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 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 产品;乙方系专业 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
1.1 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
1.2 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1.3 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
1.4 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 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2.3 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3.2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或乙方技术图纸标准进行验收)
6.2 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 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 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写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 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 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 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 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 运输费用由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
10.2 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 定金及预付款
11.1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 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 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 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2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 %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4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
13.2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深圳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应详细填写合同签订的地点,如:深圳市xx区)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加工承揽合同(参考范本)
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材料、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备注:如乙方需要增加委托加工成品数量,可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经送达甲方,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二条 委托加工方式
1、甲方包工包料。加工成品所需的所有原辅料、技术设备、工人等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工成品的样本;甲方必须按照该样本进行加工,所提供的成品必须与该样本相符合。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质量要求
1、甲方加工成品的厂房、设备、技术条件等应符合国家相关生产标准。
2、甲方交付的成品须为合格品,符合乙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3、甲方须按照 方式进行产品包装。
第四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交货方式与地点、运费承担
1、交付时间: 。
2、交货方式与地点:甲方负责将加工成品运送至位于 (地址)的乙方总仓库,由乙方派人验收。
3、运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的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将加工成品送至乙方总仓库后,由乙方派人验收。
2、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参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乙方经检验合格的,应办理提货签收手续,该提货签收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3、验收的内容:产品的品种、规格、包装、质量、数量等相关项目。
第六条 验收异议的提出与处理
1、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包装、质量、数量等相关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权向甲方提出并要求甲方及时作出退货或退换等有效处理。
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应在 日内予以确认并负责退货或退换处理。
第七条 加工费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为乙方加工生产,加工生产所需的原辅料费用、包材费用、水电费、工人工资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只须支付甲方加工成品的加工费用(加工费用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帐。
3、支付时间:以月结方式支付,乙方于每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生产资质;
(2)甲方负责回复乙方的生产计划和生产订单;
(3)甲方保证按乙方的质量要求、生产计划和生产订单及时组织生产并进行产品质量控制,保证乙方正常生产需要;如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接受乙方的监督;
(4)甲方根据相关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方法和相关检验报告文件;
(5)甲方须依照约定的交货时间把加工成品配送到乙方总仓库,如有变动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乙方未付清到期加工费用而向甲方继续增加订货单的,甲方有权停止加工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与甲方无关。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样本;
(2)乙方如果需要增加委托加工成品数量,可提前 日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在通知中注明要求到货的日期;甲方自接到该传真或其他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的,视为接受乙方新增加的订单。该条款的适用应当以乙方支付完到期加工费用为前提;
(3)乙方负责对加工成品进行验收和对发货流程管理。乙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或确因甲方在生产加工过程造成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有权要求退货或退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严格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生产加工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包装不善导致产品损失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3)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使用、销售利用甲方所提供的加工成品包装商品,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经调查确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4)产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抽查检验中被认定为不合格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合同续订事宜。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乙方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向甲方增加订单并经甲方接受的,自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接受表示之日起,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双方约定并确认,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解除应由一方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另一方同意确认后,方可解除。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