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锦绣大地基金会设立
申请书
贵州州省民政厅 :
为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贵州省锦绣大地基金会。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贵州省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捐赠,基金会理事长为西南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建良。
贵州省锦绣大地基金会将以资助乡村教师,扶持贵州教育为宗旨,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公益活动:1、扶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提高师资水平、提高教师收入,提高青少年受教育程度,为贫困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出力。
2、稳定现有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增加师资力量,改善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质量,逐步改善城乡教育不平衡状况。
特此申请。
发起组织:(盖章)
2013 年 6 月 23 日
第二篇:助学基金会申请书
贫困生助学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经过深度调查,我们学校一些大学生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父母丧失了劳动力,家里的兄弟姐妹众多,负担很重,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为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我们拟定设立贫困生助学基金会。
一方面可以减轻贫困大学生的家庭负担,有利于他们更投入身心的学习;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人士奉献爱心的精神。
该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资金由相关的公司企业赞助,每月给予贫困生一定的生活补助。贫困生助学基金会以支持教育发展为宗旨,支助贫困大学生,将对学校、社会都影响甚远。希望校领导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部门:学生处
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基金会成立策划书
二〇##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 教育 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 为教育发展提供服务,支助贫困大学生。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元,来源于 社会各界人士捐赠 。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部门是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
(二) 资助贫困大学生 。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七条 本基金会由 名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负责人的资格:
(一)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 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
(三) 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
(四) 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 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本基金会为教育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
第十条 本基金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基金会应当向学校公布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三条 本基金会应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财产。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资助贫困大学生 。