. 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 乙方提供真实、有效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5. 质量保证书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提供的。
七、保用期和售后服务
1. 产品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____年。
2. 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发生突发事件___内小时到现场解决问题。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 %预付款;完工检验合格后付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出现问题,期满后付清。
九、违约责任
1. 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延迟违约金,当延迟达到30天或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由此造成的差价损失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或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按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的7日内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如发生延迟应承担延迟违约金,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甲方有权自行更换或另找第三方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产品不合格,乙方经过更换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自行修理或委托第三方修理损坏或缺陷不大的产品,费用应由乙方支付或在结算款中扣除。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若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如15个工作日内不书面答复,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甲方自身原因,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只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人力不可抗拒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证明后,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不能交货(或收货)引起的严重后果,同时设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力争使合同继续履行。
十二、其他
1. 某些为重要合同配套的机电产品,乙方首先应履行甲方和客户签订的主合同规定的条款(示知主合同和技术规格书),否则,不应成交。
2.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有否变化,乙方应维持合同价不变。
3.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来往文件及其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需经双方盖章和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二篇: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生产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产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具体加工品类、产品、加工费用待乙方打样产品定型甲方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确认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进行生产加工、灌装、包装、储存等。
2、 乙方应为甲方所委托加工的产品无偿提供条形码、产品标准给甲方使用。协议有
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已使用的条形码,乙方均无权使用。
3、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盖有公司印章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有效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待甲方试制产品定型确定各类产品配方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各类产品的相关产品生产标准复印件一套。上述资料仅限甲方用于本协议履行期内的资料保存、产品销售等,否则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4、 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公司印章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有效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仅限于本协议履行期内产品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5、 乙方免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内加工产品的相关报批手续时,负责提供乙方相关资
质证书和相关标准。乙方可为甲方代办产品送检手续,相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质检、卫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乙方同意:在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检查验收、客户参观考察等活动时提供
接待和配合,乙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 甲方对乙方的生产安排、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等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同
意甲方派出二名以内的工作人员在生产期间参与现场的质量管理,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应给予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对本协议约定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包装物、印刷品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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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拥有完全自主采购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9、 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的产品质量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对甲
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验收,如有不合格等异议时,应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提出。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不认同时,甲乙双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货物现场共同取样封存,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自检,另一份送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甲乙双方认同第三方的检验结论为最终结果。
属于乙方检验出现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付出的相关费用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费用,并负责按时交货。属于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过错,由甲方承担乙方为此付出的相关费用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费用,并应在出具最终结果的第二天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质的调换或补齐,因第三方检验及调换补齐物质所消耗的时间,乙方有权据此顺延交货时间。
10、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仓库,货物的搬运、清
点、储存、安全和管理由乙方承担负责。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如发现有差错或有异议时应即时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对有重大问题发生时应形成双方书面意见进行处理。
11、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应自甲方下达生产计划订单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内到达乙方所在地指定仓库,如有延误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时间。
12、当以下条件同时成立时:乙方收到甲方准确下达的生产计划订单、甲方提供的各
种原辅材料和物质按期到达乙方所在地指定仓库、甲方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生产加工费用预付款,乙方应在三十天内保质保量完成订单生产。
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采购原辅材料和物质,甲方应在下达生产计划订单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明确乙方的采购内容、权限和货款支付方式,以便乙方按生产任务的要求时间及时采购到库,保证生产计划按期完成。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采购的原辅材料和物质,货物到达仓库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货,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抽样检验,如有质量不合格等异议,甲方应在取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当甲方的检验结果与乙方发生重大差异时,比照本协议第二条第9款执行。
1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从逾期第六天开始起计算乙方违约责任:每
延期交货一天按当期生产计划订单货物价值(原材料价值+加工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乙方对本协议代为生产加工的产品,涉及的所有原辅材料、配方和物质不得擅自
更换。如有发生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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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生产加工产品,确保甲方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保质期为三年。
(2)在产品未开封启用以及正常储存的前提下(储存地方应保持阴凉干燥),若产品在规定的三年保质期内出现发霉、发臭、变质等情况,经由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化验实属质量品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包退包换,退换产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包装材料原因,产生产品质量问题(包装密封性不好,导致产品变干、发霉及包装材料与内容物发生反应引起变味等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以传真形式下达生产计划订单给乙方时,除应由甲方盖章外,还应由甲方书
面指定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乙方才能予以生产。确定生产时,乙方需出具由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产品小样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同时留样备查,并标明产品原料的成份、含量等相关信息,乙方应确保最终成型产品与小样一致。
17、乙方按期按质完成甲方生产计划订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抽样进行感官目测验
收,其感官目测验收的标准,比照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小样或已定型的同品类产品为对照,其内容仅限于产品标贴、封膜、重量、生产日期、喷码、内外包装的整洁性、内容物的形态、颜色、气味等感官项目。
(1)如甲方感官目测验收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付款。
(2)如果感官目测项目验收有严重问题时,甲方有权拒绝提货,根据具体问题双方协商弥补或善后处理办法,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8、甲方从接收产品之日起九十天内,有权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产品标准要求,进行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分析检验后提出质量异议。
19、甲方应在下达生产计划订单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加工费用总额的30%支付加工费
预付款给乙方;乙方如期按质足额交货时,甲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的全部加工费。
乙方按期按质交付产品的同时,每一产品品类和批次应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原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各一份;若产品报价为含税价格,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5@p给甲方,若产品报价不含税金,甲方需另外支付6%的税金后, 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税率17%)专用#5@p给甲方。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付款的,从逾期第六天开始起计算甲方违约责任:每
延期付款一天按当期生产计划订单货物价值(原材料价值+加工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乙方应及时接受甲方按协议约定要求下达的生产计划订单,并积极组织投入生产,
确保按质、按量、按期交货。当乙方生产作业无法实施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取消或修改订单。如因重大设备事故或不可抗力而导致乙方无法开展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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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履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均无权自主生产与本协议相同或相似的
产品和品牌,也不得为第三方代加工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品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行为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2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再需要已下达给乙方的生产订单,如乙方已经按照订单进行
生产,甲方仍应支付该次订单所约定的全部价款,如乙方因为取消生产计划而产生了相关费用或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甲方提供的包材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因包材标
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任何市场纠纷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4、乙方应保证产品内容物原辅料消耗出品率不低于97%,低于本标准的损失部分由
乙方按实际价值全额赔偿。
25、甲乙双方约定包装瓶、宣传品及其它包装材料的消耗出品率,按实际消耗计算。
即“实际出品率+实际破损率=100%”。破损材料需要报损的应交由甲方指定人员清点验收签字认可。破损率最高不能超过3%。
第三条:仓储物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所有物质提供足够的仓库位,并免费提供从材料入库到产成品出库共80天的储存保管时间。若乙方逾期交货,免费仓储管理时间顺延。若甲方逾期提货,每天按生产计划订单总额的千分之一罚金给乙方给予补偿。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十个立方体积的尾料( )存放仓库常年使用。如有超出使用的体积,甲方应按每立方每天0.5元人民币价格给乙方进行补偿。
2、货物运输、搬运费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书面的要求和指令代为办理,运输费、搬运费及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保密及不正当竞争条款
1、甲、乙双方对合作期间接触到对方所有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成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客户等各方面的各种机密信息均有保密义务。
2、本协议所称“机密信息”指甲、乙双方及其关系企业,所有继续保持其秘密性和经济上利益的一切商业上、技术上的信息。包括书面记载信息、可申请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信息,还包括经营计划、销售计划、产品开发计划、业务模式、市场分析、财务数据、会计报表、客户数据、供货商数据及其他与甲方营业活动有关的数据。还包括各种电子文件、数据库、发现、概念、构想、设计图、产品规格、流程图、模型等。
3、甲、乙双方依约或依法对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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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终止的二年内,依然负有保守前条机密信息的义务,对于因业务需要而知悉或持有对方的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影音、借阅、交付等对外披露给甲、乙方以外的人。
5、但机密信息如已经公开或解除其机密性,则对该部分不负保密义务。
6、本协议保密义务,不能因本协议的终止、无效或被撤销而受影响。
第五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在守约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它
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之内容、信息以任何方
式披露、泄露或使双方以外的人知晓。若一方违反此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的条款若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但不应影响双方已经实施的合作结果。
3、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内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
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4、 本协议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于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和
义务。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当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政府的管理行为(如颁布
禁令、调整制度等)、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等),双方可免责,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情势变更状况通知对方。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以及甲方签署的委托加工产品确认书、生产计划订单、指定经办人的授权书等文件均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双方可提前终止履行本协议:A、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
成甲方生产计划定单;B、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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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协议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或委托第三
方生产加工印有乙方生产制造或三证批号的一切包装物品、宣传资料。如有违约,甲方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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